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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犹豫不决(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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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犹豫不决 京城东北方向一处十分光鲜亮丽的大宅子里,梅逢春一大早就被姑妈从被窝里拉起来,睡眼惺忪地洗漱完毕,然后手忙脚乱地将父亲买回来录制球赛的机器给拆下来,搬到客厅大电视机前,耐心装好后,才对不怎么懂电器的姑妈梅杏红抱怨道: “都说了是晚上九点播出,着什么急啊!” “你不是说要去录音棚试音吗?要是回来晚了,我找谁帮我装机器?” “这已经好了,到时候通电打开机器就行了!要是有问题,叫二灰帮你弄……” “谁知道那个皮猴子到时候跑哪去玩了?” “对你侄子有点耐心好吧?二伯二伯母老树逢春,添了个儿子,宝贝得不得了,只有您敢说打就打……” “小孩子就该从小管教,要是学坏了,以后怎么办?” 梅逢春心中暗自腹诽,自家姑妈什么都好,一碰到和儿子相关的事情,就特别不好讲道理。 自己没管过儿子,总觉得将来会长歪,所以对家里这些侄子侄女很严厉。 有什么地方觉得亏欠了什么,就会以莫名其妙的方式找补。 梅逢春已经算好的了,那些后来出生的堂弟堂妹,父母太忙,没时间管教,都是姑姑代为教训的,所以特别有威信。 只是,不去和亲儿子讲道理,拿侄子侄女“练手”,实在是跑偏了啊。 当然,心中所想,嘴里可不敢说。 耐心地手把手教姑妈梅杏红怎么操作后,梅逢春正要离开,大门口传来了一阵动静,两人先前正说着的“二灰”回来了。 头上顶着几片脏兮兮的树叶,脖子上扛着橡胶球棒的八九岁小男孩闯了进来。 “咦?姑妈,小春姐姐,你们这是干什么?” 闻言回头的梅杏红刚将视线投在二灰身上,就吓得对方缩了缩脖子,急忙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让自己看起来正常一点。 已经快要到出门时间的梅逢春也懒得管姑侄之间的小情绪,漫不经心地答道: “你家表哥今晚上电视,姑妈想要录下来。” “表哥,哪个表哥?” “你有几个表哥?就他们那几块料,倒贴钱都没有记者采访……” “嗷,金家的阿尚表哥啊……” 说起这个二灰顿时来了兴致,十分高兴地说道, “你们不知道,刚刚公园边打起来,一边说《男儿当自强》好,一边觉得《最初的梦想》有味道,吵得不可开交,还动手了。” “一边是小屁孩,一边是黄毛丫头,对吧?” “小春姐姐,这都猜得到?我跟你说,他们都太幼稚了,我说那都是阿尚表哥写的,他们不信,偏要说是戴义琴的作品。” “所以,你就跟他们打起来了?” 二灰十分得意地扬了扬手里的橡胶球棒,见姑姑冷眼看着自己,说话的声音都不由得小了几分, “我这是伸张正义……” “还不去洗一洗?身上这么脏,还到处蹭……” 熊孩子吐了吐舌头,一溜烟跑开,砰砰跳跳,哼着歌,消失在转角盥洗室里。 “都快上三年级了,心性还这么跳脱,以后怎么管教啊。” 梅杏红皱着眉头,叹息道, “你跟二伯二伯母提一提,工作再忙,也不能耽误孩子教育。” “知道了知道了,我要加快速度了,再不出门,要迟到了。” 平时都住在学校的梅逢春,并不时常和姑妈聊金尚的事,因为往日确实没多少交集。 现在倒是偶尔能见面,所以梅杏红也经常找侄女问问情况。 总是由金时单方面说,也不知道有几分真。 走出家门,出了小区的梅逢春,叫了一辆出租车,赶到了录音棚。 到的时间稍微早了点,但是还好,已经有人比她先一步等着了。 上次见过面的骆洋正在和老板闲聊,梅逢春打了个招呼后,就去一边试了试耳麦的效果。 不一会,金尚就赶到了。 今天上午,李萱有一个聚会,是留在京城工作的毕业生组织的。 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基本都不怎么适应新的环境,参加工作和大学学习期间,感悟是完全不一样的。 很多心中有诸多倾诉欲的女生们,时常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互相问候,也是很好的解压方式。 等以后各有各的交际圈,再想抽出时间一起出去玩,其实挺难的。 处在一个城市,就能经常见面,叙一叙旧日的情谊? 天真! 很多在一个公司,一家工厂,甚至一个小区的老朋友都会因为各忙各的而渐渐疏远。 趁着还算亲密的时候,多聚聚是好事。 将女朋友送到后,金尚还抽空去了一趟公司,确认没什么问题,又去和加班加点赶工的刘燕青等人商量了一点事情,看看殷牧野的测试进度,才赶到录音现场。 前几次来,都是浩浩荡荡一批人,这次只有寥寥几人,是因为到了这个地步,伴奏已经差不多很成熟了,微调一下就行了。现在的压力,完全压到了梅逢春这个演唱者以及最后拍板的金尚身上了。 针对不同要求的歌曲,录音过程也是不一样的。 歌唱家级别的艺术大师,试唱几遍,很快就能抓住词曲中的神韵;实力不够的新手连完美无瑕地唱下来都困难,极端情况下,甚至需要现场老师一句一句地教,演唱者一句一句唱,然后让调音师后期处理。 梅逢春的水平当然没差到这个地步,但也没到金尚提什么要求,她就能立刻做到做好的程度。 当然,大家也没指望一个即将大三的学生能有多高的水平,梅逢春这段时间的表现,其实已经好到让大家喜出望外了。 试唱了三遍后,金尚让表姐暂时歇一歇,喝几口水润润嗓子。 如果以后想要走歌星之路,如何保护嗓子是重中之重,过度使用,并不是好事。 “小金总,你觉得怎么样?” 骆洋十分放松地询问着,两人坐在落地窗前一边喝咖啡一边闲聊。 这两三个月,和金尚、戴义琴等人混在一起,署名了两首大红大紫的作品的编曲后,骆洋在业界也稍微有点名头了,虽然还没接到什么大活,时不时有二三线小公司,小明星请他去掌总,甚至有慕名而来的家长开高价请他去当家教。 虽然还没到站稳脚跟的地步,和以前那种朝不保夕,随时有可能打包回老家的境遇好太多了。 跟对了人,混入有资源的圈子里,是步入音乐圈主流的第一步,骆洋算是幸运的,已经看到了成功的曙光。 “骆老哥的调教水平还是很厉害的,试唱带的效果还行,再打磨打磨差不多够发表了,只是,我本人有点疑虑……” “诶?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跟我说说,创作的天赋,我比你差太远了,但是专业的知识还是过硬的……” 就在两人寒暄之时,录音棚老板和梅逢春走了过来。 “说什么咧?让我也参与参与……” 似乎自觉不错的小表姐,心情大好,寡言少语的老板也搬过了两把椅子,围坐过来。 “不是什么机密的话,让我也听听?这天气渐渐炎热,生意也差了许多,闲得慌。今天终于有人来了,都快愁坏了……” 录音棚老板姓张名骞,第一次知道其真名的时候,金尚也大吃一惊,一般人可承受不起这个名字的分量。 相比之下,老板娘那赵芸的名字,反而要容易接受多了。 张老板年轻的时候,也是小有名气的才子,和本地姑娘赵芸喜结连理后留在京城发展,置办了这间录音棚。 早些年,张老板还有点心气,生意虽然不太好,也还坚持创作,时不时去附近接点零散的活。等到自家孩子出生后,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都需要钱,张老板也只好放下吉他,专心经营录音棚,时不时抽空照顾家里。 一个普普通通的梦想被现实击垮的故事,不值一提。 这些年,经济有了起色,人们对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原本只能勉强支撑的录音棚,这些年也渐渐有了起色,靠着多年积累的好名声,渐渐在京城地界有了名气。 据说,南大彪和老板娘赵芸有点亲戚关系,要不是南家兄弟时不时送点“业绩”过来,这家录音棚也撑不到云开雾散的时候。 “老板娘今天不在?” 金尚熟络地笑着问道。 “带着小崽子去上游泳课,现在的孩子,真是娇气,玩水还要花钱学,我们那个时候,小伙伴一起往塘里跳,摸爬滚打几次,就什么都会了,狗爬贼溜。” “不一样咯!” 就算是在农村,那种夏天成群结队去玩水的情况也渐渐少了。 几人寒暄了几句,就将话题说回到了今天的录音上。 金尚整理了一下想法之后,说到: “对一首歌来说,不火也就罢了,一旦成功,就有必要做出选择了……” “这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不可能失败,就是有多火的问题……” 以多年业内经验来判断,骆洋十分肯定地给出了结论,张老板和梅逢春也是很认同的。 这种作品要是都失手了,以后就没脸在业界混了。 金尚也知道这是大概率事件,所以也没有纠结于这一点。 “最好的结果,是人火歌火,互相成就;其次就是歌火人不火,也还凑合;最差的就是人火歌不火,后劲不足,只有一阵风的热度。” 如果一切顺利,梅逢春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都火了,自然皆大欢喜。 可是,要在次好与最差结局中挑一个,该怎么选? 在唱片公司或者经纪商的角度来看,反而是最差的人火歌不火是最佳选择,反正不影响唱片售卖,只要人红了,这就是一棵摇钱树,一首歌,甚至一张专辑的价值都不值一提。 但是,金尚不是唱片公司,也不是代理梅逢春经纪业务的中介,人红不红,压根没有任何影响。 如果不是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戚关系,谁管一个音乐学院在读生会不会出名? 将“王炸”一般的旷世诗词抛出来,金尚可不是为了捧红一个歌星,也不是为了发表一首歌曲,一篇辞赋证明自己的能耐,而是为了宣传自家公司的产品。 这样一来,首先保证歌火起来,才是关键,演唱者会不会出名,反而是次要的。 实际上,因为先入为主的缘故,金尚一直以“邓版”和“王版”为标准在要求今生的演唱者。 但是,仔细想想,不论是Teresa还是Faye的演唱,甚至是作曲本身,都是有问题的。 如果满分是一百分,这首中秋词,几乎可以得九十九分,差一分满分,不是其有什么问题,而是考虑到未来那么长,要是真有绝世猛男诞生,写出更优秀的,总要留个位置。 几乎达到了巅峰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和几百年后的曲,其实割裂得比较严重。 梁弘志的谱曲,几乎也够上了九十分的精品行列,以最严苛的标准,也不会低于八十五分。 但是,词曲结合起来,就有问题了。 早期Teresa的演唱,集中体现的是中秋佳节,皓月当空、亲人千里、孤高旷远的境界氛围,以及人类在月亮这一意象上集中的无限美好的憧憬与理想。 后期Faye的翻唱,则是着重吐出了演唱者的声线,用如空谷幽兰般的唱腔,将那股飘飘欲仙,遗世而独立的出尘之气展现得很完美。 但是,不论是那股望月抒怀,既怀逸兴壮思,高接混茫,而又脚踏实地,自具雅量高致,还是构思奇拔,蹊径独辟,极富浪漫主义色彩,又或者豪放而阔大,情怀乐观而旷达,如行云流水一般的潇洒风格,全都没有保留。 前世是怎么将这种裂痕最大限度地弥合起来的? 人保歌! 词本身就是千古绝唱,曲也是一时之选,演唱者都是风靡东南亚的绝代歌姬,三者纵然匹配得不是那么完美,依然火得一塌糊涂。 但是,金尚总觉得没有将这首词的价值完美体现出来。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这首词不是“谪仙人”苏东坡写的,会有几个人记得具体词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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