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下(1 / 2)
列王纪下简介
写作背景
列王纪在希伯来圣经中原为一整册,和合本是依照希腊文译本将全书分为上下两卷。分割的界线大概是按篇幅的长短而定,并没有特殊的用意。
本书没有指明作者是谁。犹太人的传统以先知耶利米为作者,因本书的结尾(王下24:18-25:30)与耶利米书的结尾(耶52章)几乎完全相同。这论点至今仍未能确定。起码本书最後一段(王下25:27-30)不是出自耶利米的手笔,因在基大利被杀後他便去了埃及(见耶43:5-7),对二十年後约雅斤在巴比伦被释放一事大概不会清楚。按照此事发生的时间来计算,本书大概是在主前第六世纪中叶写成。
本书内容承接撒母耳记下的记载,故有学者认为撒母耳记与列王纪的作者为同一人。旧约希腊文译本更以同一书名称这四卷书(列王纪上下分别为卷三和卷四)。书中所记载的事迹,从大卫晚年所罗门登基起(主前九七一年),包括王国分裂、南北两国相继沦陷、直至犹大王约雅斤被释放为止(主前五六二年),其间涉及超过四百年的历史。作者显然采用了较早期的朝廷纪录及历史资料,包括:
1所罗门记(王上11:41)、
2以色列诸王记(王上14:19)、
3犹大列王记(王上14:29)等。
主题特色
1写作目的:撒上、下与王上、下编纂成书,是针对王国的失败,向被掳至异域的犹太人解释为什麽他们身为选民竟沦落到如此可怜的地步,以色列王国的失败可以追溯到所罗门身上,甚至更远的事件,诸如大卫的犯罪,祭司以利家族的失职等都是构成整个悲剧的一些因素。
先知记录历史的另一目的,是要作为指控以色列民族背约的证据。原来先知在神和人所订立的誓约中,除了担任约的中保外,更是约的监管人。当人毁约背弃神的时候,他们作为神在人间的代理人就会向人提出控告和警告,甚至宣布刑罚。历史就是先知控告以色列民的好证据。
2神学思想:由於本书的目的并非为提供王国时期的历史资料,而是从神学观点将有关选民的历史事迹加以评论和解释,并引为後人的监戒,全书所强调的中心思想是:选民能否在应许之地生存,视乎他们是否忠於神与他们所立的约:整个朝代甚至国家的兴亡,也完全在乎他们是否遵守神的律法(参申28章)。这个论点影响了作者处理历史资料的手法:他没有详尽无遗地将所搜集的资料一一记下,而是经过小心的选择,按著各事件的神学意义和教训加以整理。由於作者纯粹从神学角度看以色列的历史,在撒母耳记、列王纪中,有关人物、朝代或君王事迹所占的篇幅,并不是按其政治地位、成就或贡献而定。例如:以利统治长达四十
年,但他的治绩却从未被提及。扫罗作王亦有四十年,除早期对外战争外,书中亦鲜有记述他其余的事迹。北国最英勇的君王是暗利(见王上16:15-26注),但作者仅以六节经文轻描淡写地提及他的统治(王上16:23-28);另一方面,功绩远不及暗利的亚哈王,在巴力先知与以利亚的针锋相对下,反而占了六章篇幅。作者对各君王的评价,也完全视乎他们是否作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有关这方面。作者特别强调耶路撒冷的圣殿是唯一合法的献祭地方(见申12:5-14)。南国的君王每每因为没有停止在邱坛献祭(见王上3:2注),而遭受指摘(只有希西家和约西亚王例外);所有北国的君王则因耶罗波安在伯特利和但所建的邱坛,犯了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见王上12:26-32)
本书的另一特点,是指出先知在以色列历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作者不但详述先知的嘉言懿行(单是以利亚和以利沙的事迹便占了列王纪上下篇幅的三分之一),并且不断提醒读者,以色列的王国是由先知建立、辅助和监督的。以色列的兴亡、以及历史中各样大小的事迹,正应验了神藉各先知所说的预言。
3文学特色:作者喜用一套套故事的形式来刻划以色列民族史上的英雄人物,例如撒母耳记可顺序清楚地划分为撒母耳、扫罗和大卫的事迹。在这些英雄事迹中,作者常常用比对的方式表明不同人物对约的不同态度决定了他们前途的兴衰。例如,撒上1-3章中以利的儿子代表当日法定宗教的领袖,而童子撒母耳则代表神所拣选的一个寂寂无名的小人物。渐渐地,以利的儿子因失职而遭撇弃,但撒母耳却受神的抬举,成为所重用的先知。
本书大纲
Ⅰ王国分裂时期(1:1-17:41)
1亚哈谢作以色列王(1:1-18)
2以利沙继承以利亚(2:1-25)
3约兰作以色列王,与约沙法合攻摩押(3:1-27)
4以利沙的神迹(4:1-8:15)
5约兰、亚哈谢作犹大王(8: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