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入室盗窃?不不不,这是入室抢劫!(2 / 2)
形势一片大好。
结果……尤前程那蠢货,居然来了这么一出。
没救了。
……
另一边。
姜白在派出所录完口供之后,就回到了家。
坐在沙发上。
他不由得感叹科技的力量。
智能门锁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
姜白家里安装的这款智能门锁,有自动报警功能。
只要检测到陌生人在门口逗留时间超过十秒钟,就会给绑定的手机发送报警信号。
也就是说……
其实还没等尤前程动手,姜白就已经发现了他,并且通过智能门锁上的高清摄像头,亲眼看到了他的一举一动。
门也是姜白远程控制打开的。
要不然,这种高科技智能门锁,再怎么不靠谱,也不至于随便来个人就能用指纹刷开吧?
这招叫做请君入瓮。
姜白想了想,给罗大状打去电话。
把大致情况说了一下之后,问道:“罗大状,你说像尤前程这种情况,故意毁坏财物罪,加上入室盗窃罪,再加上毁灭证据罪,能判几年?”
“你说了三个罪名,就错了两个。”罗大状笑了笑,说道。
“蛤?”
姜白微微一愣。
罗大状解释道:“刑法里并没有‘毁灭证据罪’这个罪名,只有‘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指的是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要注意,这个罪名的行为人并非当事人,而是除当事人以外的人。”
“毁灭、伪造自己是当事人的案件的证据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因此不会被刑法规定为犯罪。”
“当然了,像尤前程这种毁灭、破坏证据的行为,虽然单独拎出来不成立刑事犯罪,但是在法庭审判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时候,会将其考虑进去,从重判处。”
姜白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原来是这样,那入室抢劫又是怎么回事?他不是盗窃吗?”
“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本来就是很容易发生转换的。”
“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被发现了,并且在室内,对对方实施了暴力行为,那么就构成了入室抢劫。”
接着,罗大状举了个例子:“假设张三潜入李四家里偷东西,从始至终都没有被李四发现,偷了东西后悄然离去,这就是入室盗窃。”
“如果张三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被李四发现,他对李四使用了暴力,并且这种暴力行为发生在李四家中,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入室抢劫。”
“但如果张三动作敏捷,被李四发现后第一时间就逃出室外,见李四追出来,他恶向胆边生,捅了李四一刀,因为这个暴力行为发生在室外,不能认定为入室抢劫。”
不愧是罗大状。
总是能把那些晦涩难懂,跟天书似的法律条文,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清楚。
即便是没有经过义务教育的人听了,都完全能听懂。
姜白自然也听明白了。
入室抢劫啊,这很刑,比入室盗窃刑多了。
罗大状接着说道:“其实刑法里也没有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罪名,这两个只是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其中一种严重情形。”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罗大状,我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个门吧,其实是我自己远程控制打开的。”
姜白问道:“这个到时候上了法庭,会不会不太好解释?”
“解释?为什么要解释?”
“这是你自己的家,你愿意开门就开门,愿意关门就关门。”
“这有什么问题吗?”
罗大状说道:
“毕竟,你只是喜欢在半夜两点多,打开房门透透气而已,又没有主动邀请对方进来,也没有明确表达出这个意思。”
“对方未经允许就进入你的家,这就是非法行为。”
“到哪儿都是你占理。”
“这我就放心了,谢谢你罗大状。”姜白笑着说道。
“不用谢,记得交钱。”罗大状淡淡的说道。
“……”
“规矩我懂。”
付费咨询嘛,虽然两个人已经很熟悉了,但有些规矩还是不能破。
律师最讨厌的,就是所谓的亲友来免费咨询。
就好比医生很讨厌熟人来免费问诊一样……
这时,罗大状突然说道:“对了,你那个劳动仲裁是不是快开庭了?”
“我估计没有时间出庭,如果需要律师的话,你再重新找一个吧,或者我给你推荐一个也行。”
“抱歉了。”
姜白连忙道:“没关系,你先忙自己的事吧。”
“区区劳动仲裁而已,这波优势在我,就算不请律师也轻松拿下。”
“那倒是,你这个情况几乎是必胜诉的。”罗大状笑呵呵的说了一句,说道,“我还有事,就这样。”
说完,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听着手机里传出的忙音,姜白微微皱了下眉头。
这都四五天了,罗大状的事情还没有处理完?
他是不是,真的遇到什么麻烦了?
看来,这场官司结束后,有必要去见一下罗大状。
虽然相识时间短,但罗大状给姜白提供的帮助绝非一星半点,如果他遇到麻烦,于情于理,姜白都不能坐视不理。
……
尤前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不仅押金被扣除,而且他也被撤销取保候审,丢进了看守所,等着开庭审理。
在看守所里,尤前程见到了某位头上顶着青青草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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