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寻心乡,觅心安(2 / 2)
“老月啊,你不会刚才动了杀心吧?”
“少爷真会说笑,小姐可是我的主人,哪有奴仆反抗主人的。”
两人好似自言自语,总是没有聊到一条线上,一个谈天,一个说地,其中氛围,倒是欢快。
南疆有蛊,名为子母,相传千年前一个王朝因为山河破碎,军队死伤大片,需要人丁用来填补战事空缺,到后来凡是男子不管年幼高龄,皆被迫拉入战场,那南疆有一老母,每日苦等儿子,可等到战事完结,等到国破山河,老人苦等多年也不曾见儿子回家,此时的她也无力寻子,在心中留下遗憾,死后有一形似毛虫的虫从她的尸体爬出,名为子母。
宁清并未与魔教交易,而是南疆出世之族,巫族。
那子母蛊只需要血亲之人气血供养,就能知道自己血亲身在何处。
所以这么算下去,那平安村死的虫子以及虫母,若是将它们比作人,死的是女儿也顺道死了一大堆孙子。
宁清心中不敢作想,只能送给自己的宝贝妹妹,用来检验她是否能够打烂,这样算下去,大乾那座江湖,除非武道宗师之上出手,要不然在自己妹子身上,占不到便宜。
大乾京都,洛京城内。
清晨依旧如往常一般,北风呼呼地吹着窗子,从外面挤进来的一两丝寒意,跑到了正在熟睡的脸庞上,欢快跳动着,这一下倒是惊醒了不少人。
郑千金穿好衣物,依旧是那件不曾换洗一天的墨色长衫,又看了看挂在一边的兽皮大衣,想了想,还是将它给穿在身上。
她原本是打算在这儿京城好好住下去,若是遇到对眼的人,就嫁给他,做个好妻子,做个好母亲。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那宁清做的孽,点名道姓让她这个妹妹去还,若是还待在京都,她的心只会异常难安。
按照昨夜林九说法,“人间辛苦了得,最是滋味难熬。见不得,他人苦,可怜身上衣正单,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郑千金穿过后院,来到客栈,看了一眼老人,抱拳行了一礼,想要就此离去,却被老人道了二字等等。
老人依旧是满头白发,面色略带一点儿苍老,看出来真实岁数,想来不过六十有七左右。
老人从酒窖里拿出一个土黄色酒葫芦,又拿出一件厚实衣物,很是难看,却很保暖。
老人看着眼前这个算得上孙女的孩子,语重心长说道,“人来这个世上,走一遭,就只是学放下二字,当真痛苦,你这丫头若是没心没肺多好,可惜郑小子不是个东西,偏偏教出你这么个好心肠的闺女。”
老人将手中酒葫芦连同大衣一起递了过去,“里面装满了酒,还是温的,这大衣你就穿在外面,将酒葫芦放在腰上,揣着,能暖和不少。”
老人最后笑了笑,只当了一天的甩手掌柜,很不是个滋味,本来以为会是林九那东西拐走自己的好伙计,没想到最后竟然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宁清那狗东西拐走的。
郑千金郑重抱拳行礼,告别京都。
哥哥做错事,点名道姓妹妹偿还,不是个东西。
有人天生富贵,有人一生就能追寻所爱,不用顾忌身后琐事。
有人天生命苦,却见不得他人苦。
这人间,实属可笑,不如练剑学拳,做个没心没肺的江湖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