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更(1 / 2)
【已阅】
种苏看到这两个字顿时笑的不行,并未感到被怠慢或者被敷衍了,而是马上想到燕回回信时的“窘迫”模样,不知为何,就有这样的直觉,知道他定跟自己一样,也是初次与人这般通信。
以燕回的性情,大抵实在不知写些什么,最后只好以这两字回复。
已阅?当自己是皇帝么。哈哈哈,太好笑了。
种苏笑了好一会儿,阳光照进廊下,心情实在大好,便索性趁兴再回一封。
【燕兄,来信已收到。嗯,已阅。】
……
种苏唇畔含笑,写好信,想了想,搁置案头,第二日方着陆清纯送往书信斋。
在李妄的第二封回信到来之前,种苏得先忙另一件事了。
会试张榜了。
许子归一举得中,为本次春闱会元。种苏没想到许子归果真有才,心中着实为他欢喜。
遂让陆清纯递了贺信过去,恭喜祝贺一番——许子归所居住的客栈已成近日的热闹之地,每日登门拜访者如过江之鲫,附近百姓也争相上门一睹会元之风采,顺带蹭蹭瑞气。
许子归未有回信,种苏也不介意,知道他定忙的无暇分|身,不久之后还有殿试,而殿试之前这段时间,还须拜访座主,同窗交流等等不能避免的应酬。
种苏身为捐纳之官,不必拜座主,却也需去认门庭,其性质实质与拜座主差不多。
这一日,种苏换上一身较为正式的新袍,带上名帖,来到户部度支主事府上。
主事府大门紧闭,唯开了一道侧门。种苏来的不算早,只见侧门陆续有人出入,附近停着车马,不时有人离去,有人到来。
“人还挺多啊。”桑桑也换了男装,扮做种苏贴身小厮,先到门口登记,之后等待传唤入内。
“不算多,”种苏打量来往之人,“据王先生说,从前才叫门庭若市呢,如今捐纳之制日渐式微,这些不算多了。”
王先生乃入京之前家中特地为种瑞请的先生,大致讲解大康当今的朝政局势等,以免到时入职眼前一抹黑。种苏跟着也听了些许。
捐官之制历朝历代几乎都存在,大康亦不例外,在先朝,以及当朝前几年,都曾大肆实行过,大大缓解和增强了当时的国家财政。
但它的弊端也同样显而易见,譬如常见的拉帮结派,贪污受贿,官员**等等问题。正因为这些弊端,向来颇受正统官员的抵制,一个英明的皇帝,明智的官员既要恰当的利用它,但若想真正国强民安,长远发展,则更需遏制,甚至铲除它。
如今的皇帝重视科举,其反面态度正是对捐官之制的反感,不满和打压。
种苏说的“不算多”,较之以前相比,的确不算多。
“种公子,里头请。”
种苏跟随仆役来到主事府正厅,厅上坐着名中年官员,正襟危坐,一旁还坐着名下属,面前置一名册。
“录州录县人士种瑞,拜见主事大人。”
中年官员抬起眼皮,看了眼种苏,嗯了声,继而一点头,种瑞便递上名帖,中年官员看了一眼,交由身旁下属,下属对照名册核对一遍,而后画了个勾,再示意这便可以了,可以走了。
种苏行礼,退出正厅。
这便是所谓的认门庭,不比科举学子们拜座主,是真正的学子与主考官间的情谊联络,日后相互依傍,提携等,捐官们的认门庭不过是来认个主,走个过场,知道你从哪里捐的官,认个主,日后别站错队,万一有什么事,知道找谁。
当然,最好没事,毕竟捐官的都是小官,虚职,除非能堪大用,否则谁耐烦帮你管你。真出了事,说不定为保自身,省却麻烦,先于他人对你出手都有可能。
少惹事,规规矩矩本本分分最好。
当然,如果你能平步青云,成为可用之才,又另当别论。
这户部主事乃当朝右相王道济的门生和下属,既由他经管捐官一事,换而言之,种苏如今也算王相一派了。
捐官之制毕竟不甚光彩,哪怕当初无可奈何利用它时,亦不能坦荡公之于众,一向不大能见光。这样的事,自然不能让皇帝沾手,君臣之间久而久之形成默契,此事由官员去办,皇帝一般不经手,不过问,更几乎不怎么干涉。
大康的捐官之事向来由世族大家王家掌控,延绵至今。
种苏不管这些事,也不必管这些事,毕竟党派之争轮不到他们这些小兵小卒关心,万一日后分出胜负,大的好处轮不到他们,也不至于累及性命。
老老实实苟完这两年便罢。
“这便完了?”
“嗯。”
“那,回去?”
种苏与桑桑出得门来,预备打道回府,却在门口得知了一件令她扼腕痛惜的事。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你没骗我吧。”
主事府门口,一年轻男子坐在树下,抬袖擦泪,手中拿着他的名帖。
“我骗你做甚,这又不是什么好事。若非家中有事,我怎可能愿意回捐!”
种苏简直天打五雷轰。
所谓回捐,最开始为避免有些人万一买官后又反悔而制定出的一条策略:反悔了,不想买了,可以,拿当初交易的双倍金额再买回去。这便是所谓的回捐,毕竟这不是菜市场,任你想买便买,想退便退。
后来捐官大肆虐行之时,出现了竞价恶性竞争,昏君和昏官们为敛财不择手段,已经卖出去的官位,因出现更高价,便逼迫低价者放弃,更让其以双倍或数倍价格回捐回去,方可放其自|由|身……一时间弄的怨声载道,官场混乱不堪。
后来得到治理,得以改善,但这一回捐制度却还是存在的。
种瑞离家出逃后,种父第一时间便去打听过如今是否可以回捐,却被告知不能。
然而种苏刚刚从这年轻人口中方知,其实是可以的。只要在科举会试张榜之前,递交名帖,表明心意,交上双倍金额,便可回捐。
这年轻人便是如此,因家中突发急事,不得已回捐,今日方有时间来拿回自己的名帖。
可恶!
种苏一想便明白了,当初种父得到的消息并不准确,对方肯定怕麻烦,不愿向上禀告,毕竟回捐他并不能得到好处。
而她上京后,这段时间也是有机会回捐的,却因先入为主,理所当然的以为一切已成定局,以致错失了这最后的机会。
种苏想起,她租赁的那小院,原租户名叫贾真的,桑桑曾听邻人说过一句,貌似是个刚上京,预备入职的,后来有事突然离京了。这么一想,极有可能就也是个回捐的,否则怎么可能说走便走。
等等,录州偏远,种家得不到最准确的消息便也罢了,裘家在京为官,为何当初也无提醒?
对此裘进之的回答是:
“还有回捐这种事?不是早被禁止了吗?”
裘进之比种苏还要茫然,还要痛惜:“我不知道啊,从未听说过。租赁之事由下人一手操办,我哪知道那么清楚……早知便让你回捐了,反正你家有钱,省得我跟着提心吊胆的。”
种苏无语凝噎,然而想来也怪不得裘进之,大概这种事向来不会大肆宣扬声张,只有内部人员方真正知道最新消息。
也怪自己不够细心……不,也怪不得自己,谁能仅凭只言片语想到那么多。
若能回捐……
哎,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晚了晚了一切都晚了。
事到如今,再如何惋惜,后悔都无济于事,算了算了,干脆别想了。
或许一切都是上天注定,注定种苏要来长安一趟,注定她生命中必有这段经历。
想一想,这一趟目前为止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见过许多从前不曾见过的风景以及沿途各地不同的风俗人情。虽在长安出了点意外,却也领略到了长安的繁华璀璨,更结识了燕回这个脾性相投的好友。
想到这里,种苏的心情复又好起来。
无力改变的事,便当成上天的馈赠吧,至于最终结果走向何方,便尽人事听天命,过好当下,其余皆随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