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行,我心虚(1 / 2)
常晟初对于这女人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劲甚是无语。
两人在办公室里商讨了挺长时间的正事,眼看着要到午饭时间了,助理进来敲门询问两人需不需要他这边定个餐。
“不用。”常晟初摆手拒绝,拿起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朝余意走了走,“是出去吃,还是去食堂?”
“我都可以。”
最后两人去了外面吃,这倒不是两人觉得食堂档次低,而是常晟初好歹是个老板,余意又是大股东,到了食堂之后那些员工们吃饭都格外的不自在,说话都细声细气的。
吃饭的时候常晟初和余意说起了另外一桩事情,“你跟朝之联系过没?”
他说的是孟朝之,外婆那边和两人一个胡同口的邻家哥哥。
当时出了骑猪事件之后,余意和常晟初之间的关系达到冰点,一看到他就想毁尸灭迹,于是余意因此和孟朝之走的就近了些。
孟朝之很优秀,人属于格外温柔的邻家哥哥类型,平时斯斯文文的话不多,但面上时时刻刻都带着笑,是整条街上出了名讲礼貌的好孩子。
饶是常晟初那时候摸鱼逗鸟的皮猴子也不得不承认孟朝之当时在同龄的孩子当中,属于极其有魅力的。
孟朝之的前小半生可以说是大多数人都艳羡的顺风顺水,高考保送名校,毕业保送读研,导师又对他格外看重。
但天有不测风云,兴许是孟朝之过于优秀,以至于上天想要磨砺磨砺他,读研的第二年,一场车祸让孟朝之的人生从此转了个弯。
这场车祸带走了孟朝之的双腿,曾经那些艳羡的目光全都转成了同情和怜悯,父母一夕之间白了头发。
意气风发的少年突遭这种磨难,换成谁都接受不了。
孟朝之亦然。
余意和常晟初在他刚出世的时候去看过他很多次,两人亲眼看着当初温柔和煦的好友变成暴躁易怒,敏感至极,一点风吹草动都能让他勃然大怒的模样,对此毫无办法。
这般自暴自弃一段时间之后,孟朝之带着导师的一封信去了一个偏远的小镇,至今算起来他去那边已经有两年了。
说到孟朝之,两人都有些沉默,余意摇头,“有些时间没联系了。”
春节的时候余意知道孟朝之不打算回来过年,给他寄去了不少的东西,孟朝之收到东西之后给她打了个视频,视频里男人眉眼恢复了曾经的和煦,温温柔柔的没什么脾气,仿佛曾经躺在病床上那个自暴自弃恨不得登时死去的人只是一场梦。
余意弯了弯眉眼,“什么时候有时间了,去看看他,我觉得他现在的生活方式看上去很不错。”
一个人过的开心不开心,是很容易被看出来的,孟朝之没有被当年那场大难困住,是很让人感到欣慰的一件事。
常晟初立马点头,“我正要跟你说呢,朝之那边不是属于贫困地区吗,那边的学生条件比较艰苦,我想要以公司的名义划出一笔慈善基金,资助一批学生。”
“另外,我还听说他那地方好像要搞什么旅游城市脱贫,需要找点有名气的人代言,但村子里又拿不出太多的资金聘请那些演员和明星,你要不要考虑一下,毕竟你现在粉丝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