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天生剑骨(1 / 2)
不知是运气,还是巧合。
只有炼气七层的沈厌一路过关斩将,最后竟然闯入炼气期弟子前十,获得第八的名次。
他也是前十名弟子中唯一一个炼气七层。
大多数人将这个结果归为运气。
伍德小声向莫慈感概:“你要是能够参加,肯定比他强。”
莫慈笑了笑。
不置可否。
炼气期弟子比试结束后,轮到筑基期弟子比试。
第一组筑基期弟子上台后,稳坐高台的洞主们神色严谨起来。
宗门小比不仅是弟子间的比试,也是各峰的较量。
弟子排名越是靠前能够争取到的,利益也就越大,何况比试结果关系到各峰颜面。
他们眼神交错间也多了一丝意味不明的火气。
莫慈不是没有感受到他们之间无声的较量,但她没有兴趣关注,她的全部心神都在广场中央的比试上。
在青云宗,炼气期弟子只能修行法术,只有进入筑基期,才能学习祭炼之术,操控法器。
因此,筑基期弟子之间的较量比炼气期弟子的比试更加精彩。
莫慈不仅见到修真界常用的法器刀、剑、枪等,还见识到一些连方云朗都未见过的特殊法器,让她大开眼界。
比如,台上酣战之际,一名男弟子突然将自己的右眼珠抠下来当法器扔了出去。
此举,不仅让对手吓了一跳,自乱阵脚,也让台下众人连连惊呼。
在一位长老的解释下,莫慈才知晓这位做出惊人之举的师兄在一次外出中伤了右眼,后来突发奇想,找炼器师为自己炼制了一只可以以假乱真的假眼当做法器。
而他依靠这件独门法器,多次死里逃生。
他以往在宗门内为了掩饰自己的残缺,很少动用这件法器,这次想来是为了去万剑宗交流,也豁出去了,好在最后的结果也没有让他失望,他成功挤入前十,获得了交流名额。
白云洞主的大徒弟宋铃儿和二徒弟冯长安分别在第四次和第三次比试中落败。
沈云歌在这次小比中大放异彩,她以筑基中期的修为、犀利无双的剑气横扫所有弟子。
无数人为之倾倒。
比试结果也正如宋铃儿所说,筑基期前十名弟子中有六名都是落日峰弟子,剩下的四个名额被龙骨峰四峰瓜分,天池峰颗粒无收。
白云洞主和天池峰的另外一位洞主脸色难看。
他们低估了落日峰,更高估了天池峰。
这一次,他们输得彻底。
太和洞主一扫先前的淡然,眼角眉梢满是自得之色。
他故作自谦道:“侥幸,侥幸而己。”
各峰洞主心里酸涩不已,面上却要扬着笑脸恭贺。
“沈云歌不愧是云鹤峰主的亲传弟子,一手落日剑法,深得云鹤峰主的真传,此次的魁首,非她莫属。”
“我观沈师侄气息有些不稳,看来不久后就能突破筑基中期,可喜可贺啊。”
“云歌不错,不错!”
“……”
在一片称赞声,莫慈的目光穿越人群,落在如明珠明亮璀璨的少女身上,眉眼冷漠。
是她小看沈云歌了。
她以为沈云歌所倚仗的只有天道的宠爱。
但沈云歌还有天赋和智慧。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背靠大树,就荒废时光,相反她比普通弟子更努力,更会发挥自己的长处。
莫慈再讨厌沈云歌,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落日剑法惊艳超绝,远胜同期弟子。
就算是方云朗活过来,以筑基后期的实力也很难打败沈云歌。
莫慈第一次感受到天道之女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