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死胡同(1 / 2)
汪文吉来时就已想好,一个小孩他难道还拿他没奈何,随便哄两句,赶出去就得了。只是他倒要看看是哪两个大人在背后替他谋划。一见初夏、宁九二人,只觉两人气度不凡,心中便生出几分畏怯来。原想借着公堂之上,还以斗笠遮面为由,判他个藐视公堂,先打个二十杀威棒再说。结果宁九一摘斗笠,倒把他吓一跳,又命他重新戴好斗笠。现在再以此为借口动刑,有点说不过去。
汪郡守多年没有坐堂审案,如今见初夏发问,一时答不上来。只知道在这三杰县,他最大,公堂之上,敢这样顶撞他,就是不行。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你二人指使区区小儿击鼓鸣冤,不是戏弄公堂又是什么?我瞧他,不过八九岁光景,会有什么冤屈?是邻居小儿抢了他的糖,还是隔壁稚童打了他一拳?本官堂堂郡守,难道要给一个半大的孩子断案不成?”
初夏冷笑道:“大人此言差矣。此子击鼓鸣冤,大人一没看讼状,二没问案情,就以孩子年纪尚小为由,断定他并无冤屈,而是戏弄公堂,岂不是罔顾律法,有失公允?”
汪文吉再次语塞,只好撇了撇嘴,看着星哥问道:“可有状纸?”
星哥起身,还真掏出一张状纸来,递给了主簿。主簿粗粗看眼状纸,脸色一边,急忙将状纸递到汪文吉案前。
汪郡守看完状纸,心中火大,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铁案,居然让一个小孩来就想翻案?
“洪家夫妇勾结宫家儿媳,谋财害命,纵火杀人罪证确凿,你们说他们是冤枉的,有何证据?”
初夏问道:“敢问大人,大人说证据确凿,不知有哪些确凿证据?”
“本官亲自带人,在洪家收出了宫家儿媳的嫁衣和首饰。他们若没有勾结,洪家夫妇如何会有宫家儿媳的嫁衣?”
“凭着一件嫁衣,大人就认定他们为同谋?就算同谋,大人可有他们纵火杀人的人证和物证?”
“宫家上下百来口人均已葬身火海,哪来人证?”
“物证呢?他们当晚怎么放的火?以三人之力,如何让宫家整座宅院顷刻点燃,百来口人如何无一逃生?这些,大人可都问清楚了?”
“这——”汪文吉感觉碰上了个难缠的。
初夏道:“大人一没人证二没物证,如何叫证据确凿?”
汪文吉辩道:“宫家媳妇纵火杀人,整个三杰县的人都知道。他们既然有宫家媳妇的嫁衣,那一定是同谋。嫁衣就是物证,三杰县百姓就是人证。”
“嫁衣只能证明他们或许和宫家媳妇有过过往,如何证明他们是同谋?若三杰县百姓都是证人,大人可有请百姓上堂作证?作证百姓,可有签字画押,确定自己是亲眼所见三人纵火?”初夏看着一脸窘迫的汪文吉,“大人难道没有证人的供状,凭着道听途说,就断了案?”
“大胆,公堂之上,岂容你质疑本官?”
“依我大邺律,杀人重罪,必定要人证物证齐全,才可定案。大人既无人证,又无物证,就判人秋决,如此草菅人命,我提出质疑,有何不可?”
汪文吉被逼无奈,决定甩锅:“本官已经致仕,不日等新任郡守到来,交还官印,就是一普通百姓,此案就与我无关。你们若觉得此案有蹊跷,可向新来的郡守提告。”
原来还可以这样厚颜无耻,初夏也算涨了见识。她只得说道:“大人既然已不是三杰县郡守,为何还要升堂问案?”
“想我也做了三杰县这么多年的郡守,三杰县的百姓就是我的子民,听说子民有冤,一时心急,这才不顾本份,升了堂。既然你们问的是陈年旧案,那就等新任郡守来了,再向他喊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