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造反而已,多大点事儿啊(1 / 2)
两三点雨坠在地上。
刘恪驾着驴车,慢慢走着,顺便抬头看了眼天象。
“看来这大半个月,都是阴雨天。”
这个天气不利于【六丁神火】的发挥,放火烧山不是很容易。
不过转念一想,【火烧连营】、【鹿台自焚】,也没那么容易酿成大错,心里就好受多了。
不一会儿,一行人便来到了田野间。
交趾国中,种植有大量的水稻、黍、粟等粮食作物。
黍,亦称稷,就是现代人所说的糜子、黄米,比小米稍大,煮熟后有黏性。
粟,就是小米,也是当今最主要的主食。
黍和粟有个共同点,就是产量不高,所以交趾国又引种了大量产量不错的水稻。
由于交趾国种植有大量粮食作物,禾花雀迁徙期间,喜欢在这里逗留。
因而这禾花雀,成了交趾国的国菜。
至于为什么不是国鸟,大概是因为太好吃了。
时入秋季,良田沃野,阡陌纵横。
田中粟、黍成片垂首。
空气格外清新,仿佛漫溢着田间每一支稻穗的呼吸。
不少百姓正在田地里,伏腰割着作物,一片丰收之景。
俗话说人间辛苦是三农。
春种、夏耕、秋收,是最为辛劳的三个阶段。
虽说秋收要做的活儿,其实是最多的,但能看见收获,上缴税赋之后,粮食能自己留着。
而且这些秋收的百姓,和春种、夏耕基本没啥关系。
豪族做了春种、夏耕的活儿,他们负责秋收罢了。
这未尝不是一种牛头人。
想着想着,他们心里便觉得刺激,更是激动起来,这不是白赚么?
于是也就不是那么累了,人人脸上都是笑容,手上的动作,也就更勤快了。
刘恪与御前侍卫们,走于田间小道之中,望着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良田,一脸欢喜之色。
不用抢收,也不缺粮咯!
他四下张望一番,问道:
“典褚将军之前向朕请求,要去地里帮着百姓们秋收。”
“他人现在在哪儿呢?”
众人也四处张望,寻找典褚的身影。
按理来说,这庞然巨物,应该比陈伏甲更好找才是。
找了一会儿,只见农田中忽而立起一尊铁塔,格外引人注目。
这个体积,是典褚没错了。
典褚听见这边的动静,便走了过来,用挂在肩上的麻布,抹了把额上的汗水,粗着嗓子道:
“陛下,大丰收!”
刘恪寻声望去,只见典褚不知从哪儿弄来了一身农人套装。
他头戴斗笠,脚穿草鞋,腋下还夹着数捆粟杆。
给人一种老农灭霸的既视感。
能找着这个尺寸的全身装备,还真挺不容易。
典褚从田里一路走来,虎虎生风。
他走到驴车近处,忽的停下脚步,眼睛瞪得跟铜铃一样大,看了眼地上,便俯首捡起几粒,不止是何人所遗落的粟粒。
这粟粒,在他那足有常人脑袋大小的巨掌中,显得相当渺小。
但典褚却视若珍宝,放在手里看了又看,然后憨憨笑着,带着几分喜意,朝着刘恪道:
“陛下,粟粒饱满,交趾今年,应该是丰年!”
化成雨凑上前,端详半天,也是兴奋道:
“这粟粒的品质着实不错!”
“陛下,这趟交趾之行,确实是来对了!”
“交趾的水土,只怕称得上是天下一等,相当富饶!”
化成雨和典褚都是平民出身,干的来农活。
从区区一颗粟粒中,就已经看出了交趾的富庶。
刘恪自然是连连点头,废话,不富我打他干嘛呀?
典褚这时又扬了扬腋下的粟杆,道:
“陛下,这些收割后的粟杆,也不能浪费啊。”
“好好留着,可以用来喂马喂鸡。”
自汉鸡开府,朝堂上多了个威武大将军之后,琼州民间养鸡之风,兴盛一时,正好拿去喂。
刘恪面露诧异之色,好家伙,你还有这一手?
之前看着理政数值,才37啊?
化成雨与一干御前侍卫,也是大为不解,这是那个人形投石机,拿着敌人当武器抡的典将军?
典褚见此,又是憨憨笑了笑,往前走了几步,继续道:
“这田里秋收之后,可以种冬麦。”
“交趾和琼州一样,都是一年三熟的地儿。”
“而且这附近的田地,都是豪族的良田,地力充足,可以多种些。”
刘恪听得心中一笑,若说典褚能想着用栗杆喂马喂鸡,他还能理解。
毕竟典褚平日里在家,没事儿就种萝卜。
早前在北浦郡时,也经常帮助老百姓们拔萝卜,农事经验还是有的。
但考虑地力,然后提议种植冬麦,就不合理了。
“阿典,背后是有哪位高人在教你?”
“华先生没有教我。”
众人:“.”
典褚挠了挠头,面露尴尬之色:
“好吧,华先生,让我看看你在哪儿。”
说着,他往后望了眼,就将一个小老头儿,如老鹰抓小鸡一般,抓到了刘恪身前。
老头有些干瘦,但能被典褚这么一抓,还能站着,说明身子骨还挺硬朗。
草帽深深地压在头上,肤色黝黑,双手粗糙。
脸上皱纹遍布,透着一股沧桑的味道。
是个人才?
刘恪手头上有玉米、红薯,一直想着要个农业方面的人才,只可惜没找着。
这老头看着像有些斤两。
【姓名:华仲邈(中士)】
【年龄:69】
【统率:11;武力:53;智略:78;理政:81】
【特性:上农、任地、辩土】
刘恪看得一愣,一个中士就有三个特性,还全是农业方面的特性?
大概这属于专业性人才,数值不高,但在某方面比较专精。
像是夏不具,四维属性里最高的,居然是武力。
但真要说起医术,确实有两把刷子。
刘恪问向典褚,道:
“阿典,还不替朕引荐一二?”
一众御前侍卫,也是翘首以盼。
这老头外表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老农,但却能教会典褚,看着就像是个隐士大才。
典褚顿了顿,沉声道:“华先生,是当年华神医的后人。”
而后沉默了一阵子。
一干人等大眼瞪小眼。
华神医,应该指的是几百年前的神医华佗。
可后面呢?
“后面呢?”
“后面没了。”
典褚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他不是个关注背景故事的人。
“草民华仲邈拜见陛下。”
说着,还是小老头主动一拜,道:
“典将军为人实诚,心思淳朴,并未问及他事。”
“小老儿乃华神医的后人。”
“当年华神医没能治好曹侯头风之疾,将其一家人发配交趾。”
“从此之后,小老儿祖辈便在交趾之中,偶尔行医,也算勉强得活。”
看来这个世界里,曹老板还是医闹了。
刘恪轻轻点头,确实是个人才。
医家的名字,医家的传承,干的全是农家的活儿。
看这模样,估计就是个平头老百姓。
虽说追溯祖辈,是华佗的种,但华佗的医术半点没传承下来。
多半是其他学医的后人都死的七七八八了,就这一脉勉强靠着种地,传承了下来。
不过还真种出了点名堂。
“可愿入朝为官?”
“小老儿自是愿为朝廷效命。”
刘恪草草走了个过场,便道:
“既然伱提出了种植冬麦,那这日南郡种植冬麦,就由你负责。”
“此外朕还有些稀奇作物,你可拿去琢磨琢磨,若是能成功种植,大大有赏。”
刘恪让人去取玉米、红薯交予华仲邈,便继续在田里逛着。
他的主要目的,是视察陈伏甲同志的工作情况。
目前来看,陈伏甲干得不错。
将士们在帮助流民安置,协同秋收。
他还看到了将士们仗着自己孔武有力,帮助百姓们挖蓄水坑,方便百姓们挑水,灌溉田地。
“军民一心。”
单从一个挑水,一个蓄水坑,就能看出不少东西。
大汉民风彪悍,往往会因为抢水而发生斗殴事件。
这交趾国中,有南越土著潜移默化带来的倔脾气,自然更甚。
但有官兵参与其中,秩序便好了许多。
“军民鱼水情,也不知道能不能看到。”
刘恪呢喃一声,这是各国都不能理解的一个现象,唯有大汉有这个基础。
那些会在农闲时,与官军一同杀敌蹭军功的良家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很快,众人便找着了陈伏甲。
陈伏甲昂首挺胸,就站在田边。
说来倒也神奇,哪怕在田里,他那一身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华服,愣是没染上多少泥。
他在蓄水坑旁边圈了块地儿,而那些歇下来喝水的农人百姓,都围在其身边。
“你们知道天子为什么要分田?”
“因为我们没田。”
百姓们笑成一堆。
这个官儿看着挺大,文质彬彬,看着就知道有学识。
光气势就挺唬人,没想到却问出了这种蠢笨的问题。
陈伏甲却是一脸正色,继续道:
“你们为什么没田?”
“因为这交趾国的田产,被假称天柱神托世的国君给占了。”
“被朝中文武官员给占了。”
“被地方豪族给占了。”
“他占几千亩,他和他占几万亩。”
“你们,就没田耕。”
“要么当流民。”
“要么做佃户。”
百姓们没有再喧闹,而是静了下来。
他们不是不知道,他们也知道自己的田去哪儿了。
可他们没能深入思考,也不敢深入思考。
无论是国君,还是朝中文武,亦或是看着最为弱小的地方豪族,都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动辄家破人亡。
刘恪就在远处默默听着。
陈伏甲有点背叛自己的阶级啊,他可是世家之人,威力加强版豪族。
真要说到土地兼并的问题,世家没少干。
这等于是骂自己。
陈伏甲倒是活得很通透,他对老师杨仲所言,当臣子就要当臣子的样子,理解的更深了。
不要多想,他觉着皇帝要调动交趾国的百姓,去打击交趾豪族,去打下整个交趾,那他就会尽力调动这些百姓。
至于自身世家的利益,暂时排在后面。
再说了,就算皇帝以后真的要对土地利益动手,他陈家的地在颍川,大汉朝廷的手还摸不着。
而到了大汉真能摸着颍川土地的时候,说明已经兴复汉室了。
东胡人都被皇帝赶走了,到了那时候,世家更加不能多想。
陈伏甲负手而立,继续道:
“当流民,吃不饱,地方上要是不赈灾,就只能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