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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搞事情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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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七八糟一大堆,与火云邪神的距离只差零点几厘米,作者快“分神期大成”了吧?

作者要搞事情啊,猪脚也要搞事情,书里书外,同气连枝。

其实,说句敞亮话,这趟匪山夜行就是为了搞事情!

“哈哈……如果有一个像王顶天这样的盗匪去向燕老板娘求婚,那场面应该会十分有趣吧?”孔方没心没肺的想道。

“嗯哼……”

水湾湾适时轻咳了一声,提醒孔方该办正事儿!

心领神会,这小妖精一举手、一投足间,都流露出惊人的美态!

接下来的画面就不够美好了,不只是不美这么简单,简直就是盗匪行径!

搜光,抢光,一扫而光!

整个盗匪窝都被孔方搬空了,这一行径深深地伤害了“顶天社团”所有群众的内心。

谁才是真正的盗匪?这身份互换得也太快了,令人措手不及!

“神器?绝对是神器!”

王顶天敢肯定、一定确认,孔方手上用的那枚戒指绝对是件空间神器!错不了。

没错,是麻痹戒指没错!

才短短数日而已,这一“装逼神器”便再一次发威,令孔方赢得了满堂彩!

海贼王不愧为海贼王,留下来的这枚麻痹戒指当真是了不得!亏得孔方还抱怨过笱日滴·罗斯混的太惨?

“前海贼王”笱日滴·罗斯:“你这个不孝子,当真是太小瞧为父了!”

死者长已矣,生者如斯夫!

大意是死的人已经永远回不来了,活的人要好好勇敢活下去,让死者的在天之灵可以得到安息。

作为海贼王之子,笱日滴·孔方正在勇敢的为了生存而活着!

为了能够在这个世界好好生存下去,必须要变得更强!!!

因实力不够而半途夭折者比比皆是,笱日滴·罗斯就是前车之鉴!

强者为尊!

弱肉强食乃是自然界不变的生存法则!在这个异世界也是同样的适应。

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是硬道理!

如何能够做到快速可持续发展?这就要看孔方的个人造化了!

造化不会像小说里那样夸张,自动送上门来的,大多数还是要靠个人努力争取才能获得。

当然,争取了也不一定就会有。

古语就有云:“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天时地利人和,是能否成事的几个重要因素。

打比方,你追一个心仪已久的女生,你会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相处地比较融洽了,再勇敢做出表白吧?

你总不会选择刚与她争吵完,趁其大姨妈来了上厕所,你冲进女厕便向她表白,说你有多么稀罕她吧?

哈哈哈哈……开个玩笑,切莫当真!

谈到哪里了?

噢噢……对,搞事情啊!

说到搞事情,这孔方确实是个搞事情的能手!

看这动作如此娴熟,绝对不是第一次搞事情了!

确实是老手了,孔方手上经常用来拍人的金砖,就是以前搞事情时弄来的。

而且,搞事情还带了搭档——水湾湾,属于团伙作案!

“玛德,终日打雁,被雁啄瞎了眼睛!”

看上去明明是两只肥羊,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恶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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