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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采生折割(十九)结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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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结局(下)

方一醒的时候,看到了握着他的手偏在沙发上睡着了的男人。

那男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好看,眉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也好看,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的顺些。他讲不来什么有格调的话,也用不来什么好听的词,只知道在他见过的那么多人里,就这男人是最让他喜欢的。

从第一眼,这男人还是个高高瘦瘦又黑又干的小民工的时候,他就觉得男人好看,虽然连他自己也搞不清好看在哪里,但看见那张脸就觉得喜欢。只一眼,这人的样子就深深地印在了他的心里。

不过看归看,他从没想过要跟这人发生什么交集。就算只是个小民工,也比他这种风餐露宿、跪行千万里的乞丐好了十万八千倍。不管体面不体面,至少还有站着的能力,还有活着的尊严。不像他这样的人,就算多看别人几眼,别人都会嫌晦气。

多年的乞讨生活已经让他深深地明白什么叫人性、什么叫阶级、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命。

人性就是跟你毫无相关的人能把你拖走,砍断、弄得伤痕累累,然后扔到大街上去乞讨为他赚钱。你想逃,但你连腿都没有。

阶级就是你放弃为人的尊严跪着给人磕上几百个头,能换来的不过是人家小孩买了糖果找零了的几毛钱。你想不磕,不好意思,你连几毛钱都没有。

痛苦呢?

不说了。

至于什么是命,他想,在他手下的刀落下后、在文秀丽含着泪扒开他的手时他就已经知道了。命就这样,说要怪谁,也没有。他不怪文秀丽,他只怪七岁的自己为什么不听话,难受忍一忍就忍过去了,为什么要下车?如果他不下车,他不会被方兴拐走,不会成现在这个样子,不会残疾,也不会变成个杀人犯。

如果他没有变成杀人犯,也许一切都不一样。

方一的手指微微动了动,勾住了男人的小拇指尖。他的手被男人的手包裹着,那只手非常地温暖,像把他的心也握在了手心里似的,捂得快要化了。

自从上次的抢救过后,男人就一直握着他的手睡觉,而且每一次睡觉前,都会一遍又一遍地跟他比划:不要担心,想睡就睡吧,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话对于一个很容易就一睡不醒的重症病人来说,看起来很像是咒他去死,但看着男人那认真的模样,他又觉得不是。

可不是这个的话又能是什么呢?他不敢想。就像他从来都不敢去想,连亲生父母都不要的自己,世人眼里残忍变态的杀人魔鬼,到底是哪里值得图谋,能让这个只认识了两天的男人十年如一日地靠近他、等待他,为他付出。

在街头乞讨长大的他最晓得人性,有无缘无故的坏,却从没有过无缘无故的好。人性本恶,故以善行引导之。

只是这善来得太晚了,太晚了。哪怕再早一点,再早一天,一切都不会是这样。这大概就是命吧,在他杀了人的第二天,遇到了这个让他后悔终生的人。他多希望这个人不要出现,他多希望自己就能够彻彻底底肮脏地离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在监狱的时候,每次听到狱警说有朋友来探他的监了,狱友都会怂恿他:“你去见见呗,人家来了多少回了,你一次都不见,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跟狱友说:“我不认得他,他不是我朋友。”

狱友没一个信的。不是朋友,那就得是亲人,不然的话谁乐意一个月两次地往监狱里跑,不停地给塞钱塞东西进来。他见狱友不信,也就没多解释,反正就是不去见人。见了也没用,一个陌生人而已,一个月两个月来,总不能一年两年都来。

后来,那男人真连续来了一年。

狱友说:“你这下没话说了吧,还说不是亲朋,不是哪个有闲心一个月跑两趟来看你哟,年纪轻轻有啥子想不开的,有人来看你总比没人来看你好嘛。”

狱友年纪不小了,也是杀人入狱。当年年轻时,前女友被个疯子□□致死了,因为对方有个什么精神病病史没办法判刑,他难以忍受,跑去把疯子杀了,由于情节恶劣,也判了个无期。

“像我,十几年了也没个人来看,有时候也有点无聊啊。”狱友笑嘻嘻道。他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全靠自己在外打拼混口饭吃,好不容易交了个女朋友,后来要结婚时因为他出不起彩礼钱,最后被对方父母棒打了鸳鸯,刚分完女友就出了这事。

后来判刑出来,那疯子什么事儿也没有,赔了几十万就不了了之了。他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拿了把砍刀就去把那人砍了,当街砍的,据说见过那场面的人多数都被弄去做心理干预了,可想而知场面有多吓人。

方一问过他后不后悔,毕竟那女人都死了,他却那样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狱友摇摇头:“她等了我五年,是我自己没得出息娶不起她,但在我心里,她已经是我的女人了,任何一个人愿意为了跟你在一起等你五年都是很不容易的,五年不短了。”说罢,顿了顿,又加上一句,“我以前自卑不相信她爱我,后来才晓得,时间这几把东西宝贝的很,一个人能花五年时间去等另一个人,那这个人不管跟你是什么关系,都一定爱你的。”

“有例外吗?”方一问。

“你就那么想成那个例外吗?”

方一不说话了,他像往常那样静静地看着外面那人送来的手语书还有小人书,一页一页地翻过。他想,那个人就是个例外。

而就是这个一直被他认为是例外的人,等了他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眼看就要到第五年了,那人不来了。

没有丝毫预兆,说不来不来了。上一次来的时候,听狱警说,那人是冒着鹅毛大雪来的,穿着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套着个羽绒服,耳朵冻得通红,手里提着一个保温小饭桶,里面装的是他亲手煮的面。

那一次男人没有要求见面,只跟狱警说把面提给他,然后就走了。那面是真的好吃,好吃得他眼泪都下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那时候就有种预感,男人不会再来了。果然,后面的一年,那人都没有再来。

那人……他后来问了狱警那人的名字,狱警说,那人身份证上的曾用名是王大秋,前两年改了名,叫宿郢。“郢”字他不会写,狱警还教了他。

狱警说,那个宿郢很厉害,靠卖画起家,不过四年过去,却已经靠着出神入化的操作成了商界鬼才,一举成名,被各大名企争相招揽,但不管别人怎么做,宿郢就是不挪地方,非要守在这座小城市里屈才。

狱警还偷偷告诉他,如果不是宿郢,他在监狱里的日子不会有那么好混,但他不识好歹,把人家气走了。

不过现在走也好,长痛不如短痛。

“做我们这一行就太了解了,见过得多了就知道了,什么亲情友情爱情,在时间面前,屁都不是。”

方一觉得也是。就算减刑也要十几年,谁等得起?

这么想着,似乎也没什么接受不了的。他以为他自己的表现已经足够平静镇定,以为那个四年不见早就忘记长相的男人在他心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力,直到一年后,狱警再一次传来那人探监的消息,眼泪下来的一瞬间他才知道,他自欺欺人了多久。

什么不在乎,都是假的。

他的父母,第一年的时候同样也经常来看他,同样也被他拒绝了,但不过一年,就再也没有了他们探监的消息,偶尔有一次,他不见,对方也不坚持,再后来就没有了。那两人早已有了各自的家庭,就算没有他,也能活得很好。

这个世界上还有谁真的记着他?只有那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他还记得他摔倒的时候,那人飞快地垫在他后脑勺的手;他还记得他被人欺负时,那人挡在他面前的身影;是他背着他一步一步地走,走得汗流浃背也不放下他;也同样是他,在他最后被警察带走的时候不顾一切地冲过来。

方一经常想,一个只认识了两天的人,凭什么这么对他好呢?

他不知道,也从没问过。就算后来因为癌症出狱,被宿郢带着四处看病,花了数不清的钱,用了数不清的昂贵的药,他也没问过。看着为他四处奔波,每日陪着他、亲力亲为地照顾他的宿郢,他常常觉得自己是做了个梦,一个迟早会醒来的美梦。等他一觉醒来会发现他还在狱中的铁床上,什么都没变,也没什么人等他。

这种感觉最近愈发强烈,尤其是上一次快不行了被推到急救室里抢救的时候,濒临死亡时,那时他仿佛置身于另一个空间里,看见宿郢拖着行李箱跟他说了句“保重”,然后就走了,再也没回来。他一个人在屋里等了很久,也没等到宿郢突然的回头,最后一个人孤独地死去。

梦醒来后,他也被抢救活了。睁开眼的时候脑子有些混乱,看到宿郢在身边的时候,稀里糊涂地傻笑了两下,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我好想你啊杨清择”。

话音落的一瞬间,他看见宿郢的表情变了。那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不太好看。只是宿郢握着他的手变得更紧了,他摸着他的头,眼里是说不清的情绪。

这些其实是后来医生告诉他的,他自己早已记不清了。说的话的内容他也没在意过,只以为是说了梦话。

那次抢救已经是不知道几次的抢救了,每一次他都以为自己要死了,但又活了过来。但实际上,他其实不太怕死,反正活着也这么难受,死了也没什么关系。可每次看到宿郢皱着眉头时常询问医生照顾他时要注意的事项,他就想,如果能多活两天也挺好的,死了的话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宿郢了。

趁着还能睁开眼,再看一眼。

阳光渐渐地强了起来,窗帘都挡不住那明晃晃的热度,可床上盖着厚被子的方一并不能感受到,他的背心是凉的,身体像灌了铅。鼻子里插着输氧管,可是呼吸却感觉越来越不顺畅,连张嘴都变得困难极了。

“滴、滴、滴、滴、滴。”电子音的速度突然加快。

宿郢还趴在床上,还在沉沉地睡着。他太累了,好几天都没合眼。

方一的眼睛渐渐开始麻木起来,眼皮也忍不住地往下耷拉,他听不清了,视野也开始模糊了。他想,他可能等不到宿郢醒来了,想到这一别就是永别,便用尽所有的力气去弯曲手指勾住了宿郢的手。

眼角的泪水控制不住地往下流,眼前的视野越来越窄。他能够感受到呼吸频率一次比一次减少,门口传来推门的声音,可能是医生进来了。

宿郢,你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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