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监护人(1 / 2)
我叫祝无双,原本是地府赏善罚恶司的司长,相当于冥界的上级鬼差。有一天,我突然被叫到阎罗殿上,阎王莫名其妙的解除了我的职务,作为代替,他命令我去阳间当一名高中女生的监护人。
此女名唤花铃,其父花魁生前是龙山县鼎鼎有名的走阴人,花家祖祖辈辈皆从事走阴一职。
“走阴”是一种什么职业呢?旧时民间认为,“走阴”就是阳间的人去阴间当差,帮地府做事情,这是走阴人的主业。当然,如果是哪家的死者生前有什么事情没来得及交代,或者是生者思念逝去的亲人,善男信女们都会来找走阴人帮忙,散点钱财,希望走阴人帮忙完成他们的心愿。在我这个外人看来,这应该算是走阴人的一个副业,对于花家而言,也是为数不多的经济来源。
在花铃很小的时候,父母因病去世,家中只剩下年迈的爷爷奶奶和她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是清苦。
这一家三口虽然一贫如洗,但是在两位老人的精心养育下,花铃逐渐长大成人。
花铃小时候一直有个梦想:有朝一日,一定要让爷爷奶奶过上好日子。
然而,这个梦想却在她14岁那年,化为了泡影。
2010年6月,花铃的爷爷奶奶因病去世,可怜的花铃从此变得孤苦伶仃,过着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生活。
根据《阴间律法》的规定,走阴人在未满18周岁之前,“走阴”的资格暂时由其监护人代理,待成年后方能获得“走阴”的执业许可。若按照规章,花铃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其走阴资格应由她的监护人代为接任,可是花铃的情况很特殊,她的身边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
英明神武的阎王老爷,考虑到花铃的处境,只好想出了让我去做花铃的监护人。
地府明明有那么多鬼差,阎王为什么偏偏看中了我?
关于个中缘由,这里我做下解释。
走阴人既然是为地府办事,那么在阴间自然就有相对应的接头人。要知道阴曹地府可不是阳世的公共场所,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就算是走阴人,每来一次地府也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没有接头人暗中打点,走阴人很有可能就回不去阳间,后果便是永远留在冥界做一名孤魂野鬼,连参与正常的轮回都是奢望。(按《阴间律法》,来到冥界的生者,如果在十二个时辰内不能还阳,将永远滞留在冥界,丧失轮回转生的资格)
光绪十年,我进入赏善罚恶司任职,当时只是一名普通的佥事,放眼整个地府也只是微不足道的下级鬼差,没有多少话语权。那时正赶上花家的上任接头人——“枉死城督军”吴兴勇,因犯下大错(违规酗酒,导致被关押在枉死城的鬼犯大规模越狱)被阎王判处五千年徒刑,打入十八层地狱赎罪反省。
吴兴勇离职后,阎王爷正愁着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任花家在阴间的接头人,七爷白无常和我关系不错,他主动向阎王举荐我,让我去当花家的接头。
既然是好朋友推荐,再加上阎王十分器重我,没有过多犹豫,我便答应了这桩差事。
就这样,我和花家的缘分持续了一百多年......
啊,不好意思扯远了,话题回到我们的女主角花铃身上。
适才说到花铃14岁那年爷爷奶奶双亡,地府考虑到花铃尚未成年,于是派我到阳间去照顾花铃,直到花铃成年后,方可回地府复职。在我担任监护人的这段时间,原来的职务由赏善罚恶司的副司长慕容天问暂代。
接到地府的委任状后,我拿着状纸来到阳间,对花铃耐心解释了一番。
花铃听罢,表情冷漠的回了一句:“哦,这样啊。今后,请多多关照!”
这丫头仍然沉浸在失去爷爷奶奶的悲痛中,一时半会还无法接受我这个外人做她的监护人。但是没有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一定会接受我的。
成为花铃的监护人,意味着要长期驻留在阳世,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虽然我是鬼差,但本质上还是鬼魂,无法长时间在阳间活动。
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找一具新死之人的尸体,由我附身在尸体上,让尸体的主人重获新生。表面上看,死者好像活了过来,但因为我的灵识和意志主导了尸体,才能让死者复活,故此,复活后的死者不再是生前的那个人,变成了被我“操控”下的一个“傀儡”,而我将借助这名死者的身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花铃听完我的话,顿时面露难色:“你该不会是想让一个初中女生,半夜三更的上山刨坟掘墓吧?”
我摇了摇头,语气平和的回答:“没让你去刨人家的坟,只要能找到一具新鲜的尸体就行。”
“新鲜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