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背景(2 / 2)
这些案件的事实材料包括警方对案发现场的勘察记录,对案件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记录,对死者的尸检记录,还有那段时期各大媒体的报道等等。
每个案子都有一些共同点,同时又有着独特的地方,其中一个案件的情况是这样的:
2125年6月3日上午十点。
本市外滩十八号酒店。
酒店服务员准备打扫位于第五层的顶级套房。
这里住着一位来自中东的石油富商,出于政治外交上的原因,富商的名字是保密的,我们使用a先生代表他。
a先生在本市主要从事石油及其衍生品贸易。
他长期租住在这个套间。
他的生活习惯极为规律。
酒店按照他的要求,每日在上午十点,也就是他用完早饭,离开酒店后,提供清洁服务。
当服务员打开房门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这个套间面积将近三百平方米,一共有五间卧房,一个小型健身房,一个微型游泳池,六个卫生间,一间起居室,以及一个屋顶花园。
当服务员打扫到那个靠近游泳池、有着东南亚风格的卧房时,在卧房卫生间的米色大理石浴缸中发现了他的尸体。
现场勘察报告:
死者个子不高,中等年纪,皮肤略黑,仰面泡在水中,双目睁开,由于某种原因鼓了出来。
死者嘴唇青紫,脸部由于急剧痉挛而扭曲,呈现紫红色。
双臂张开,由于长时间的浸泡,尸体发白、浮肿。
现场人员对浴缸中的存水进行了取样,随后将死者带回。
除了服务员,在现场没有发现第三人活动过的痕迹。
在死者的身体、四肢、以及指甲内未发现第三人的生物学残留物。
尸表检验报告和死者的病理解剖报告:
正文略,有兴趣者见备注。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及法医病理组织学切片检验结论:
死者系因不明原因诱发脑部血管破裂致双侧大脑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昏厥,继而在浴缸中溺水死亡。
这个案子起先由刑侦处负责,主要意见认为a先生为突发性心脏病导致溺死。
但死者家属拒绝接受这个结论,他们坚持认为死者是被谋杀的。
程楚然阅读着这一份份类似的死亡报告,眉头皱了起来。
最前沿的科学手段可以判断死因,却无法解答为什么?
【作者题外话】:备注:供刑侦爱好者查阅。
尸表检验报告:
颅盖、颅底未见骨折。
双侧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见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胸、腹及盆腔各脏器、肠管位置形态正常,无损伤。
在死者肺部发现大量粉红色泡沫残留。
病理学检查报告:
病理组织学检验,见死者大、小脑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
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会处血管呈簇丛样排列,血管出血,周围见较多凝血块。
根据尸体检验所见及法医病理组织学切片检验结论。
死者系因不明原因诱发脑部血管破裂致双侧大脑额颞顶部及左侧小脑部蛛网膜下腔广泛性出血导致昏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