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狼皮差点儿掉了(2 / 2)
直至叶风说完,戚钧考虑了下,才想到前两种做法肯定不对,那就自己去拿回来还给李家不就得了?当然了,也是会警告王家一声。
叶风笑眯眯。
戚钧一看他这笑容,就知道自己还是错了。
便赶紧补充道:“约王家拿镰刀的人和李家当家的悄悄见个面,把事情说开,让王家道歉还物,并保证再也不犯。”
其实这话,戚钧说得挺违背他一贯的认知和处事方式的。
国律中,盗律是相当严苛的。盗一文者,杖二十,罚百文。盗百文者,杖五十,罚一两。盗一两银子以上者,剁手、剁脚、剜耳、割鼻,徙五年以上。
一把镰刀是五十文钱。
按戚钧的行事做法,那就是搜物、抓人、按律行刑、判罚。
现在被叶风问到,才难得得往其它方面去考虑。
其实心下还是很不以为然。
叶风察觉到他的想法,笑眯眯先肯定了他的回答.
“没错,你的解决法子都不错。不过,我处理得会简单一些。我会去悄悄跟王家说我知道他拿了李家的镰刀,让他趁李家现在还不知道的时候想法子给还回去。”
“你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戚钧略有些惊讶。
他是真觉得还是自己的办案风格好。有事说事,没事走人,干嘛这么绕?
小小的盗窃案而已,费那脑子干嘛?
“也不能算是麻烦吧,”
叶风摊摊手道:“我是这么理解的。一把镰刀、几个玉米、几颗土豆,看起来都是小事情。站在从严执律的角度上呢,偷了这些东西的人都得挨板子、遭罚银。
这是为了避免他们下次再犯。可毁掉的,是他们今后的生活。
他们又不是会被斩首对吧?那以后在村子里还怎么活?人言,在很多时候都是比我们手中的利刃更可怕。”
“我知道了。”
戚钧若有所思地接口:“如果我拿了给李家还回去,李家倒没事儿了,但王家就会以为是李家这么干的,反会视李家为盗贼。
而我让他俩见面,其实会造成很尴尬的局面,也会让李家讨厌王家,王家心里羞愧就反生更多憎恨。憎恨我多事,憎恨李家小题大作之类,恩怨就不减反增。”
末了,戚钧感慨:“只有用你的法子,能将两家的不愉快就此消除。果然是小事情、大门道儿。”
再细想想叶风的话,感慨升起更多:对于平民百姓们来说,真就是这些在为官者眼中的小事情最关切自身。
而为官的……
略有些羞愧。
掀起杯盖喝茶,掩饰面色。
而他却不知道,叶风此刻也在低头饰色,心里在懊恼自己又多了嘴。
这些话,这些道理,都是好官才会说的好嘛。
不是好官,谁站在百姓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啊?
自己表现出来得太早了。但凡有外人听了去,自己刚发出的芽,就会被掐掉。
要想在狼群里活得好,羊就先得披稳狼的外皮。
默默在心里把这句话念了好几遍,站起身,去到书架前,问道:“我能翻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