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科幻小说 > 网游:史上最强打金员 > 第111章第一杀手

第111章第一杀手(2 / 2)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好书推荐: 穿越兵男,爆打祖国人!  我完成遗愿就变强  艾克罗斯  别人修仙,我修鬼  上古神魔录  被忽悠穿越的我竟还要拯救世界  龙啸凌云志  北宋大法官  魔种神途  别闹,我不会捉鬼 

残剑也不在躲藏身影了,而是与陈帆正面较量。

《幻瞳》大夏区,两名最顶尖的刺客,此时,正面对面对峙着。

两人的速度皆是极快,而且角度都是极为刁钻。

他们不断地以虚招试探着对方,你来我往,一时之间,谁也无法占得优势。

陈帆心里暗忖,“这残剑果然名不虚传,若不是自己是重生者,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残剑同样表示出对陈帆的认可。

像他这种级别的玩家,最大的追求,便是能够遇上旗鼓相当的对手,然后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世纪大战。

如今,心愿总算了解。

但,只有获得最终的胜利,这个心愿才真正算得上完美。

忽然,一道极快的身影,从陈帆身上窜了出来,张开大嘴,直接向残剑的脚咬了过去。

残剑哪料到陈帆会有此一招,他步伐节奏瞬间被打乱了。

陈帆迅速捉住机会。

闷击。

成功将残影控住。

绞杀!

随后,他立马爆发最强的伤害,正要收割对手最后的血量。

哪知道这残剑还有底牌,他的手忽然抖了一下,血量减半,旋即眩晕状态被解除。

陈帆暗暗吃惊,这残剑居然连血祭这技能都有了。

血祭,以鲜血为祭,扣除剩余血量的一般,可以解除身上所有负面效果,包括控制效果和各种出血效果。

他不退反进,迎着陈帆,手中匕首刺向了陈帆的咽喉。

同样是绞杀。

陈帆的血量同样不多了,因此,残剑打算在劣势中,赌上一把。

陈帆自然明白他想要干什么。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闪躲了。

匕首微转,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击出,不但改变了对手攻击的角度,同时也校准了自己出手的角

度。

残剑眼眸睁大,不可置信地看着陈帆。

下一秒,陈帆的匕首如约而至,直接将他的血量打空。

终于赢了!

陈帆看着倒在地上的残剑,微微喘气。

这一战虽然赢了,但赢得一点都不轻松。

可以这么说,他作弊了。

因为他最后击杀残剑的一招,正是他重生前不断观看残剑的视频学到的。

以残剑的攻击方式,击败了残剑。

这应该算是对他最大的认可。

残剑爆了一件装备,陈帆随手抄起。

看来,他的运气有点糟糕。

他的隐匿者披风被爆出来了。

精炼+11。

果然没有猜错。

随后,他加了残剑的好友,“不好意思,你的披风现在在我手上了!”

“你很强,我没看错人。这件披风,就当做对你胜利的嘉奖吧!”

陈帆一愣,丢失了这么重要的装备,这残剑居然表现得如此风轻云淡,这一点陈帆自愧不如。

终究格局还是小了一些啊。

随后,他点开邮箱,以邮寄的方式,把这披风送回到了残剑手上。

“你是白痴吗?还是说,你是想侮辱我?”

陈帆解释道,“都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么好的披风,得有一个好的主人,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它和你很般配,所以,我决定物归原主。”

“幼稚!”

残剑丢下了一句话,旋即回寄了1000金币。

“输就是输,赢就是赢,我用不着你施舍,你要记住,这披风,是我用钱买回来的!”

“好吧!算我自作多情,那我也不客气了。”

无缘无故地多了1000金币,陈帆倒也觉得乐呵。

毕竟,这可是实打实的钱,谁会嫌弃。

随后,他回到了安全区,从仓库里拿出所有闪光弹的制造材料,花了两个小时,终于把所有材料都变成了闪光弹。

其实,这闪光弹的威力并不大,只能造成100点固定伤害,但是,它能造成群体目标目眩状态,2秒以内,失去所有视力。

这也算不上是多高级道具,只不过现在是游戏前期,物以稀为贵罢了。

随后,他联系上贾富贵,把大部分成品都交到他手中,自己则是放了10个在背包里备用。

整理好游戏中的一切,也是时候去找韩凌风了。

他设置好离线摊位之后,脱下了虚拟头盔。

然后打了一个电话给韩凌风,“把我的合同准备好,等会我会把违约金亲手送上,记住,这次要拿真的!”

没等韩凌风回话,他便掐断电话,

出门,打了一辆车,直接来到了星月公会的总部。

此时,副会长办公室。

韩凌风那是焦头烂额,他看着手上的合同,不断地叹气。

他也是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演变成这样。

15分钟过后。

笃笃笃!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该来的,始终是躲不掉。

“进来吧!”

门被推来,陈帆直接走了进去。

他的神色极为平静,仿佛这件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是两万!你不相信的话,可以亲自数一下,不过我劝你还是省点力气和时间,毕竟,不是谁都像你这样虚伪!”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书单推荐: 少帅不好撩 墓书系列之不死之血 茅山天师 胎煞 消失的小岛 鲜为人知的的历史趣事 盗墓:拘尸法王,开局收精绝女王 三十七号档案 我在妖怪都市做侦探 借命风水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