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覆巢之下,焉有完卵?(1 / 2)
上回讲到崇祯帝借“灾后重建”强势推出“新政”,立刻遭天下“藩王”反对,却不知另一时空已早有案例。
在另一时空,当朱元璋在江苏南京站稳脚跟并建立“明朝”政权时,却给大明王朝的官员们制定了历史上最低的工资标准,同时反而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享受着超高的福利待遇。这就是明朝与其他朝代的不同。
这些皇子皇孙们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而且地位高崇,就连普通的王公、大臣们见了他们,也都要“伏而拜谒”。尽管明朝“藩王”们在“靖难之役”后被皇帝禁止互相串门和进京面圣,但生活不受影响。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们能一直保持生活富裕,不惜恢复了“分封制”,把皇子、皇孙分封到全国各地做“藩王”,希望这些“宗亲子弟”将来能通过血缘关系,共同“夹辅皇室,安定天下”。
然而,朱元璋高估了“血缘纽带”作用,而没意识到“人际关系”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而非“血缘宗亲”,故才会出现儿子抢夺孙子的皇位,后世子孙之间因“削藩”和“立储”而爆发了生死搏斗,彰显了政治的本质。
所谓“社会性”就是“阶级性”,即“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和“统治阶级”内部间的权力争斗。所谓“胜者王侯,败者贼寇”,说明权力争斗与是非曲直无关,与道义仇恨无关,只在心狠手辣和实力对比。
这些“藩王”拥有大量良田、土地,既不用纳税,而且能世代相袭。即便如此,太祖朱元璋还生怕后代们过于劳累,于是专门规定只要是他朱家的子孙,从此以后就不能出门做事,只管享受人间清福就好了。
于是,从十岁开始,“藩王”们就由官府发放俸禄。在“藩王”结婚时,朝廷还会发放房屋、冠服、婚礼费用。等到“藩王”死后,朝廷还会报销丧葬费用,可谓是从生到死,“藩王们”都被“太祖爷”安排得妥妥当当。
由于朱元璋的宠溺,这些“藩王”们有钱有兵且超脱于官府,很快成为了大明王朝最不稳定的因素。于是,在“靖难之役”后,朱棣以自身为鉴,防患于未然,就剥夺了“藩王”的军权,加强对宗藩的监视和控制。
经过几代皇帝的完善后,明朝逐渐形成了严格的“藩禁”制度。这些制度对“藩王”们进行了严格限制,即宗室们不能为官,不能参政,更不能拥兵。毕竟“太宗成祖皇帝”朱棣就是以“藩王”身份凭实力夺权上位的。
到了明朝中后期,连宗室经商也被禁止。“藩王”之间不得见面,连出城居然都要向皇帝请假。在这样的“禁藩”制度下,各地“藩王”基本上都成了被软禁的“囚徒”。当然了,其生活条件还是比绝大多数人好的。
无所事事且饱食终日,在没有压力又被绝对禁止工作的情况下,唯一的娱乐方式也就是狂生孩子了。
因“宗室年生十岁,即受封支禄。”很快就有聪明的藩王发现,生孩子居然可以增加家庭收入,比如生一个“郡王”就有禄米贰千石,生个“镇国将军”也有米一千石,算起来这“生娃”居然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君王”就是“藩国世子”,“镇国将军”就是“藩王”们的“庶子”,至于王爷们生的“郡主”,奖励则相对少些。
于是,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增收增产,各地“藩王”们作为明朝的皇族,就鞠躬尽瘁,拼命的招妻纳妾,苦苦耕种,更有天赋异禀者,其子女数量竟然多达百余人!男女反正只要干不死,就往死里干!
正德年间,山西“庆王”因子孙过多,导致弄不清楚自家的人口数,便只能向朝廷求助:“本府宗支数多,各‘将军’所生子女或冒报岁数,无凭查考,乞令各将军府查报。”此事轰动了朝野,成为“经典案例”!
于是,为了防止宗室人数暴增,朝廷只能下令限制宗室们的娶妻数量,即“郡王”在正妃之外,妾媵不得超过4人;“将军”的妾室不超过3人;“中尉”的妾室不得超过两人。这才稍稍减缓了藩王们的增长数量。
毕竟朝廷每年划拨给各地“藩王”的给养和经费有着严格等级规定,不可能是“按需分配”,但也不能说是“按劳分配”,万一某些“藩王”们的子孙后代繁殖过快,就会导致他们家人均福利骤减,严重影响生活品质!
但即便如此,朱元璋后代们的繁衍速度,也是十分惊人!到明末为止,朱元璋的男性后代已达二十万众。若再算上各“藩王”的女儿、外甥女、孙女、外孙女等嫁出去的女性后代生娃,则早已超过百万之巨!
皇子皇孙们多了,那王府和封地必然也要增多才能养得起这么多闲人。因为朱元璋祖制的慷慨,到明中后期为止,国家的土地已有相当一部分兼并到这些“藩王”们的手中,造成朝廷税收、口赋、丁赋大减。
据清史记载,大清入关后,收缴了大量“前朝藩王”的遗留田产,仅湖南、湖北、山西、陕西以及河南五省,就有2300万亩之多!这些王府占据良田,不需要交税,还要从地方财政中领取俸禄,乃贪得无厌!
这让地方的财政不堪重负。比如山西的那位生育冠军“庆王”,因生的“郡王”和“将军”过多,出现了倾山西全年税粮也不够发放“藩王”俸禄的奇观。归根结底,就是“朱八八”当年当过穷和尚和叫花子,被饿怕了!
这让大臣呼吁,再过数十年,很可能出现举全国之力,也无法养活这一家一姓的情况。于是,头大如斗的皇帝只能再次改革。到了“万历年间”,朝廷实行“宗藩禄银定额化”,给俸禄定一个固定的额度。在此之后,不论该省宗室怎样繁衍增长,俸禄总数不变,这才稍稍缓解了“藩王俸禄”对大明财政造成巨额消耗。
仅仅是财政供养,也不至于被百姓怨恨。其实,由于“藩王”们身份特殊,不受官府管制,不被律法限制。因此,许多地方的“藩王”就利用自己特权,在地方横行不法,对当地百姓甚至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
有明一代,朝廷对“藩王”造反噬严防死守,但对“藩王”们恣行威福,夺占民田,欺辱官吏,强抢民女之事却特别宽容,觉得让“藩王”们引起民愤,才反而能让朝廷感到安心,毕竟能趁机削藩回血,转移矛盾。
但报应总会来到。西元1627年,陕西、山西、河南诸地发生灾荒,低温、大旱、蝗灾接踵而来。农民颗粒无收,连草根都吃光。澄城的农民王二聚拢了上百饥民,杀官造反,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
而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政策优惠和巧取豪夺,“藩王”们却积累了如山的财富。比如山西大同的“代王”,居然拥有房屋一千零六十座;河南“福王”,拥有半个河南省耕地和矿产,金钱百万,家中珠玉货赂山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