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酒和女人(1 / 2)
黄昏。
天色阴沉,无雪。
即使时间不大对,天气不大对,但千日楼的客人仍然很多。
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为了喝酒,因为千日楼的酒一向比这里名厨烧的菜更吸引人。
天冷的时候,人们总是喜欢喝酒的。
但夜锦衣不同,她非但不喜欢喝酒,对喝酒这件事情简直排斥地很。
她自然没有忘记,自己几次陷入险境都是因为自己喝了酒的缘故。
所以,在大多数客人叫了两斤肥牛肉一坛烧酒喝地痛快的时候,她一个人坐在二楼的角落里点了一壶铁观音,看着窗外行色匆匆的行人,耳朵听着楼下食客的交谈。
今日的她破天荒没有再穿白色的衣袍,而是穿了件黑色的长衫,墨发也不是用发带松松系住,而是用银色发冠束在发顶。
她的右手摩挲着青花瓷杯,左手按着放在桌上一柄的长剑,周身气息涔冷,令人不敢靠近。
上茶的小二是个明眼人,过来给她上完茶和几样小菜就慌忙退到一边去,没敢再过来。
这年头,随身带剑的大都是些不好惹的主。
但也不乏有些人因着这个缘故随身拿着一把剑来滥竽充数,明明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却敢凭着手里的一把剑耀武扬威。
有些运气不好的家伙,凭着一把剑让别人以为自己武功极高,结果真碰上高手,被别人一剑毙命。
这种人,夜锦衣是见过的。
夜锦衣并不是一个擅于用剑的人,她带着一柄剑也不过是为了防身而已。
所以为了避免自己也被当成高手,她才坐在了角落。
夜锦衣虽不爱喝酒,却很爱待在酒馆。
酒馆和青楼是她最喜欢去的地方。
在尘世中漂泊、无家可归的人也是需要慰藉的,能够慰藉这些人的无外乎两样东西。
酒和女人。
有的人喜欢喝酒,却不喜欢女人,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酒馆。
喝酒不只能暖身子,还能壮人胆,更能让人吐真言。
你若是想看什么好戏,最好去酒馆,那里演的戏大多比戏子演的真,比说书人讲的生动。
有的人喜欢女人,却不喜欢喝酒,找这种人自然要在青楼。
夜锦衣虽不喜欢女人,但有时候却很佩服女人。
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个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英雄好汉躲过了明枪暗箭,却没躲过美人的温柔刀。
自然还有人,不但玩女人,还嗜酒如命,在他们眼里酒和女人本就是绝配,是英雄的标配。
就像一代奸雄曹孟德,不但有着“铜雀春深锁二乔”的色心,还有“煮酒论英雄”的野心,虽然被称为奸雄,但英雄两个字的确实至名归。
这类人,不但美人的枕边风吹得动,甘醇的酒香也能使唤的得动。
有会玩的自然也就有不会玩的,不会玩的人很少出现在这两个地方,但也没有找他们的必要。
因为对酒和美人都不感兴趣的人,多半是乏味寡淡的人,他们的嘴也许比死人的嘴还要牢靠,你若是想从他那里听到什么消息,简直比登天还难。
也许,夜锦衣是第四类人。
她如今出现在这里,不过是要找那些嗜酒如命,又对江湖传闻很感兴趣的人。
在做一件事情之前,先知道舆论走向,是她的一个习惯。
她之所以会离开绝崖山庄,出现在这里,甚至已经打算离开洛阳,不过是因为江湖上发生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也知道,每当江湖上发生一件事情,那么在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这件事情都会成为江湖中人酒桌上的谈资。
虽然谈论这些事情的人往往跟那些事情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甚至只听到了一点皮毛而已。
但能拿一件大事跟别人高谈阔论,显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武林主流,他们已然觉得很自豪。
此时,楼下的一个酒桌上,就有两个穿青衫的男人在大声胡侃,周围的客人倒也很给面子,比听说书还认真。
其中尖嘴猴腮的矮个子猛地将桌子一拍,道:“其实呀,泣血剑被盗,贼人岂不是明摆着的吗?还需要查什么查?”
另一个满脸横肉的大高个,挑眉道:“难道你知道是谁偷走了泣血剑?”
矮瘦子抱臂一哼:“那当然。”
胖高个儿道:“那你倒是说说。”
瘦矮子坐下来,将面前的一盅酒喝光,道:“你可知道,那泣血剑本来是沧浪谷主鬼御亲手所炼兵器,可谓是当今武林兵器谱第一神器。”
胖高个道:“我自然知道。”
瘦矮子道:“后来沧浪谷主西去,他的两个徒弟就出了沧浪谷,皆成为当今世上的炼器名家。”
旁边桌子一直安静听着二人谈话的一个白面书生听到此处,急声道:“那两个徒弟可就是如今无境山庄的机杼子和御剑山庄庄主辛炼子?”
似乎是觉着自己被人抢了风头,那瘦矮子忍不住瞪了白面书生一眼,那白面书生慌忙噤声,低着头吃着盘里的花生米。
瘦矮子接着道:“话说辛炼子和机杼子出谷之后却因为鬼御留下的这把泣血剑反目成仇,兄弟二人皆成立了自己的门派。而那把泣血剑则是落在了辛炼子的手里,成为了御剑山庄的挚宝。”
说罢,那瘦矮子突然就不说话了,不慌不忙地给自己夹了块肥牛肉大口嚼着。
见状,胖高个儿忙道:“没了?”
瘦矮子眉毛一挑,道:“没了。”
胖高个儿道:“说完了,你还没说盗走泣血剑的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