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千金散尽还复来(2 / 2)
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过最后李景坤最后还是以“签了合同”、“收了钱了”为由说服了他们,并保证还是会继续刻苦学习,不会把成绩落下的。
······
得知明天要去买新衣服,这一晚弟弟妹妹们都很开心。一直在商量着去哪里买、要几点去。
在他们想来,应该也就在镇上买而已了,不过李景坤想了一下,准备带他们去流川市买,顺便当作跟他们一起去逛街玩了。
李景坤的爸妈明天要上班,没办法一起去。不过他们也没意见,毕竟很相信自己的大儿子。
只是三妹和四弟都比较小,告诫他们过马路的时候要小心。
李景坤已经计算过金额了,如果先不买手机的话,再除去明天买衣服的钱,跟自己未来半个月的生活费和上网费,最多只能拿出五百块给父母。
结果老妈却没收,说既然他能赚钱了,就自己先留着,反正在学校也要花钱,明天也要给妹妹和弟弟买衣服,就不用给他们了。
李景坤想想也是,他知道家里还欠着一些亲戚的钱,如今自己这几百块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就先自己用着。后面稿费陆续到手,再给他们多拿一些。
最后,李景坤拿了三张50元出来,给妹妹和弟弟一人一张。
他爸妈都笑了起来,却也没阻止,只是说:“他们还小,不要给他们太多钱了。”
李景坤家里条件很一般,他们四个小孩都是没有固定零花钱的。有时需要了再跟父母拿一点就是了。
其中两个妹妹零花钱最少,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李景坤是需要生活费,除此之外一般不会跟父母拿钱。
李景明最小,偶尔会主动跟父母拿钱。他喜欢吃的和玩的比较多,也最敢买的(对于其他三个小孩来说)。
比如流行四驱车或者过年买玩具枪的时候,李景坤最多就是买一辆或者买一把,李景明是看到喜欢的就想要。
不过说了这么多,其实他们拿零花钱的时候,最高面值就是10块钱。
李景坤到现在都记得一件事,就是初一的时候有一个好朋友跟他说,他一周的零花钱只有50块,都不够花啊。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李景坤听到后心里都被震撼到了:一周能拿50零花钱还少吗?他爸妈好有钱啊,好舍得给啊!
而到了高中,李景坤的零花钱也有50了。不过这50块其实是他一周的饭钱。
而且经常还能剩点!
现在二妹李晓洁读初二,三妹李晓霞是小学六年级,小弟李景明小学五年级。
见到这么大张的钱,李景明很高兴地接过去了:“哥,凭咱俩的关系,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多谢多谢。”
他年纪最小,但四人当中数他性格最外向,说话也最是大人样。
两个妹妹却没有接,都说不要,也不用那么多钱,给十块钱就行了。
“哥给的就拿着,客气什么?”李景明说,“不要就给我。”
李景明的话让大家又笑了起来。三妹李晓霞这才接过了钱,跟李景明说了一句:“你想的美!”
李晓洁这时也拿了过去,其实她读初二了,还是个女生,要买的东西肯定比两个小的更多。
于是晚点的时候,趁着父母和两个小的不注意,李景坤又偷偷给她塞了一张一百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