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平地起风波(1 / 2)
晚上七点前,好溪田园综合体项目在临(杭)股东会暨董事会成员全部到齐,江舟遥与众人一一落座。举杯前江舟遥先宣布项目正式启动,大家举杯祝贺。饭后大家共同移步茶室,通过和张立山电话沟通,最终一致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名称:暨阳好溪田园综合体股份公司(暂定),公司形式为股份制,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长期。
二、项目一期各方认购股份意向:
江舟遥:500万元,占20%股本金;享有200%表决保护权,即1000万股表决权,永久创始人,发起人,出任法定代表人,拟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全权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张立山:500万元,占20%股本金,享有同股同权,即500万股表决权;永久创始人,发起人,拟出任副董事长。
王一萍:300万元,占12%股本金,享有300万股表决权,永久创始人,发起人,拟任董事,副总经理。由其弟王一军代持。
临杭长风投资:500万元,占股本金20%,享有500万股表决权,发起人。全权代表张海洋,委任监事,市场运营顾问,日常事务联络官黄兴。
竹遇春:300万元,占12%股本金,享有300万股表决权,联合创始人,发起人;不参与日常管理。
李平平:200万元,8%股本金,200万股表决权,联合创始人,发起人,不参与日常管理。
杨清风:100万元,占4%股本金,100万股表决权,联合创始人,发起人,不参与日常管理。
郑宁宁:50万元,占2%股本金,50万股表决权,联合创始人,发起人,不参与日常管理。
李广军:50万元,占2%股本金,50万股表决权。联合创始人,发起人,不参与日常管理。
张化文:独立董事,董事长顾问。
以上股本金在取得企业名称核准并开设银行验资账户(基本户)之日起由各认缴股东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兵贵神速,在临杭确定好股份公司股本金发起认筹之事后,江舟遥第二天立即赶回暨阳,约了张立山和王海江见面。
张立山根据会议纪要,立马安排人当天申请,取得了市场监督局核发的《暨阳市好溪现代田园综合体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核准件》,随即在农行开立了验资账户。又着手请他房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拟好了公司章程和各项决议草案,一一寄往临杭各位股东和董监高成员,请他们预审。
取得名称核准的当天,江舟遥随即回好溪村,找到村负责人,以股东兼负责人的名义代表好溪田园股份公司(筹)签了村里大刀泉水库200亩水面(计10万/年)和水库两边东龙山、西凤山共1000亩人工次生林(计20万/年)20年的承包意向书,待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内承包款共计400万元,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支付三年60万元的承包款和10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退还,不计利息),以后逐年支付。江舟遥随即在村部现场向出纳缴纳了10万元定金。然后又请负责人帮忙协调村里抛荒的农田主人,愿意以每年每亩1000元的价格租赁。江舟遥承诺事成后向村老年活动室和文化大礼堂每年捐赠10万元活动经费,并聘请负责人为项目农业开发板块顾问。负责人乐得忘了嘴上衔着的香烟,刚一咧嘴,香烟掉了下来,在衣服上点了个洞。负责人心情大好,连说不碍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衣服可以重新买。
江舟遥也心情舒畅,他与张立山、张海洋、王一萍、张教授四位主要人物一一电话沟通确认了一下日程后,在项目筹建群里发布了第二条公告:
各位股东/董监高:
1.好溪田园综合体开发项目企业名称已获核准,为全力推进项目进度,请各发起人(股东)自即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下周一14:00前)将各自认缴的股本金汇入指定验资账户,具体信息请张立山董事负责安排财务人员与各位股东对接。
2.公司决定在本周日上午9:18分在暨阳市始宁镇始宁山庄召开首次股东大会,下午14:18召开首次董监高会议。若本人无法亲自出席,请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以上事项逾期未参与者,将取消相应资格,自动退出股东会/董监高。收到请回复1
暨阳市好溪现代田园综合体开发股份公司(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