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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0:殉者之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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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40:martyrs road(殉者之路)

插入烛台铁刺上的眼球,在游曳的烛光和白光粼粼水波晃动下,宛如活物那般,看得我触目惊心,忙将之甩到一旁,干呕起来。

眼珠在这尽力一摔下脱出烛尖,滚落进汨汨流淌的污水中,随波沉浮,不消几分钟,被冲得无影无踪。

那具花螳螂尸骸果真是碎骨骷髅的遗蜕吗?这种说法大家各执一词,所有疑点集中在残骸遗体内的软肉究竟跑哪去了,这同时也是彼此意见的最大分歧点。在废宅底庭击倒的第一个碎颅者,它死后外甲开裂,从腹部位置掉落五官挤在一起的肉团。这东西虚弱无力,丝毫威胁性也没有,它应该是和外甲属于共生的关系,就像是人类的大脑。而照理说,花螳螂体内也应该有同样这么坨死肉,但实际我们在藏品室内并无发现。它或许已经逃脱,也或许掉落在其他不为人知的角落。不论怎样,随着时间流逝,软肉必然难逃一死。

而适才忽然杀出的碎骨骷髅就是完全不同的存在,首先,作为软肉它显得太高大,完全塞不进花螳螂遗骸中;其次,软肉无法自行移动,它不过是个控制外壳的中枢大脑,但碎骨骷髅不是,它拥有超强杀伤力;最后,软肉无法在原有基础上殖生出附属节肢,但那鬼东西可以。

这种种的差异表明,两者是不同的东西,当然,也或许是雌雄有别。总之这一团浆糊,我们谁都理不清,能够遇不上甚至也不愿去釐清。

alex盘腿坐在这个六角形池子中央,缓缓道出心头的推断。前后两只碎颅者,严格来说本质都是人类,在遭遇到难以想象的强大敌人袭击后,成了行尸走肉。这一点,在小吕库古墙头留下的暗文字里,已说明得十分详细。不论它们是否还有意识,起码肌体仍然活着,或许在漫长岁月里,处在极度潮湿的环境下,被各种海河生物寄居,尸皮逐渐变得坚韧无比,坚如铁石。

一旦身躯遭受巨大摧残,躲藏内部的真身就会抛弃皮囊消声远遁,以求获取恢复继续寻机袭扰活人。第一只碎颅者因陷入水银河脱不了身,体内的软肉无法移走,因此死在混凝土块和标枪下。而挟裹马洛窜走的那只花螳螂,我们沿路只见其抛下的皮囊,误以为力竭而亡,实则不然!因为躲藏其铁甲之下的肉身,至始至终都未出现。直到储藏室大火燃起,它被烧焦的那一刻,才大致看清外形。所以要彻底解除威胁,只有找到软弱的真身才能一击毙杀!

“尽管你分析得头头是道,但却忽略了最重要的疑点没法佐证,这个待会再说,”我朝着背包努努嘴,问胖子道:“咱们的荧光喷漆还有几罐?”

“还有一些,但都在正厅卧室的背囊里,游水过来时只随身带着一罐,在底厅近距离接战后,就全部用完了。”范斯显得满不在乎,拍拍背包,道:“不过,咱们现在有了新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尖椒玻璃泡。就算再遇上碎颅者也不怕,该怎么来就怎么来!”

“玻璃泡嘛,你是不能再摔了,光为了练手和修发电机,就给你白白浪费了三个。”alex埋怨地瞪了他一眼,解开背包查看起来。目前还剩四个,他稍作分配,提给我两个,他们一人一个,分别揣入背囊。

“我说就算平均分配也是一人一个,为何反多分他一个?这不公平!”胖子见我比他多,埋怨起来:“老马虽然不在,但我起码能够代表他,那只理应归我。”

范斯的这种计较,不由让我想起小时候邻居家的一个小孩。有一次他妈买了些蛇果,交予他四个和玩伴们分着吃。我一下子拿走三个,他不乐意了,说果子都是他妈买的按说他得拿走一半。我退回一个后他又说你只有一个人无法代表其他两个,就这样我还给他三个。瞧着这最后一个蛇果,他居然厚颜无耻地说如果给我一个他就少一个了。现在胖子的强词夺理貌似充满理由,实则就和我隔壁邻居一样,显得特别幼稚可笑。

“为什么?因为在所有人里,你手最贱,给再多也会让你像丢炮仗般全甩完。而他是我们里最管得住手脚的人。”

我见胖子缺了瘦子马洛后,内心里那股执拗的劲头上脑了,又开始将alex当作扯皮抬杠的对象,忙将多出的一个塞给他,范斯这才脸色红润满足地笑了。

“这算什么屁话?练手是你在一旁怂恿让我扔的,进大屋后又是你说太暗看不清油画才摔的,现在反倒全赖在我身上,我手哪贱了?真是咄咄怪事。算了算了,”虽然如此,范斯仍要口头占尽便宜,他吸了吸鼻涕,推了他一把,道:“说这些废话没意思,开匣子来验明真身!”

alex应了声,从怀里掏出金匣,推到池子中央。原本隔着保险柜,我只觉得它挺大,此刻近在眼前,用手掂了掂份量,肥皂盒子还很沉。匣子外形呈扁圆,盖子高高隆起,板子上镂刻着繁琐抽象的图案。中央有一道斜十字箍口,汇聚成盒间提手,造型是蛇与鸟纠缠在一起。底部有四条粗短狮腿,支撑住两端。

“古蛮由毒蛇秃鹫养大,又称为猛兽保护者,金匣具备了这些原始特征,”范斯抓过匣子,对我不住点头,道:“依我看,八成就是,小老弟你不妨来过遍眼,里头都装着什么?”

“刚才我已试着透了,这匣子里还套着匣子,全是金属板,我根本看不见。”我摇摇头,无奈地叹道:“当然还有一个办法,用第三只眼仁,可才复原回去没多久,我不想重蹈覆辙,这实在太痛苦了。”

“实在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胖子捧着金匣,一脸陶醉。

“你估摸着计算,这个金匣大概能值多少钱?”我凑上前去,陪着他一起看,问:“光是足金的份量,我看起码也能卖个几十万上下吧。”

“小老弟,这你就不懂了。虽名义上叫金匣,但质地不一定就是足金,也可能会是其他混合金属,比如铅、银或者铜。在古代流通的金币里,大部分都是铜币,含金量少得可怜。足金是个现代名词,也就是纯度。而生产力极低的古代,提纯方面根本达不到现在的衡量标准。”他略带讥讽的看着我,笑道:“而有些落魄的国王贵族,你表面看他们都珠光宝气的,其实所有首饰,全都是小牛皮革做的,只是镀上一层金充门面罢了。首当其冲的代表人物,就是拜占庭末期的大皇帝们。”

“那合着你的意思说,这匣子可能就是个铜盒,根本不值钱?”我不由恼怒起来,忿忿不平地踢了肥皂盒一脚,骂道:“冒着被活活烧死的危险,只是去抢出这么个玩意儿?”

“要有耐心,先别急着下结论,小老弟。我刚才说的都是中世纪时的货币,但咱们的人类史却往往是颠倒的。年代越是古远,黄金的纯度就越高,尤其是几千年历史的老钱老殉葬品,那都是一等一的真金足银。所以,现在妄下结论有些过早。”他打我上衣口袋掏出weed,得意洋洋点燃后卖弄起来,说:“原先我和老马没想过一次便能找到它,就算侥幸获取,也是出让给喜克索斯研习会或博物馆。匣子本身不值钱,值钱的是里面的厌头罗信经,这东西价格简直是无可估量的,但碍于喜克索斯文化过于冷僻,普通收藏家没几个识货的,因此是有市无价。而想得到它的也不在少数,不是神秘机构就是像老吕库古那样的顶级豪富,毕竟长生不死是世人的共同追求,数千万、上亿都有可能。”

“那还废什么话?赶紧开干吧,不就是撬锁嘛,这种事还得我来。”alex叼着烟,掏出油布袋,取出把刀刃满是锯齿的铁条,在金匣上比划起来。我和胖子退到一边,给他预留出挥舞空间。

“我有个问题,从刚才就想问你。”我抬眼看了看胖子,那支weed已抽了一半,不仅有些忧心,问:“你不会就这样把最后一支全抽了吧?那往后要怎么办?”

“就这问题?没事。”岂料范斯狡黠地眨眨眼,打装着满满坟草叶子的大包里又曲曲折折地掏出一个塑料夹来,里头插着无计其数自己卷的weed,他拿着夹子在我眼前晃了晃,笑道:“这些存货可以抽到月底。我只是懒得回小屋拿而已。”

“你!你居然拿自杀这么严肃的问题开玩笑?!”我气得一口血冲上喉头险些没憋死,但想想计较这事没多大意思,便凝了凝神,说:“算了,我想问的是,一般你们所热衷的那些怪物,脑袋和心脏都不是要害,像无头骑士什么的,为什么许多都集中在腹部?难道它们的命门就是腹腔?这有什么典故?”

“不是要害不要害的问题,而是许多妖怪根本就没有脑袋,更没有心脏。但它们要进食就会有肠胃罢了。在远古时期,人类普遍认为肠胃才是控制全身的大脑,而现代医学研究,也发现哺乳生物的大脑并无法控制身体全部,至少有三组神经体系是不受意识所控制独立运作的。”

“还有这种事?”我扭了扭脖子,探出手指抓了抓,觉得不可思议。

“这三组分别叫交感神经,副交感神经,和肠神经系统。交感神经主要负责提振人的兴奋、加速心跳加速排汗等等,而副交感神经负责压抑这些功能。而肠子这个大众认为十分普通的器官,却是不受大脑与交感神经控制,独立运行的神经系统。而且肠道内的神经元比起人类脊髓的神经元还要丰富,仅次于大脑。因此它也被称作第二大脑。”

“所以,碎颅者其实是拥有两付大脑,首级一处,腹部一处。因此要完全歼灭它们,就得做到这两个部位都痛下死手?”

“对喽,多亏水银河的毒性,限制了那团死肉活动,才能轻松消灭。这东西十分难缠,按照生物学来看,其实它们比人类进化程度更高。”

“好了,解剖课一会再开,我遇上难题了。”就在此时,蹲在一旁撬肥皂盒的alex,对我们一摊手,懊恼道:“这东西做得十分古怪,板上连条缝都没有,不知该怎么下手。”

“不会吧,没有缝盒子要怎么开?又要怎么往里塞东西?该不是你眼神出问题了吧?”范斯举着蜡烛凑过去,抓着匣子颠来倒去地看,足有半支烟功夫,最后也是挠着头皮,纳闷起来:“果真是连条缝都没有,完全不知所谓。但里头有东西,摇晃时能听见声音。”

“真想打开却也不难,只能硬来。”alex指了指我弃在一旁的铜质烛台,说:“用铁刺楔入箍板间隙,使劲猛撬就能开。”

“且慢!别乱来,这是件文物,乱撬就破了外观,分文不值了。”胖子见状急忙制止,不过他也没主意,只能团着手干看。

趁着他俩研究扁圆盒,我倚在墙头闭目养神,不知为何,从刚才起我的意识就很模糊,现在虽然好受许多,但整个人像虚脱般感觉疲倦乏力。他们的对话,在耳边变得模模糊糊,就像坐在水底聆听岸上之人说话那样。见他们争执不休,嘈杂越来越烈,我担心再度引来那只鬼东西,只得站起身来调停。爬至跟前,我也观察起匣子来,它并非像两人所说没有接缝,而是所有契合部分都集中在盖上,并且内部的另一只软金匣紧紧挂着提手。这也就是说,需要用合理的方式打开,如果硬来的话,一旦破坏了匣板,内部的盒子即会被撕裂。

总之,按照贴缝的设计,启开后盒盖会分成六瓣,最后像花蕾般绽开。实在是巧夺天工的宝物,难怪会让可萨汗迷醉不已,收为国珍。

“瞧蛇牙和鸟喙之间,有个不对称的圆头三角,它就像个缺了铆钉的孔眼,需要填入这种形状的东西才行。”看了一阵,我忽然注意到匣顶的一颗绿石,忙招呼两人擎着蜡烛过来看,问alex说:“你在撬开金属格子后,有没有瞧见过这种外形的工具?”

“屁都没有,这只匣子几乎将格子空间全填满,掏盒子我倒没费多大劲,挖断底下固定的焊条才费事。”他思索片刻,斩钉截铁一口否认,然后指示我们,将保险箱里拿走的全部东西都交出来,说:“那个开锁小钥匙,一定就在这堆废纸布袋里。”

范斯首当其冲地想起那把双刃剑装饰的戒指,他从所谓遗嘱拓本中抖出,拿到匣子上比划,可试了一圈都找不到锲入点,只得恨恨作罢,独自一人坐得远远发呆。

剩下的我们,只得将其他布袋一一打开,但里头大多都是文件,三、两个造型独特的别针头饰也都不起作用,显然这么看下来,保险柜里并不存在这么一把钥匙。

“给我多点时间好好琢磨,我就不信弄不开这个破匣。”alex搓揉着脸,咬牙切齿地诅咒发誓:“如果到最后也没辙,就只能破坏匣板,你们得做好这层思想准备。”

“是,是戒指!”一旁的范斯,忽然双目失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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