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汤普森(1w,求(1 / 1)
第105章努力的年轻人;汤普森(1w,求订阅!) 苦,不怕;饿,不怕;累,不怕! 对穷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问题,他们怕的是生活没有奔头,低头是黑的,抬头还是黑的,这日子还怎么过? 自打几个月前,许大力和丁三在丰裕码头成功获得力巴的工作后,他们每天一睁眼就开始搬货,一天就管一顿饭,一个窝头加一碗刷锅水鸡蛋汤,吃完饭继续搬货。 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到呼吸都觉得痛。 晚上回到工棚,跟几十人挤在一张炕上,脚丫子味、酸汗味儿、口臭味儿,再加上不知道谁放屁的味道,夹在在一起,堪比生化武器! 这也就罢了,一帮累了一天又吃不饱饭的力巴倒头就睡,也没谁会在乎味道了。 可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比打雷还让人烦闷,睡觉浅的人在这种环境下根本无法入睡。 就像许大力,他从小睡完这家睡那家,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过,小小的年纪就习惯了察言观色而活,这就导致他睡觉特别浅,稍有风吹草动便会惊醒。 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简直是折磨,明明身体已经累到极致了,可就是睡不着,或者一睡着就被吵醒。 丁三就不一样了,虽然大家一样累,一样饿,可他能睡着,因为他从小就在牛棚里睡觉,跟什么猪啊、牛啊的一起睡觉,那味道,那声音,没比现在强多少,早就习惯了,自然睡得着。 别说,他睡得还挺香,因为白天太累了。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那没什么不能忍的,只要钱给够,什么苦不能吃? 偏偏干了几个月,俩人加起来才攒了不到100个铜板,这够干嘛的?几顿饭就吃没了。 这日,原本最该保持冷静的许大力忍不住了,狠狠将一袋货物扔在地上,得亏他们在一个拐角处,没有工头看见,否则上去就是一鞭子。 “力哥,你咋的了?”丁三为了多挣点,每次都是两大麻袋。 “咋了?丁三,你不觉得这日子没奔头吗?”许大力终究还是个孩子,原本带着一腔热血来到魔都,结果现实将他轰成了渣渣。 丁三也把货物扔到地上: “可不是吗,可是咱们不干这个又能干嘛?好歹这里有睡觉的地方,还管一顿饭,哥你要是饿了,咱们奢侈一把,下了工出去吃碗阳春面?” 对他们来说,一碗阳春面可不就是奢侈了吗,现在外面地摊上的阳春面都得十五六个铜板一碗,还是没肉的,要是加肉得20几个铜板,两个人奢侈一次,几个月的努力就白费了。 “算了,上次咱俩吃那一顿,我现在想起来牙花子都疼。” “唉~但那味道太香了,尤其是那块大肥肉,做梦都觉得香!” “兄弟,哥对不起伱,本来是带你到魔都赚大钱的,结果.”许大力满脸愧色。 “力哥,说这个干嘛,反正只要跟你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好兄弟!”许大力狠狠拍了拍丁三的肩膀。 “那力哥,咱们还干不?” 许大力咬着牙根: “不干了,这活儿没法干,咱们走,去仁和码头。” 丁三当然没意见: “行!那就走,这破日子我早过够了!” 俩人一看周围没人,也不管地上的几个麻袋了,撒丫子就跑。 跑了没几步就听见有人让他们站住,开玩笑,站住就死定了,俩人不管不顾,拿出在村里偷看寡妇洗澡,然后被狗撵的气势,一股脑冲出了码头,随后一头扎进了人流。 这边来来往往全是人,进了人群再想抓住就难了。 再说也没必要非得抓两个毛头小子。 许大力和丁三哪知道背后没人追了,闷头跑吧,跑到哪算哪。 等他们一口气跑没了劲儿,人也懵圈了,转圈全是小洋楼,头戴大盖帽的警员帅气逼人,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发出清脆的铃声,这里仿佛又是另外一个世界。 几个月前来到魔都,俩人压根儿也没转过,一头扎进了码头,也就中间偷溜出来,在码头附近的街区路边摊吃了碗阳春面,其它地方哪哪都没去过。 而眼前的场景,仿佛才是老乡口中美丽而现代的大魔都。 两人看傻了,也可能是跑的脱力了,站在那,看着人来人往,车流穿梭,一动也不动,眼睛都未曾眨一下。 直到一位摩登女郎身着褐色连衣裙,脚踩高跟鞋从他们眼前摇曳经过,他们才想起来还有呼吸这件事。 “好美啊~”丁三傻呵呵的笑道。 许大力好歹是看过寡妇洗澡的人,自认为见过世面,花痴了一阵立刻收回视线,回头拍了丁三一巴掌: “别看了,再让人误会咱们是流氓。” 丁三恋恋不舍的挪开视线爱你,很没出息的擦了把口水,憨笑道: “原来魔都的姑娘都这么漂亮,白的跟莲藕似的。” “你还挺会形容~”许大力轻笑道。 “嘿嘿,我听村里的书生说过。” “厉害!”许大力冲自家兄弟比了个大拇指,随后抬头望着蓝天白云,暗无天日的过了几个月,终于又能呼吸新鲜空起来,就是舒坦。 “走吧,咱们买两个烧饼垫垫,然后想办法去仁和码头!” “诶!我就爱吃烧饼!”丁三露出了可爱的笑容。 其实现在魔都的物价已经在起飞前的滑行阶段了,各行各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无处不在涨价。 就拿租房来说,十几年前,一间厢房每月房租7个银元,而当时魔都一家大面粉厂的工人,一个月的收入也不过7到10元,稍微厉害点的管理层,薪水能达到80元。 当然,房租高低主要看地段和时期,公共租界以外的地段,房租并不算贵,比如在HK区一栋房子的月租金也可能只要3到4元。 但现在的房租几乎比十几年前翻了一倍,一间亭子间就要十二三个银元,而且招租广告刚贴出去,往往浆糊还没有干,房子已经租出去了。 什么是亭子间,这可以说是魔都特色了,也是石库门房子里最差的房间。 它位于灶披间之上、晒台之下的空间,高度两米左右,面积六到七平方米,朝向北面,大多用作堆放杂物,或者居住佣人。 但也不乏很多来魔都谋生的年轻人,往往先找这种房子栖身,其中包括很多书生作家,以至于后来出了一个新名词,叫“亭子间文人”。 小小一方空间“冬凉夏暖”,待一会可以,要长年累月住在那里真是吃不消。 亭子间几乎都是朝北的,所以夏天闷热,冬天酷寒。 就这样艰难的环境,还出现了“二房东现象”的盛行,亭子间常被二房东租给一些囊中羞涩的租客,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亭子间文化”。 住在这里,假如厨房里杀鸡,无论躲在哪一个角落,都听得见鸡叫。 厨房里烹鱼,都可以嗅到鱼腥,厨房里生火,可以看到一缕缕的青烟从地板缝里冉冉上升…… 其实一些专门从事写作的作家文人,收入大体是可以的,稍微写出头的作家,每个月的版税收入有100到200元。 而此时一个熟练工人的月收入大概在30到40元,这已经足以养活一家五口人了。 至于没有名气、初来乍到的一般撰稿人,他们每月的稿费收入只有二三十元,只够魔都一月的生活费,可谓是标准的“亭子间文人”。 这个工资倒是和普通工人的月工资差不多,一般在20元上下,家庭月收入超过50元的话,就基本达到小康水平; 如果家庭月收入有一两百元,就算是中产阶层。 这类人家往往会住到租界里,租一个好点的楼面,一个月大概十五六,面积大点的能到20元。 省一点的呢,就租个面积小的,十五六元足够了,这个房间用布帘隔开,一间做卧室,一间作书房,即便如此,一家三口每月的生活费也要差不多50元,还是比较拮据的。 但为了省钱也没办法。 当然,这个拮据是针对那些生活条件好的人来说,但对比魔都以外地区的民众已经很不错了。 即使是上面说的拮据人家,人家每个月也能吃四次荤菜(肉、鱼、蛋、海鲜等),通常为每月的初二、初八、十六和二十三,这几天叫做“当荤”。 其他日子则以蔬菜、豆制品为下饭菜。 再差点的,一个月也有一次荤菜。 要是有客人来那就另当别论了,按魔都这边的习惯,如果家里来客人的话,那就必须以荤菜为主,“无荤不成饭”,蔬菜则是配菜。 至于那些拉黄包车的苦力,他们一般只能吃蔬菜、豆腐、咸鱼等,这在当时被认为是“极为低廉而粗劣”的伙食了,但是至少能吃上,而且还能吃的八分饱,这就很不错了。 就像一首儿歌唱的:“当肚皮饿格时候,我们马上拿起筷,奔向厨房间,看看有点啥小菜,又是青菜炒豆腐,叫我哪能来下饭?” 米饭可是奢侈品,不是谁家都能吃得起的,谁家能天天喝上米粥,已经很奢侈了。 不过不吃也不行,只能少吃,所以大米算是低收入家庭的主要支出,省也省不下来的。 因此只要米价一上涨,那些老百姓不免要摇头叹息,说日子过不下去了,但对于高薪人士来说,这点浮动根本就算不了什么。 再说回烧饼,许大力和丁三二人咬咬牙花了十个铜板,一人得了一块烧饼,巴掌大小,吃起来又酥又香,吃一个就想吃第二个。 但他们可没有钱买第二个,吃一个垫垫就得了,好歹肚子不叫唤了。 吃完了烧饼,俩人也不嫌脏,把手上的油水填了个干干净净,比用洗洁精洗过还干净。 丁三运气好,从牙缝里舔出一粒芝麻,牙齿上下一碰,又能香上一阵。 吃饱了饭,舔着脸在一家店铺借了点水喝,许大力恢复了些许精神,脑子开始转起来。 “兄弟,我想了一下,比起去码头当苦力,要是能去酒楼当伙计是不是更好?赚得多不说,在酒楼打工肯定不缺吃喝。” 丁三眼前一亮: “力哥,还是你聪明,不过咱们不是奔着朱三少爷去的吗?不去仁和码头怎么见他?” “你没听人说吗?朱三少爷产业可多了,魔都最有名的饭店楼外楼就是他开的。” 丁三立马问: “所以咱们去楼外楼?” “对!就去楼外楼!” “可是他们不要咱们怎么办?那就跪地上求,死皮赖脸!” 丁三一咬牙: “行,都听力哥的!” 他们可不知道楼外楼在哪,但许大力聪明,跑去跟拉黄包车的车夫聊天套近乎,没一会儿便得到了需要的信息。 得知楼外楼离他们所在的位置不算太远,干脆腿儿着去吧,反正肚子里有食,也不怕半路饿晕。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吧,终于,气派非凡的楼外楼映入二人视线中。 “我滴个乖乖,这楼也太大了吧?” 许大力也是满眼惊喜,一想到自己能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心气儿都高了。 “要不能叫楼外楼呢?” “啧~哥你快看,那个姑娘长得也太俊了吧?穿的还挺清凉。” 丁三指着一个送贵客出门的小姐姐的说道。 “快别看了,有点出息,咱们以后也是要在这里工作的人了,别丢脸!” “诶!我知道了~” 许大力清了清嗓子,又整理了一下早就洗到发白,满是补丁的衣服,尽可能让自己的形象好一些,随后冲丁三一努嘴,走着! 不过离楼外楼越近,许大力就越心虚,这么高档的地方,真能要自己两个? “力哥,你怎么不走了?”丁三脑子简单,反而没那么多想法,大步流星的往前走,走着走着发现他力哥掉了队,翻身回来问道。 “兄弟啊,哥觉得咱们还是冒失了,就这么去,人家能要咱们吗?” 丁三麻了,不知道如何是好了,去也是你,不去也是你,到底要怎样? “那个,哥,反正伸头缩头都是一刀,来都来了,总得试试吧?” 这话倒是给了许大力不少信心: “没看出来,你虽然不识字,却能讲出大道理。” “嘿嘿,还是听那个书生说的。” “走吧,不管如何,都得拼一把!” “诶!” 俩人鼓足了勇气上前,还没等踏上台阶,就被门口迎宾的伙计叫住: “二位,想找饭辙请去后门,那里有粥棚,你们运气不错,我们鲜儿掌柜今天给大家加了素包子,管够!” 伙计的声音虽然没什么感情,甚至带着一丢丢的嫌恶,但终归没有欺负人,而且也如实告知了事情。 可许大力听懂了,一股羞恼之情从脚底板直窜天灵盖: “我们不是要饭的!” 那伙计一怔: “不是要饭的?那你们是?” “我们想来楼外楼打工,我们能吃苦,有力气,干什么都行!” 伙计失笑道: “瞅你们年纪不大,声音倒是不小,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还来打工!行了,别闹了,赶紧走吧,吃不上饭了就去后门,我们三少爷设下的粥棚这么多年风雨无阻,从未断过。” 许大力稚嫩的面庞胀红起来: “三少爷心善我佩服,但我们真的不是来要饭的!” 伙计可没空多搭理他们,瞅见一辆福特轿车缓缓停靠在门前,赶忙挥挥手道: “行了,快走吧,别在这耽误我干活了。” 撂下一句,那伙计立马换上一副笑脸走下台阶 丁三拉了拉许大力的衣袖: “哥,要不咱先去吃点,吃饱喝足了再跟他磨!” 原本还觉得丁三这话没出息呢,许大力转念一想,好像没什么毛病,不管如何,吃顿饱饭不正是他们俩人最大的心愿吗? 至于会不会丢脸,许大力表示:都快饿死的人了,要脸有毛用。 妈了个巴子的,吃! 俩人四目相对,给彼此一个眼神打气,气势汹汹的冲向后门。 余光瞥见这一幕的伙计心中笑着摇头,还说不是来要饭的,白费自己的口水。 一个小时后,许大力和丁三一个打着饱嗝,一个揉着肚子,迈着四方步从小巷里走出来。 丁三嘴角还沾着一粒米,却忘记去擦,可能是想攒着,等到饿了的时候再舔? “力哥,那包子太好吃了,明明就是普通的萝卜馅儿,为啥这么好吃呢?” 许大力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但我现在越来越佩服三少爷了,我喝了四碗粥,每一碗都给足了大米,一次两次也就罢了,他还坚持了这么多年,好多要饭的都对他感恩戴德呢。” 丁三是脑子简单,可他不傻,连忙附和道: “是啊,哥,你看那些要饭的,排队的时候比码头那些力巴还规矩,没有一个敢闹事的!” “废话,谁敢闹事?那岂不是坏了三少爷的一片好心?惹恼了他老人家,万一不办粥棚了咋办?” 丁三点了点头: “力哥说得对。” “行了,好歹吃了顿饱饭,回头咱在感谢三少爷,眼下还是得想办法进楼外楼工作才是。” “咋进去啊,没听那伙计说吗,饭店不招工!” 许大力吃饱喝足,脑子也活泛了: “既然没有机会,咱们就创造机会。” “怎么创造?” “去弄点巴豆!” “啊?” 朱传仁要是知道了,一定得夸他是个人才,果然,英雄别问出处,问就得用巴豆。 许大力没说太多,带着丁三去偷巴豆了。 几天之后,楼外楼后厨的两个杂役因为频繁拉肚子耽误了工作,不得不被辞退,而许大力和丁三恰好出现,再加上许大力嘴甜,顺理成章的进入了楼外楼,从一名最低级的杂役开始干起。 这个活没什么技术难度,主要是大厨、帮厨们懒得干的活,都交给杂役来干。 比如倒泔水啦、洗土豆、刮土豆啦、洗碗、刷锅啦,这些都是杂役的活儿,主打一个又累又苦。 但前面也说过,苦和累都不怕,就怕生活没奔头。 显然,朱传仁不是猪扒皮,他的狠都是对敌人,对自己人还是很仁慈的,即便是最低级的杂役,每个月也能赚18元左右。 要是遇上年节,饭店效益好,还能发点奖金,那个月也许能赚到25元左右,比普通工厂工人赚的还多。 这也是为什么朱传仁的手下都对他死心塌地的原因,因为朱传仁从不克扣工资。 朱公馆,朱传仁正在研究一把新枪,这把枪的造型非常奇怪,枪身瘦长,重量虽然重,但要是单手举起射击,姿势却很帅。 “三少爷,这是史密斯送给咱们的,还配了一个基数的弹药。” “嗯,跟史密斯说,这枪有多少咱们要多少!” 老谭愣了下: “三少爷,您认真的?这枪有那么好?” “呵呵,这枪在战场上问题很多,但在城市里,绝对是大杀器!” 朱传仁眼中闪烁着玩味的目光,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打字机’,嘿帮火拼的标配啊。 其实汤普森冲锋枪诞生有几年了,一站爆发后,为了“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丑国一直都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参战。 17年的时候,丑国以德国战车协助墨西哥鸡肉卷侵略丑国为借口,正式向战车宣战: 丑国远征军开赴欧洲战场,加入了对战车及其同盟的绞杀。 不过来到前线后,丑国士兵在堑壕战中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的栓动步枪: 不仅携带起来十分不便,而且火力偏弱、射速太慢,打起仗来十分吃力。 前线士兵的反馈立即得到了高层的重视,于是当时著名的枪械设计师约翰·摩西·勃朗宁亲自出马,为他们设计了一款自动步枪:勃朗宁BAR。 勃朗宁自动步枪弹容量20发,不用拉栓可以连续射击,而且杀伤威力巨大! 不过,它的最大缺陷就是太重了,说实话更像是一挺轻机枪。 而且勃朗宁步枪在持续射击时后坐力很大,特别是士兵在行进中射击时,射手很难控制住枪口上跳,精准度大大降低。 毕竟在当时技术条件下,士兵使用发射手枪弹的自动武器更现实。 而且为了让射手在射击时能更好地掌控,那么这款自动武器的战斗全重,还有连发射击时后坐力,都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 因此,高层认为有必要再研发一款:比勃朗宁自动步枪更轻便的自动武器。 最终,美国约翰·汤普森将军力推的.45ACP口径子弹得到了认可。 要知道在枪械研发方面,往往一款成功的子弹,是造就一款成功枪械的重要前提。 于是,美国人选用直弹筒的11.43毫米大威力手枪弹研发冲锋枪,而这款新式冲锋枪就以汤普森将军的名字命名。 不过,汤普森冲锋枪的实际研发工作是另外的人完成的,一个叫·佩思,另一个叫·奥克霍夫。 研发过程中,·佩思和·奥克霍夫针对丑国远征军在前线遇到的轻武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 他们最终把汤普森冲锋枪定位为:堑壕近战武器,另外还有个外号叫“堑壕扫帚”。 顾名思义,汤普森冲锋枪就是“清扫堑壕的火力扫帚”。 不过有意思的是,负责研发汤普森的设计师们,他们最早拿出来的样枪非常“奇葩”: 这款样枪和后来人们熟知的汤普森冲锋枪相比,它的供弹方式竟然是用帆布弹带供弹! 冲锋枪用弹带或者弹链来供弹,看起来确实感觉很另类! 不过,这其实也不能怪那些设计师。 毕竟在那个年代,设计师还没有摆脱“用弹链给机枪供弹”的那种传统思维,冲锋枪是自动武器,自然而然觉得应该用机枪那样的弹带。 早期的汤普森冲锋枪弹带供弹具体结构是:在它的扳机前方装了一个弹盒挂架,弹带全部放进那个弹盒里,然后挂在挂架上。 冲锋枪上面装有一个小型棘轮,在枪机前后运动时会带动棘轮转动,然后将帆布弹带上的子弹拨进入弹口。 不过很快,设计师也感觉这种设计完全不实用,甚至还不如勃郎宁自动步枪轻便呢! 于是1918年时,汤普森冲锋枪重新设计了新的供弹具:有50发和100发的弹鼓,还有20发和30发弹匣。 汤姆森冲锋枪装配上100发子弹的弹鼓时,不仅不会影响携带,而且射速很快,100发子弹7秒钟内就能打完。 虽然汤姆森冲锋枪的射击精度并不高,但在面对密集敌人的冲锋时,这种冲锋枪的强大火力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汤姆森冲锋枪的供弹方式改变之后,它才算是真正定了型。 当时设计师们还给这款冲锋枪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歼灭者”! 结果汤普森冲锋枪定型后却还没来得及实战,战争就结束了! 但谁也没想到,这把枪竟然在嘿帮大受欢迎: 更悲催的是,由于现在高层决策者们,他们都是手持长步枪“成长”的军人。 因此,随着战争的结束,汤普森冲锋枪也被认为并不适合美军大规模装备。 另外,汤普森冲锋枪的造价确实也有点高,两支汤普森冲锋枪的钱,可以买到一辆福特T型车。 所以,丑国高层根据自己的所谓经验,以及造假等原因,彻底把汤普森冲锋枪打入了“冷宫”。 设计师们辛苦研发出来的冲锋枪,却陷入到了“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 由于不受丑军待见,于是自动武器公司把目光转移到了警察身上,不久汤普森的最早大宗采购者出现:NYPD。 不过,真正让这款冲锋枪出名的,却还是丑国嘿帮。 汤普森冲锋枪虽然造价贵,但对于嘿帮来说,钱并不是问题,卖两斤面粉就够买了! 而且这款冲锋枪兼具大威力和便携性,经常街斗的嘿帮分子十分喜爱,认为这款冲锋枪简直是为他们“量身定做”的。 一时间,在丑国各个街头的那些“嘿老大”们,时常都能看到他们拿着汤普森冲锋枪“哒哒哒”狂射不止,因为独特的声音,也被人们称为“芝加哥打字机”。 当然,现在这个版本的打字机重量还是太重了,空枪就有5公斤,要是加上子弹,相当于抱个小孩在冲锋,实在不适合军用。 街头巷斗,人数再多也就一两百人,而且距离近,两梭子下去基本就没站着的人了,简直是街头大杀器,所以重量不会是问题。 朱传仁把这把枪的优缺点大概一说,老谭就明白了: “史密斯手里的现货只有30把,如果再多就得从丑国调货了~” “30把够用了,子弹呢?” “子弹倒是够~” “行,都要了,对了,价格多少?” “他开的价格是400刀一把,30把就是12000刀,子弹的话,加1000刀全送给我们。” 朱传仁摇了摇头: “告诉他,子弹加枪一共9000刀,同意就要,不同意让他找别人卖去。” “行,我跟他谈谈~” “嗯,罗家栋找到了吗?” 老谭摇摇头: “这小子藏得很深,一直没露头,他不会逃出魔都了吧?” “不可能,那小子不会善罢甘休的。” 朱传仁顿了下,幽幽说道: “前几天的宴会上,我见到了克莱门特~” “他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装作一副跟我很要好的样子,还跟工部局的同事介绍我呢。” 朱传仁冷笑两声。 “这个老狐狸~”老谭咒骂了一句。 “没事,他喜欢演戏,我就陪他演,看他能演到什么程度。” “要不是他现在占着董事的位置,直接弄死他得了!”老谭难得这么生气。 “呵呵,不要动不动就生生死死的,没必要,要用这里解决问题!”朱传仁点了点自己的脑袋说。 深夜,楼外楼送走最后一波客人关门休息,忙碌了一天,大家都很累,但听不到一声抱怨。 许大力和丁三趴在饭桶前大吃特吃,不得不说,许大力的这个决定真是太对了,赚多少钱不说,一天三顿饭能吃饱,这就是个巨大的进步。 不过大家伙也都知道他是个大胃王了,实在太能吃了,拳头大的包子,别人吃五六个已经很多了,许大力一口气能吃十四五个。 同样一碗饭,大家一碗就够,他得吃三四碗,这还没算菜呢。 吃饱以后,许大力和丁三主动收拾碗筷,勤奋的样子得到一众老人的赞扬。 “大力,好好干,你小子有前途!” “是啊,我就瞅着这小子机灵,要不是他不愿意学厨,我都想收他当徒弟了。” 丁三舔着脸凑过去: “您看我怎么样?我愿意学厨!” “去去去,你个丁三儿,还挺会顺杆爬。” “嘿嘿,反正您教我跟教我哥是一样的。” 许大力也帮趁着说: “是啊,大师傅,您行行好收了丁三吧,我这兄弟可能吃苦了,人也实诚,没有坏心眼。” 大师傅斜眼撇了撇丁三: “你小子不灵啊,我问你,今天做的那道开水白菜,你也在旁边看了,说说,都有什么流程?” 丁三一听就挠头了,他哪记得怎么做啊。 大师傅倒也没失望,他知道丁三不是这块料。 但他见旁边几个老师傅还有帮厨都很感兴趣,也没有敝帚自珍,开口道: “开水白菜这道菜首先是汤,也就是所谓的开水,这个东西是用七八只老鸡,老鸭,上等火腿,干贝,瑶柱,以及看厨房里还有什么珍贵食材,一起放里头,小火慢炖八个小时而成。 中间的锅要一直盯着,汤顶必须成菊花瓣状,一夜不睡的结果会是你能想象到的最鲜香的浓汤 之后鸡脯肉,精瘦肉剁茸,把汤单乘出来,再次加热,快开的时候把两种茸加入,由于肉茸的蛋白质会吸附汤里的油和颜色,当沉淀之后汤会变得清澈如水,所谓开水,如此而得。 然后是白菜,普通的大白菜是绝对不行的,必须是新摘的白菜,外层所有都弃之不用,只取中心寸许最嫩的菜芯,之后用银针扎成百上千个肉眼不可见的小孔,备用。 随后加热开水,把菜芯放在漏勺里,用开水一遍一遍的浇,浇过的底汤统统不用,菜芯烫熟之后,再加热一份开水,把烫熟的白菜浸入,开水白菜才算完成。 成品应该是一颗青翠的小白菜浸在几乎无色的汤里,所谓大道至简,一尝之下却无比鲜香,白菜的清爽口感完美的中和了顶汤的浓郁,当是世间极品。” 丁三下意识擦了把口水,这菜光是想想都觉得鲜美至极。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怕是当不了厨子了,为了做菜晚上没法睡觉,多遭罪啊。 晚上回到集体宿舍,虽然还是大通炕,但至少人没那么多,也就十来个人一个房间,五六个人一个炕,地方宽绰,也不冷,更不潮,比之前的环境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睡觉前还有热水让他们擦巴擦巴,洗漱一番,干干净净的上床休息。 这样的生活搁在以前根本不敢想。 丁三已经很满足了,只想着踏踏实实干几年,攒点钱,娶上一个老婆,生上几个娃娃,那日子可就完美了。 但许大力可不知道什么叫满足,更何况他最开始的目标可是为了挣大钱,眼下连小钱都没挣到呢,怎么可能满足。 于是临睡前,他拉着困到眼皮子不停往下坠的丁三,低声道: “咱们得想办法见到三少爷~” 丁三脑子已经不转了,凭借本能在回答: “怎么见,人家什么时候来咱们说的可不算。”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他要是来了,就得想办法见到。” “不可能的,力哥,人家一来就去雅间了,咱们连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搭话了!” 许大力目光闪烁: “总有办法的,实在不行就弄出点动静~” “什么动静?” “就是.” 他话还没说完,丁三的呼噜声已经震天响了。 这小子,许大力无奈摇了摇头,不过这也是丁三可爱的地方,若非如此,他也不会走哪都带着他。 不过该怎么办呢,他心里也没底。 这天,史密斯带着一辆卡车进入朱公馆,表面上是送进口罐头、水果之类的生活物资,然而在这些物资之下,是一箱箱军火,正是汤普森冲锋枪。 “亲爱的朱,我们又见面了!” 史密斯很年轻,看起来也就30左右,却已经是远东地区最有名气的军火商之一了。 之前跟朱传仁有过几次合作,双方对彼此都有不错的印象。 “呵呵,史密斯先生,多年未见,风采依旧啊。” “哈,朱先生,这还要多亏你了,上一次那批军火,可是让我狠狠赚了一把,回去之后,我就在田纳西买了块地,建造自己的庄园,如果有机会,请一定要去我那里做客,史密斯一家对你表示热烈欢迎!” 朱传仁点点头: “多谢了,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去!” “哈~我很期待,现在,让我们先聊聊正经事!” “史密斯先生,我想我的兄弟已经跟你说过了,汤普森冲锋枪,你有多少我要多少,价格就按照我们这次成交的价格。” 史密斯摇了摇头: “亲爱的朱,我要说的就是这件事,你要明白,这批货我囤了很久,为了尽快周转资金才以这样低的价格卖给你,就当是对你之前帮助我的回报了。 但是,如果你还想要,肯定不是这个价格了。” 朱传仁似笑非笑的说: “史密斯先生,你要明白一件事,我在丑国的朋友可不止你一个!” “哦?” “这枪在丑国卖什么价我心里有数,单支价格确实昂贵,但如果批量购入,还是有下探空间的,你也别跟我提运费。 我名下就有航运公司,如果你愿意,只要把枪运到旧金山,剩下的就不用你管了!” 史密斯抓了抓头发: “该死,我最讨厌跟聪明人打交道了,想占点便宜都不行!” 朱传仁轻笑道: “该让你占便宜的时候,我一定不会吝啬,但这个生意不行!” “OK~你是老板,你说了算,那么亲爱的朱,你能吃下多少呢?” 朱传仁故作狐疑: “难道你的中文出问题了?我刚刚说的不清楚?” “你说的是有多少要多少?” “就是这个意思!” 史密斯欣喜若狂: “哪怕是数千只?” “是的!哪怕是数千只!”朱传仁斩钉截铁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