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凤舞九天(1 / 2)
众人回头望去,只见一位身高超过三米的雄伟壮汉,在一众武士的簇拥下缓缓走来。
此君身穿一套金丝红格白底的大袍,头上缠着同样材质花纹的头巾,腰间围着一条宽逾十公分的真皮腰带,上面镶嵌着琳琅满目的珍贵宝石,随便一颗都价值上百万金币,看起来既复古又时尚,既简约又奢华。
他腰间悬挂着一柄弯刀,虎背熊腰,身板如标枪般笔挺,配以鹰钩鼻上架着的那副三维全息眼镜,既有虎踞天下的气魄,又带着几分高级知识分子的儒雅。
再看他身后的那些武士,也一个个身穿白袍,头缠白布,腰上挂着充满异域风情的合金弯刀,煞有气势。
此人名叫巴金斯,是火星联合可汗国——宙斯部的可汗,也是火星上最有权势的男人。
当年,第一批登陆火星的先民中,大部分是来自地球的沙漠民族,他们克服了新世界的种种恶劣气候,将改造的种子深埋入这片荒土,最终迎来了新生命的诞生。
随后在漫长的岁月中,火星上出现了上千个部落,通过不断攻伐和兼并,最终形成十二个部落联盟,并组成火星联合可汗国。
因为沙漠民族靠近爱琴海,多少吸收了那里的文明,再加上火星最高山峰在古代地球被冠以“奥林匹斯山”的名号,所以他们便以古代爱琴海神话中的十二位神祇来命名自己的部落。
宙斯是奥林匹斯十二神中的首领,是最强大男人的象征。
火星上拥有丰富的稀有金属,普通的部落民众都富得流油,更遑论可汗了。
巴金斯是一名文艺爱好者,在太阳系各处投资建造了上千家歌剧院和影视馆,眼下这间便是其中一处。
宙斯部是南宫家族最重要的客户之一,一直以来合作愉快,南宫紫凝不得不给他面子,当下笑吟吟地走过去,施以部落的礼节,微笑道:“不知这里是可汗的产业,紫凝太过冒失了,在这里给您赔罪啦,还望您能原谅。”
巴金斯连忙还了一礼,大笑道:“这是哪里话?若非令尊一直以来的大力支持,我宙斯部如何能成为火星最强大的部落?别说一点小误会了,就算侄女你砸了这间歌剧院,巴金斯叔叔也绝对不会怪你的。不过,曼华大师很少展示歌艺,机会难得啊。”
“可汗言重啦。”南宫紫凝俏脸一红,随后说道:“这小子偷了南宫家的一些物品,本想抓回去,没想到打扰了可汗的雅兴。”
巴金斯望了雷森木一眼,脸上涌起与柳云河同样古怪的表情。
从他身后走出一高一矮两位老者,均都鹤发童颜,奇形怪貌。
这两人成名江湖数十年,名字也怪,高的叫风不轻,矮的叫云不淡,被世人称为“风云二老”,是与南宫离傲同一辈的成名高手,论身手不在魔利黑之下。
两人联手研究出一套极其高明的合击术,一旦施展,即便强如南宫离傲也不是对手。
他们早已隐居火星,避世不出,只是听闻曼华大师前来月球献唱,这才与巴金斯一同前来。
风不轻淡淡道:“还请南宫大小姐给我们两个老家伙一个薄面,有什么事等演唱会结束后再说。”
南宫紫凝无论如何都不敢违拗两人的面子,何况背后还有个巴金斯可汗,当下欠身一礼道:“紫凝明白哩,这就率人前往包厢,在演唱会结束之前绝对不再生事。”
风不轻颔首道:“如此便好。”
雷森木正想找个机会开溜时,却听门外传来一阵惊呼,紧接着七八条身穿保安制服的壮汉“飞”了进来,齐齐跌落在众人眼前。
众人愕然,不知道谁那么大胆子敢在这地方撒野!
就在此时,雷森木趁机溜往一边,离南宫紫凝远远的。
一群保安上去扶起他们,冲门外喝道:“谁敢捣乱会场?”
“是你爷爷,凤九天。”
从门外走进来一男一女,说话的显然是那个男人。
他身高两米五左右,二十出头的年纪,虎背蜂腰长腿,一张犹如古希腊雕塑般完美无瑕的脸庞上是一头火红的长发。不过与魔利黑的那一头红色“拖把”不同,他的发型一丝不苟地往后齐齐倒梳,至腰间处结为一束。
此人身上披着一件红色的“羽衣”,就像从肌肤上直接长出来似的,看不出有丝毫衣服布料的迹象,不过身上最隐私的地方被红羽包裹地严密结实,一点都不用担心露光。最妙的是,他背后撑起一对长达七八米的火红巨翼,在灯光的照射下,宛如一位从火焰中走来的天使。
不用多说,也知道他是个异人。
在他身后是一位倾国倾城的黑衣少女,一点都不输给南宫紫凝那种级数的美人,只是表情冰冷,令人难以亲近。
她与那火红男子故意保持一定的距离,似乎与他关系并不亲密。
雷森木的视线越过那火红男子,直接落在黑衣少女身上,脸上露出既激动又惊诧的表情,冲上前去高呼:“云曦姐!”
姬云曦也很意外能在这里看到他,嫣然一笑,亲热地揽着他的肩头去往一边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