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朝议争端!(1 / 2)
冯南还是识时务的,主动提出来,处罚不轻不重,刚刚能达到朱雄英的底线。也幸亏他识时务,稍有迟疑,一个罢官流放,绝对不可能蒙混过关。
可这事并没有完,此一桉关乎民间风气,更关乎孝道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如果不在政策上加以调整,恐怕江家的悲剧还要重演,所以着重修旌表章程,便成了当务之急。
而且在大朝会上,朱雄英还提出了此次整治的重点,重点要放在禁止残害身体,以治疗尊长的愚蠢行为,亦不许以子女供奉神灵,灭子杀女以行孝道。
刑部尚书-夏恕首先出班附议:“臣以为遵行孝道,奉养父母,乃人伦之道。父母有病,请良医诊治,才子女诚心。于神明面前祈祷保佑,也是正常孝道。”
“可民间,割股疗亲的事,为什么屡禁不止呢?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人效彷呢?”
夏恕以为之所以有效彷割股疗亲,卧冰求鲤,无非是一些愚昧、懒惰之徒,想要通过特立独行的行为,逃避赋税,劳役的捷径,于是便有了杀子这样有悖人伦之事。
朝廷不仅应该调整旌表制度,更应该戡定相应的刑律。古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绝了子嗣,没有香火,就对得起祖宗了!
夏恕的话,得到了朱雄英的高度赞扬,的确如此。遂当廷向皇帝请允:自今起,人子遇父母有疾治弗愈,无所控诉,不得而割股卧冰,亦听其所为,有罪者按律治罪,但不在旌表之列。
出台这样的律法,那些像江伯儿一般,想着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便不会再冒其险。这属于典型的防小人、不防君子。
至于为什么说:亦听其所为没有确定硬性的规则不准,是因为孝道是必须提倡的。既然不想赏了,那罚自然也没有了。
这是对百姓权益的一种尊重,如何如从,完全由他们自己。朱元章听后,点了点头,一个“准”字,便有书吏将此记录下来。
“臣资政大夫-刘璟有本要奏!”
刘璟以为,城乡间愚昧的士绅不仅笃信那些旁门左道,更常常出资资助那些神棍,及愚蠢的乡民。仅洪武朝这二十九年来,就有六百余人,割股疗亲,落下残疾。
所谓,追被朔源,如果不能对各布政司、府、县的神棍们加以更大约束,制定律法这种人伦惨剧,也不会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