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绝技(1 / 2)
裴永元一甩袖子转身就走了。
大家碍于裴永元亲爹是户部尚书,没有当着面耻笑。
等到裴永元走了之后,不少人才偷偷哂笑。
简直就是贻笑大方。
裴永元的诗大家都看到了,两者对比之下,李戬的这首诗完全就是降维打击,裴永元的那首诗什么都不算。
“公子,我们去落红院吧?”春桃秋水荡漾。
李戬看的心神恍惚,这女人实在是太会了。
“姑娘赤着脚,地上凉,若是姑娘不嫌弃的话....”
话还没说完,春桃就张开双臂,“小女子怎会嫌弃,能让公子抱着进去,这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李戬哈哈大笑,拦腰抱着春桃朝着里面走去。
抱起来的时候还故意上下颠了一下。
惹得那双白绣球晃了晃,赚足了眼球。
其他人羡慕的眼睛都直了。
李戬给了贺春一个眼神,随后又冲着南宫问情和许怀民笑道,”二位兄台,容我先跟春桃姑娘深入了解两个时辰,过会儿再来陪二位兄台!”
南宫问情拱手抱拳。
“无妨,潘兄尽兴就好,不必在乎我和许兄。”
李戬抱着春桃就大步流星的朝着里面走了进去。
房间里面铺着厚厚的地毯。
“公子累了吧,放我下来吧。”进了房间后,春桃就盈盈笑道。
李戬立马严肃道,“春桃姑娘说的这是什么话,大丈夫岂能说累!”
春桃噗嗤一笑,“公子好生有趣。”
“莫要夸我有趣,你要夸我厉害!”李戬笑着把春桃放在了出软榻之上,欣赏着春桃的一切。
春桃秋波荡漾,嫣然一笑。
“潘公子倒是个性情中人,其他公子来我这里,都要先跟我讲几句圣贤话,起码要装一炷香的正人君子,唯独公子来这里,直奔主题。”
李戬蹭了蹭挤到了软榻上。
“非也,只是今天恰巧作了一首姑娘喜欢的诗罢了,我若是普普通通,上来就跟春桃姑娘说这些话,春桃姑娘只会觉得我是个登徒子。”
春桃仔细一想,“听公子这般一说,倒也不无道理,如此说来,小女子好像还真的有点...有点...”
“双标。”李戬补充了一个形容词。
春桃愣了一下,“何为双标?”
“就是同一个事情对不同身份的人是两个标准。”
春桃眼睛一亮,“公子这个词用的好,春桃记住了。”
李戬侧躺在春桃枕边,不得不说,这个女人长得的确是没得说,虽然比了小庆安还有蔡灵儿差了一点。
但是她的那双绣球直接把差的地方全部弥补了上来。
不仅大还好看。
春桃看到李戬的眼神之后咯咯一笑,“公子,来我这里的大多都是读书人,读书人大多都有一个通病,那便是喜欢表里不一,心里想着苟且之事,脸上倒是装作君子作态,但是公子从进来到现在,一直都盯着小女子不放。”
李戬直爽的笑道,“我就是个俗人,是个粗人,不喜欢那些假惺惺的东西,人嘛,活着不就是为了知行合一吗?”
“知行合一?”春桃把李戬说的话重复了一遍。
随后笑盈盈道,“公子可不是什么俗人,公子的诗春桃读了好几遍,读完之后只觉得胸中豁达无比,公子的诗才在当今京城能挤进前三!”
“过奖过奖!”李戬心虚道。
春桃往李戬边上凑了凑,“公子可是官家身份?”
“是。”李戬也不藏着掖着。
春桃手指头在李戬的胸膛上画圈圈,“公子的这诗要是传进了当今圣上耳中,圣上定然会开心的,这首诗也将会为天下传唱的!”
李戬不以为意道,“我不在意这些虚名!陛下若是真喜欢,不如给我赏点银子花花。”
春桃又是一阵咯咯笑,“公子太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