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剩下的手稿(1 / 2)
在白鹿村待了七八天,到了离开的时候。
心里想着要去一趟秦进。
秦进那边的经理早就想着约见一下鹿兆鹏。
白鹿原隔着省城也不过三四十公里,踩着自行车大半天也能到省城了。
和家里的人招呼了一声,鹿兆鹏便离开了。
之前也去过了省城,只不过还从来没去过秦进。
信件的传递太慢,尽管只有几十公里,也要花上数天的时间。
真有大事的话,还不如踩着个自行车去一趟省城。
早上出发,差不多近两个时辰才到了省城。
省城的环境比滋水县好,比白鹿村更好,人声鼎沸,人流如织。
秦进也是一家大杂志社,鹿兆鹏问了下本地人很快就问到了地方。
一家杂志社,颇有些规模,租了一间大房子。
里面有着好多的人。
鹿兆鹏走了进去。
杂志社的人看到鹿兆鹏,还以为他是读者之类的。
穿着还是滋水中学的校服。
比较板正,鹿兆鹏穿着这衣服还要舒坦一点。
“同学,你这是找人?”
一个工作者向鹿兆鹏问道。
鹿兆鹏点点头,“对,我找秦进的秦经理,对了,我是鹿歌。”
本来还想着一个小年轻一过来就找经理还想着问问是什么情况,听到鹿歌两个字,一下子来起了精神。
“你是鹿歌?”
工作人员看着鹿兆鹏。他们秦进的人没有几个人不认识鹿歌的。
最近几期的秦进,热卖,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鹿歌,在秦进杂志的每一个人基本上隔三差五的都要听到鹿歌的名字。
此时他看着鹿兆鹏,还有些不太相信,一直还以为鹿歌会是个中老年人,那种非常有民族使命看着非常大气的那种。可此时看起来未免也太年轻了点。
有些好奇,再确认一下,“您真是鹿歌?”
“如假包换。”
虽然有些不敢置信,但想着那些个大作家也有年少成名的,动摇了,“您稍待,我这就去叫经理。”
小跑着去了经理办公室。
没一会儿,秦进的人员都出来了,看着鹿兆鹏。
经理把鹿兆鹏单独带到了办公室。
“鹿先生,欢迎欢迎,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胜过闻名。我与鹿歌先生算是神交已久了。”
“秦社长,接到了你的信件,我抽了时间便过来了。这次来是准备着把射凋的剩下的稿件全给了过来,后面的章节,共有九十万字。千字十块,这儿就是九千块大洋。”
这一个多月来,鹿兆鹏花费大量的时间,把九十万字都赶了出来。
对着金先生的巨着是一字未改。
也没有能够改动的地方。
“九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