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三个人能在一起吗(2 / 2)
李钟勋笑道:“那也是你的人情,自然应该感谢你。”
说完,他不等刘宇顺再解释,接道:
“宇顺啊,在你们家住这么久,实在是太打扰了,我准备这几天就搬出去住。房子我已经拜托JYP娱乐的安秘书找了几处,离公司近一点以后也方便工作。”
“啊,怎么这样啊。”
刘宇顺不满道:“哥,是不是芝荷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或者是我们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为什么要搬出去住呢,大家像一家人亲近多好。”
他的表情没有一点虚假,确实是真心实意想让李钟勋留下来。
李钟勋对现在的刘宇顺也很信任,倒不是有其他顾虑,主要是考虑到下一步的计划,如果住在这里,有许多事并不方便。
他笑了笑道:“我的弟弟,你们已经做得很好了,芝荷也很好,只是我肯定不能长期住在这里,既然要和JYP娱乐签约,倒不如趁这个机会搬过去。好了不用多说了,这件事就这样定了。如果你们想念哥的话,随时欢迎你们过去做客。”
刘宇顺夸张地叹了口气,不敢再劝,他知道对面这位哥的性格,决定的东西从来不会再改口。
等到两人谈完事,刘宇顺怏怏不乐地回到自己卧室,金芝荷看出他有心事,问怎么回事。
刘宇顺叹道:“哥说他很快要搬出去住,可能是觉得影响咱们的生活吧。”
金芝荷表情有些惊愕,心底有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半天没有说话。
刘宇顺搂着她,喃喃道:“要是哥能永远和咱们在一起就好了,没有他在身边总是感觉很不踏实。”
金芝荷心里同样叹了口气,不由地想象三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景象……
……
和JYP娱乐的合同谈判并不顺利,谈判很快就陷入了僵局。
问题出在JYP娱乐的法务部和艺人管理部。
因为有安智敏秘书全程参与,并透露了朴振英的意思,法务部对于签订一个限制宽松的合同倒无所谓,反正老板自己已经放了话,他们这些打工者犯不着得罪人。
法务部先制定出一个原始的合同模板,交给公司其他几个部门审核。
艺人管理部表示不同意。
因为按照这个合同进行的话,艺人管理部基本上对这名艺人失去管理权力,派出的经纪人也形同保姆,如果艺人行为出格的话,根本无法制约他。
这样的话,艺人管理部表示无法保证包装效果和推广效果,更无法保证盈利能力。
如果硬要签这个合同,一切后果由法务部承担。
这下法务部不干了。
公司要推一个艺人,尤其是新人,那是需要大量砸钱的,培训、包装、制作、推广、助理工资等等……,哪个步骤不需要用钱来铺路?
而那个叫李钟勋的新人,能不能红,能不能火,谁知道?
如果最后花了一大笔钱,结果做了亏本生意,而艺人部又把责任全推到这边,那法务部最后免不了背黑锅。
所以,法务部对安智敏说这个合同暂时签不了,因为艺人管理部有很大意见。
安智敏便去找艺人管理部沟通,在得知他们的顾虑后,也觉得比较棘手。
都是打工人,别人的工作程序没有任何问题,总不能平白强迫让哪一个人背黑锅吧。
当然,艺人管理部也不想得罪老板,虽然公司是股份制公司,不过朴振英占据绝对股份,是名副其实的大股东。
他们给安智敏出了个主意,说这种情况不如采用工作室制度合作。
也就是让李钟勋这边成立一家工作室,然后和公司采用双方都认可的条款来合作。
改签约为合作。
这样的好处是,JYP娱乐不再是风险独自承担,双方采取合作方式,共享盈利,共担风险。
再细分下去的话,每一首歌,每一张专辑都可以“合作进行”,把公司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然后视前期盈利以及合作情况,决定下一次是否投资、投资多少。
安智敏将这个方案递交给朴振英审阅,朴振英看了看无所谓道:
“我不管是签约还是合作,人一定要留下,留在JYP娱乐。具体细节我全权授予你去谈,同时安秘书你告诉钟勋一个好消息,我正在联系金牌作词人崔作家为他写词,只要他能加盟,一定能打造出震惊世人的歌曲。”
当得知JYP娱乐新的合作意向时,李钟勋颇有点讶异,其实从内心讲,他也更倾向于采取合作的方式和JYP娱乐绑定。
只是一开始他根本没做这方面的考虑,毕竟现在还只是一个新人,虽然他有信心自己绝对能火,但娱乐圈是讲规则的,尤其是在韩-国这样的保守社会,一个新人就妄想和公司谈合作,即便条款很卑微,那也会被耻笑为不自量力。
现在这样正好,既然是JYP娱乐主动提出合作,李钟勋自然是敬谢不敏。
毕竟他最需要的就是宽松的人身限制,再自由的公司艺人也肯定比不上公司合作方自由度高。
有了这样的想法,后面的签约也就顺利很多了。
大方向确定后,双方律师在一些细节上扯皮谈判了几天,等到李钟勋的工作室KaKao工作室手续办下来,半个月后,JYP娱乐与KaKao工作室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合作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