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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又闹的哪一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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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常娟听说长毛郭新民可能去了帝都,一个劲儿的惋惜叹气。

郭村长家是村里生活条件最好的,村里唯一买的起电视的人家。

郭新民的哥哥高中毕业后直接去当了兵,因表现优异已经转了志愿兵,是国家的人了;郭新民的姐姐中专毕业后考进了县城的粮食局,妥妥的铁饭碗。

可惜郭新民这混小子不好好学习,县里招工他姐好不容易帮他弄了个考试的名额,他愣是没考上。

要知道,那种考试基本上就是走过场,淘汰率很低,只要能拿到名额大差不差的都能安排工作。郭新民就是个例外。

想想郭新民的那手烂字,写封离家出走的信都能错字连篇,语句极其不通顺,他考不上也很正常。

于常娟叹息的是,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呢,不缺他吃,不缺他穿,好好的日子不过,一声不响的就离家出走了,去外面多难啊,家里人该多着急啊!

当下村民对外面世界的认知是有限的,八十年代敢去大城市打拼的人都是胆大的,用不了几年,等九十年代私企开始兴起后会形成一股南下打工潮,为摆脱贫困农民会大量涌入了城市。

郭村长连夜开着拖拉机去县城找去了,郭婶子发动了全村的人帮忙打听,最后还是杨文妮通过郭新民留的那封信上字面的意思猜测他是去了帝都。

其实杨文妮认为郭新民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没什么不好的。

眼界开阔了,更能认清自己,更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就是方式有点不对,不该偷偷跑掉,起码和家人沟通好了再走。

最近这些天,杨文韬白天除了学习就是帮着于常娟一起处理做糖葫芦用的食材,于常娟早已熟练的掌握了各种技巧,杨文妮只管卖,加工生产的事儿就不用她操心了。

通常天黑回来后,吃完饭杨文妮便开始辅导杨文韬的功课,然后早早的就睡下了。

今天于常娟特地给她烧了一大锅热水,让她洗了个热水澡解乏。

条件落后,冬天洗澡确实不太方便,杨文妮平时就是将就着擦一擦,今天总算洗了个痛快。

洗完澡后,杨文妮正坐在火炉旁边烘头发。

这头及腰的长发,乌黑顺滑,好看是好看,就是太碍事了,杨文妮每次梳头的时候都有想剪掉的冲动。

可是于常娟不让剪,说姑娘家家的就是留着长头发才好看。

现实中的杨文妮也留过长头发,十二岁那年村里来了收头发的,父母听说能卖钱就逼着让她剪掉卖了。

那个收头发的老头毫不手软,硬是给她剪成了个假小子,从此她的头发再没留长过,直到工作几年后她才重新留起了披肩发。

主要原因是朋友劝她留长发的,让她不要整天只知道工作,要对自己好一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也不枉来世上走一趟。

问题是,一个没被爱过的人,如何学会去爱别人?

父母从小给她灌输的思想就是一切以家人为主,对她只有无穷尽的索取,她没有感受到过爱,不知道怎么表达,遇到喜欢的人不敢接近,怕吓到对方,自卑又怯懦。

然后,她在一次次缺失、失望、沮丧中拖成了30多的大龄剩女。

而现在,她变成了书里的杨文妮后,杨建平不会重男轻女,于常娟连头发都舍不得让她剪,姐姐在家的时候一直照顾她,姐姐出嫁后弟弟一直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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