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强项令董宣/王允著《论衡》(1 / 2)
强项令董宣:
封建官僚机构是由封建官吏组成的,光武帝深知治理国家首先必须有贤明的人才。他沿用了西汉的察举征辟制度,颁布了“四科取士”的诏书。“四科”是选择官吏的德才标准:一是品德高尚,志节清白;二是有知识,是通经的儒士;三是熟悉法令,能够熟练地依法办事;四是有魄力才干,遇事不会犹豫,能独当一面。通过这种制度选拔上来一批官吏,但光武帝对他们要求非常严格,不仅要求他们严守法度、勤于职守,还经常亲自对他们进行考核,选优汰劣。对违法官吏,严加处罚,就是对尚书近臣,只要有过错,也要进行处罚。
正是在光武帝的这种政策下,东汉开国初年出现了一批忠正耿直的官员。
董宣,陈留人,曾任宣怀县令,后任烙阳令。有一次,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有一个家奴行凶杀了人,躲在公主府里不出来。懂宣不能进公主府搜查,就天天派人在公主府门口守着,等那个凶手出来以便捉拿。
有一天,湖阳公主坐着马车外出,那个杀人凶手也跟在身边伺候。董宣得到了消息,就亲自带衙役赶来,拦住湖阳公主的车。他不管公主阻挠,吩咐衙役把凶手抓起来。然后就当场把他处决了。
湖阳公主怒气冲冲地赶到宫里,向光武帝哭诉。光武帝听了十分生气,立即召董宣进宫,吩咐内侍当着湖阳公主的面,责打董宣替公主消气。
董宣说:“先别动手,让我把话说完,我情愿死。”光武帝瞪着眼说:“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懂宣说:“陛下是一个中兴的皇帝,应该注重法令。现在陛下允许公主放纵奴仆杀人,怎么能治理好天下?用不着打,我自杀就是了。”说罢,他仰起头就向柱子撞去。
光武帝连忙喊内侍拉住董宣,可是董宣已经撞得头破血流了。光武帝认为董宣说得有理,不该责打他,但是为了照顾湖阳公主的面子,便要董宣去给公主磕个头赔个礼。
董宣宁愿不要命,也不肯磕这个头。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只手使劲撑着地,挺着脖子,不让内侍把他的头摁下去。
内侍知道光武帝并不想责罚董宣,可又得给光武帝个台阶下,就大声地说:“回陛下的说话,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
光武帝让人把董宣的头包好,并赐他到太官府吃饭。饭后,董宣把碗反扣在桌子上,光武帝问他这是什么意思,董宣回答说:“我吃饭不敢有余粒,如同奉职尽忠不遗余力一样。”光武帝深为他尽责尽忠的精神所感动,称之为“强项令”,也就是硬脖子县令的意思。
董宣担任洛阳令5年,对各种不法行为严加打击,被人称为“卧虎”。74岁那年,董宣死在任上。光武帝专门派使者前去吊唁,只见董宣身覆一布被,妻子儿女相对而泣,家中仅有大麦数斛,破车一乘。光武帝听说后,伤感地说:“董宣廉洁,死后才真正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