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节、警报响起(1 / 2)
詹姆斯身穿厚重盔甲,在马背上宛如一名古代的英雄,绿茵茵的草地延绵向远处,洛克庄园的士兵们跟随着军鼓声,手中的长矛和草叉远远看去如同一小片森林。
“当我的大军出现在格林顿的时候,恐怕布鲁斯那小子会吓得屁滚尿流的吧!”詹姆斯看着身后那长蛇般蜿蜒曲折的队伍,心中自豪的想道。
詹姆斯确实有这样想的资本,男爵的庄园和三个村庄的财政收入,足以让他养得起一支三百人的军队,其中最有战斗力的是家族骑士和轻骑兵,骑士自不必说,从小培养的精锐战士。
轻骑兵则是拥有马匹的庄园佃农,虽然只是一群佃农,但是因为耕种男爵庄园肥沃的土地,所以佃农的体格普遍比农奴要强壮,同时养得起马的佃农经济上也比较宽裕,这样在作战的时候,这些佃农便会购买一件简易的皮革甲和旧长矛,作为轻骑兵为领主效力。
也许有人会说,有这么稳定的生活,何必要去战场上冒险呢?但那是天朝人的想法,在中世纪的人们看来,战争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且幸运的话跟随着胜利者的一方,可以获得丰厚的战利品,这可比辛苦耕种一年要划得来。
“男爵大人,请稍稍休息一下。”一名洛克庄园的家族骑士,看着后面逐渐稀稀拉拉的队伍,连忙向詹姆斯禀报道。
“啧,真是一群蠢货。”詹姆斯不快的说道,他根本不想停下来休整,而是想要一鼓作气的攻入格林顿,将他那个愚蠢的弟弟抓起来狠狠的羞辱一顿,但是征召兵们都是些体力很差的农奴,必须要每行军五公里左右就需要停下队伍休整,否则农奴们很可能会因为急行军的疲惫而逃离队伍。
洛克庄园的军队停下在小路旁休整,士兵们都是自备食物和水,所有的领主都很清楚征召兵士气低落,战斗力非常孱弱的缺点,但是所有的领主还是会使用大量的征召兵,因为这些农奴召集起来方便,而且还不用领主提供食物和武器。
“领主大人,请用餐。”几名侍从在路旁的一块石头上,将驮马上的肉干切开,配上小麦面包递给詹姆斯。
“呸,真是难吃。”詹姆斯坐在另一块大石头上,他浑身的盔甲使得行动不便,只能靠侍从们的服侍,当他拿起柔软的小麦面包啃的时候,在不远处的农奴们都用渴望的目光看着,这些农奴手中的食物最好的也不过是又硬又酸涩的大麦面包。
“贵族。”农奴们看着詹姆斯养尊处优的摸样,不由的摇了摇脑袋,但是没人敢公开表示不满。
“好了,吃完东西继续前进。”在队伍中的骑士们约束着这三百人的队伍,当骑士们用粗鲁的声音吼叫的时候,农奴们不情不愿的站起身来。
“告诉,这些家伙,抵达格林顿之后,我允许他们掠夺村庄。”看着士气低迷的征召兵们,詹姆斯让侍从向他们传达命令道。
“可是男爵大人,那曾经可是您父亲的封地。”侍从诧异的对詹姆斯说道。
“照我说的去做。”詹姆斯的脸颊肌肉抽搐了一下,他大声的说道。
格林顿是詹姆斯和布鲁斯父亲的领地,也是洛克家族最著名的一块领地,虽然大多数贵族都知道那里不过是个流放地,但是无形中却成了洛克家族地标性质领地,当詹姆斯的父亲在遗嘱中将格林顿赐给布鲁斯的时候,詹姆斯从诧异到愤怒,他是男爵的长子是洛克家族的合法继承人,可是父亲却将格林顿赐给了布鲁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