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乞儿志(1 / 2)
小山长到十三岁,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叔叔说,母亲是生他的时候死的,父亲把他托付给了祖母,自己出门做生意,路上遇到了强盗,不仅被抢了钱财还丢了性命。他跟着祖母长大七岁,日子虽然清苦,可还算快活。后来祖母死后,他只能跟着叔叔生活。开始还好,叔叔后来娶了亲,有了婶婶,婶婶嫌他吃白饭,整天打骂他,他气不过,离开了叔叔家。
一个半大的孩子,只能沿街乞讨。入了这一行才知道,要饭的比愿意给饭的还多,为了一个馒头,常常一群人打得鼻青脸肿。
到了三杰县之后,觉得在哪儿讨饭都一样,就不想走了。三杰县许多跟他差不多大的乞儿都打不过他,慢慢地,他有了自己是势利,还有了自己的地盘。
他经常跑到涂歪嘴的说书摊前听书,知道英雄不问出处,这样的故事听得他热血澎湃,他毫不怀疑,再这样干上两年,他将是三杰县最厉害的要饭头子。他也深知,在江湖上混,要讲义气,不能欺凌弱小,所以看到比他年纪小的乞儿,总是照顾些。
他不大喜欢新来的郡守,他一来,就把星哥领走了。听说今天他还帮星哥的爹娘洗刷了冤屈,让他们一家团聚了。他不是不高兴星哥爹娘能沉冤昭雪,只是这样一来,他就少了一个军师。不错,星哥是他的军师,虽然这孩子年纪小,可他识字。要在一群乞儿中找到一个识字的不容易,但他知道星哥会写字后,他把他当个宝。可现在,星哥回家了,以后,他再想找人念个官府告示,或者写个字什么的,就难咯!
而且听说,新来的郡守要盖个院子,把他们这些乞儿全都关在一块儿,不再让他们上街乞讨了。这也让他很不高兴,直觉若住进了那个什么慈幼院,自己的威信将当然无存。
王大财比小山大两岁,他是在小山之前的三杰县的要饭头子。他自有他的一套规矩,底下的人要到了东西不能藏私,得交到他这里,由他按着功劳大小统一发放。可是功劳大小全由他一人说了算,于是和他搞好关系就成了顶重要的事情。小山也是因为这个造了王大财的反,自立了门户。
别看王大财比小山大两岁,身高体壮,打起架来却未必是小山的对手。自从小山另立山头之后,他王大财日渐势微,心里一直憋着一股气。
今见星哥随他爹娘回了家,又听说新任郡守要盖慈幼院,他心里倒很高兴。反正他做不了老大了,那你小山也别想在这里称王称霸。
而且他还造谣说,所谓的慈幼院,就是把他们这些无家可归的乞儿当成优伶来养,将来送给官老爷取乐的去处。
“自来官官相护。咱们三杰县,前前后后多少任郡守,哪一个是好人?”他一副见多识广,看透世事的样子,“等慈幼院盖起来,你们就知道了,你们的大哥,根本保护不了你们。”
小山手底下的那些小弟们听着害怕,纷纷跑到小山那里讨主意。
“大哥,怎么办啊?”
“万一,郡守真要把咱们关起来,咱们怎么办?”
“要不,我们提前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又能到哪儿去?”
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突然问道:“大哥,什么叫优伶?”
另一个和小山差不多大的孩子答道:“就是唱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