第一百零四章 夫人外交(1 / 2)
同样的,陆瑶光也早早起来准备。当然不是她自己了,现在的慕容盼双手、脖子上的褶皱已经消了下去。又粘陆瑶光粘得紧,想了想干脆借此机会,打算带她出去接触接触人群。
慕容灿本来还有顾忌,被陆瑶光一句:有谁知道我们真正的身份给怼了回去。
慕容盼现在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儿,却只对陆瑶光经手的事物感兴趣。昨天晚上又有新的突破,见陆瑶光挑选衣服首饰,竟然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进来。
一早挣开双眼更直奔陆瑶光的房间,如果不是李哲看在她什么都不懂的份上。慕容盼的下场绝对是空中飞人的节奏。被李哲狠狠地扔出去!
不过现在只能可怜兮兮的讨了一个吻,便被赶了出去。
“呵呵,县令大人也被赶出来了。感受如何?”慕容灿还是不怕死呀,竟然上赶着找虐。虚和梅儿第一时间,蹿出去十米远。
果不然,刚一住脚李哲对着慕容灿便是一拳。“喂,喂,又不是我将你赶出来的。凭什么拿我撒气?”
这货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了,一边狼狈逃窜一边哇哇大叫。
虚和梅儿虽然很想搬个小凳子在一旁看热闹,却是有贼心没贼胆。“公子,我和梅儿去给夫人准备早餐。”
便逃之夭夭,其他人不敢逃,可两边都是主子只能低头望脚尖了,嗯,今天的蚂蚁好像挺多,慕容灿想求救都找不着人呐!
屋子里的慕容灿在陆瑶光的帮助下,选了一套淡粉色的衣裙,发式很简单一般少女常用的垂鬟分肖髻,三枚简简单单的粉色珍珠制成的珠花,简单又不失去童趣,单论样貌这样的慕容盼都能将诸多世家千金比下去。
这不,陆瑶光领着慕容盼一出来。慕容灿还以为眼花了,这是他妹妹?还没高兴多久,李哲的拳头再次到了鼻子跟前,“不打了,不打了。”
接着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陆瑶光身前,围着慕容盼转了好几圈。直到慕容盼不耐烦了,才罢手。“嫂子,以后就给盼儿这么装扮了。”
那模样,放入看到了肉骨头的小狗,双眼贼亮贼亮的。还真是后知后觉呀,只要是女人不管是懵懵懂懂奶娃娃还是垂垂老矣的老太太,只要打开了爱美的大门,就没有关上的时候。
“放心,以后你还会见证更多不同的慕容盼。”接着不等不等慕容灿反应,直接将慕容盼交到了他手里,这是约好的,在慕容盼学会吃饭之前都由他这个哥哥负责。
慕容灿还能怎么,人命呗!只是不远儿的两位,秀恩爱能换个地方么?他们兄妹俩眼疼。
吃过早饭,大山、小山也到了,现在陆瑶光的身份是商户不好去的太迟。便早早的出发了,其他的客人也像约好了一般,几乎是一起到的。所以陆瑶光这个新人一出现,便引起了轰动。
这让郑大地主的宠妾付姨娘,恨得牙根儿直痒痒。一直以来因为好颜色,被丈夫千宠万充。甚至连长子都愿意舍弃,她是高傲且满足的。现在突然出现在一个颜色更好,甚至出身胜过她的,危机感当下便迸发了出来。
几乎是咬着牙走到陆瑶光身边,“这位便是‘花好月圆’的东家吧,还真是花颜月貌,只是不知如何称呼,来自何方?我家老爷知我喜花,日后多多过府请教也未尝不可呢?”
颠三倒四说的什么,如果夸陆瑶光长的好看可以解释为情不自禁的话,后面那些话也太过失礼了吧!许多知道内情的人对郑太太投以同情的目光,却碍于郑大地主在青山的人脉装聋作哑。
只是陆瑶光会顺一个小妾的意吗,“您是郑家太太,那迎客的这位太太又是哪位?”
陆瑶光这话一出许多看不过的郑家以妾为妻,却将正头夫人踩在脚下的太太们心头那个痛快,什么玩意儿,真以为狐媚了郑地主,所有人都围着她转了。
与郑太太向来交好的孟夫人当下便站了出来:“咳咳,这位夫人您猜的不错。人家虽然不是郑家太太,却当着郑家半个家。郑家老爷心爱的付姨娘——”
姨娘儿子挑的高高的,话语里满是嘲讽。孟夫人恨姐妹拿不起来,已经多次当着众人的面儿让付姨娘没脸,可郑家现在还有脸么。可娴妹,郑太太多次阻止,却被孟夫人压了下来。
两人这番小动作自然没有瞒过陆瑶光的双眼,当下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郑老爷竟然宠妾灭妻,郑家怎么是这样没规矩的人家?在京城没规矩的人家对儿孙可没任何好处?”
就连慕容盼附和道:“傻——”
付姨娘还没被这么挤兑过呢,当下眼泪都逼出来了。却要落不落,端着一个守着委屈的美人。郑太太知道不好,连忙站了出来,“对不住了各位,家教不严让大家看笑话了。各位里面请!陆夫人您也请——”
一听陆瑶光是京城来的,郑太太的心猛地一跳。亲自走到陆瑶光面前,做了一个请的姿势。陆瑶光却犹疑了,倒不是她故意败家子。而是必须让郑太太看到她对付姨娘的厌恶,进而得到她的信任。
果不其然,郑太太的脸上满是难堪。双眸却闪闪发亮,“陆夫人”
陆瑶光这才挤出一个笑容,随着众人进了郑家大门。付姨娘这个时候已经不见了踪影,众人反倒其乐融融了。
除了作为主家的郑太太坐于主位,孟夫人高于众人。陆瑶光是最接近二人的,众人目光微闪,其中一位太太瞄了一眼陆瑶光的穿戴,“这个时间能将这么别致的山茶带着头上的也只有花好月圆的的东家了。当真是漂亮呢!”
这话一出,众人的目光立马聚到了陆瑶光的头上。被这么多人盯着,慕容盼微微有些不适。陆瑶光却笑了,“那里,现在这个时间山茶也不便宜。这是京城‘钟灵毓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