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缘分(1 / 1)
头悬梁锥刺股,林子无所不用其极的逼迫着林冲来学习。想想看吧,林子左手拿着寒气逼人的冰刀架在林冲的脖子上,右手蹭蹭的往外冒着火焰不停地在林冲身上比划。 林冲现在想想都后悔,早知道有那段时光林冲打死也不会带林子来南云国。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来到南云国,林冲又怎么能过上他曾经向往的安逸生活呢?又怎么能碰见曹雪雪和南云国院这群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呢? 祸福相依吧。 “你为什么下午都会去操场跑步?”爱雅突然问了一个让林冲莫名其妙的问题。 不是你要不要,也不是是不是,而是肯定的语气。显然爱雅知道自己每天都会去跑步。 “你怎么知道?”林冲扭头看向爱雅,无视了身后早已注视多时的人们。 看吧,那个该死的癞蛤蟆终究还是想要勾搭我的女神了。几乎教室里所有人都这样想着,除了坐在爱雅旁边的好朋友米瑞。 同样身为贵族女孩的米瑞,心思当然要比一般人灵活,更何况爱雅的话并没有太多的掩饰成分。 “我一直在关注你。” 天啊,这是告白吗?林冲差点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给冲昏了头脑。为什么是差点,因为他还在教室,周围还有很多想生吞了他的眼神。 夸张的深吸了两口气,实际上就是林冲在想周围的人无声的嘚瑟。 “为什么?”林冲费解。 “我很欣赏持之以恒的男人,并且你拥有着十分惊人的体力。” 爱雅不加掩饰她对林冲的关注和欣赏,哪怕两人这是一年多来第一次说话。 林冲其实很喜欢跑步的感觉,那种筋疲力尽却又精神抖擞的冲突感让他倍感清醒。大汗淋漓的舒畅会让他的肌肉进入痛并快乐的矛盾形态。但前提是在他想跑的时候。 好吧,林冲承认他有些想歪了,爱雅的话让他的思想有些跑偏,但这都不是重点。 “为什么?”林冲还是这个问题,如果说性格上同为屌丝,林冲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的话。那就是在真正该冲昏头脑的地方,林冲反而十分清醒,清醒到可以去控制这种情绪。 “我每天都会在那栋楼上练琴,然后时不时会去窗边看看风景,顺便休息一下手指。” 爱雅如实回答,这确实是一种巧合,或者说是缘分。 一个练琴累了的女孩,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风景,然后不经意间看见了一个在跑道上挥汗如雨的身影。 一直在跑,仿佛他永远不会停下来…… 日复一日,女孩就在窗边整整看了这个男孩一年多的时间。直到今天,他们做到了同桌。 世界上真的有缘分巧合这种十分玄妙的东西,或者说东方说的上辈子修来的缘分也不过如此。 爱雅并不是想一定发展成爱的缘分,也可能是友情。当然,她也不拒绝和这个体力充沛的男人有一场浪漫的爱情。 当高傲的公主低下她高贵的头颅去告诉她的臣民,我一直都在看着你,你会有什么样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