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乡(1 / 2)
什么是思念呢?
思念是一种埋在骨髓里的病,冬天的时候,会化成寒气从身体里冒出来,把每一寸皮肤,每一寸骨都冻得疼痛起来。走在街头,再欢快的音乐也变成了跳来跳去的毒,不定哪个音符,让人想起哪个场景,心里就空落落起来。那些从十万八千个方向出发的思绪,最后总是殊途同归到一个人的身上。
因为孤单所以思念,又因为思念,所以愈加孤单。
这样的情绪,好像是最最累人的,每次恍然惊醒,都觉得心神俱疲。
谢一到底还是咬紧牙关,选择了远离、远离、再远离。
长江之南的上海,是对所有江南印象的颠覆,那些古诗词里年复一年的流觞曲水,和仿佛亘古归于停止的时空,在这里却像是以补偿着什么一样双倍的速度运转着,所有人都在这个拥挤的城市里行色匆匆,有时候谢一看着巨大的人流充斥在那相对狭小的街道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就会觉得特别的寂寞。
可是他心里就像是有种强大的力量,疯了一样,失控地要把那个小小的、柔弱的孩子掐死在那决然背离的少年时代,随着入了深秋和阴冷潮湿的冬天的临近,而愈加冷硬起来。
就像他打了谢守拙的那一拳中,彻底把他埋在灵魂深处的暴虐打了出来,那些属于成熟男人的东西,迫不及待地冲破他尚未长成的身体,撕心裂肺地爆发,把他一夜之间烧成了一个大人。
他骗了贾姑姑,没有什么在外打工的舅舅,即使有,他也联系不上,都是太久不走动的亲戚,就是血脉相连,里面流的,也该是冷了的液体。
当初黄采香要嫁给谢守拙,就和家里吵翻了,这么多年,几乎断绝了关系,只有他那又傻又善良的妈妈,才会自己省吃俭用地,每个月偷偷给家里寄钱,期望着买回那么一点点的原谅。
可是这些钱,最后只买回了她葬礼上,那一个一脸冷漠的中年人一封不够谢守拙喝次酒的红包。
感情这东西有时候和投资一样,你付了钱,就要有承受血本无归的风险的准备,这么说也许不近人情,可事实如此。
暑假里打工的钱,刚好够他的路费和第一次的房租。谢一在一个随时可能面临着拆迁的小弄堂里租了间房子,和另一个安徽来打工的,叫小吴的年轻人合住着,地方极逼仄狭小,不隔音,隔壁人家说话吵架的声音听得一清二楚,厕所是公用的,因为疏于打扫,总是臭气熏天。
冬天极冷,南方的室内没有供暖,可是温度却并不比北方好到哪去,即使没有嗷嗷乱叫的大西北风,那股子无处不在的阴冷气息却更让人受不了似的,尤其他为了便宜,租的房子是阴面,被褥好像都带着一股子潮乎乎的味道,墙角有细碎的霉菌,就像是长在那里的伤疤。
他刚来的时候,完全听不懂当地人方言,就连夹杂着上海话腔调的普通话都够他喝一壶的,有时候听得多了,觉得晕晕乎乎,四下鸟语花香的。
这好像更加重了他的孤独,谢一第二天就买了一沓稿纸,他怕这么下去,自己会在这样的茫然无措中疯狂,只能把那些不能对世界上任何一个人说的话写在纸上,然后小心地放在搪瓷的小盆子里点着,看着那些言语烧成灰烬,就像是邮递给了妈妈一样,顺便借着那一点点的火光温暖一下自己的手。
至于工作,其实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好找,他年轻肯吃苦不嫌钱少,比起外来打工的人员,学历又高,很多地方愿意要他。
谢一打四份工,周末不休息,把人扔了不要的报纸杂志捡起来,关注上面哪怕十几块钱的征稿信息,一分钱都掰开了花,除了基本的生活需要和稿纸钱,他连个电话也没打过——当然,也没什么人好联系的。
有一个干活的工地管一顿早饭,可以随便吃,谢一就基本上只靠那工地上的咸菜稀粥和馒头度日,能吃多少吃多少,吃到自己再也吃不进去为之,撑一天,有时候实在撑不过一天,住处的小抽屉里面随时备着一点最便宜的挂面,捡着菜场的剩菜,就着一点盐巴,拿清水煮了晚上回去吃。
一年,谢一给自己下了死命令,一年中一定要把学费和生活费赚出来,他的休学手续只有一年的时间。
生活捉弄了他十八年,他一直逆来顺受,懦弱地认输,是该到扳回一局的时候了。
他咬着牙,尽量让自己活得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