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2 / 2)
余家村的人都知道了余文被衙役带走的事,余文父母姐姐妹妹要来衙门,村里凑热闹的人自然也跟来了。
她们刚才听着蛋糕店的东家陈诉出余文的罪,众人心中倒吸一口冷气,各自在自己心中道:“我滴乖乖啊,余文竟然拿了蛋糕店六千两白银,六千两啊,那可是整整六千两啊!”在众的人包里一两银子都没有,她们想象不到六千两到底有多少银钱,如果六千两银钱换成她们经常用的铜板,也不知道她们家里能不能装得下。
跟村民站在公堂门口看申案的余老太爷,听见县令大人的判决,直呼:“天喃,冤枉啊,大人,我儿冤枉啊。”
他这一哭喊,跟在一边的余文夫郎孩子也哭喊起来。
县令大人看闹公堂的村民,拿着惊堂木重重的在桌子上“啪”的一声道:“放肆,公堂之上岂容尔等造次。”
哭喊的余家众男子听见这一道声音,下意识停止哭声。
只是她们又想到以后女儿(妻主,娘亲)要进牢里,又喊冤起来。
县令大人又拿起惊堂木重重的啪在桌子上,道:“人证物证之下,余文有何之冤,尔等在继续扰乱公堂,本官判你们一个秒貌视之罪。”
余文可不是什么善良之人,在大人判刑她的罪,立马想到要供出让她办事的人。
她刚想说出来,就听见父母夫郎哭喊的声音,刚才还要拉别人下水躁动的心立马冷静下来。
对方家里的背景不是她们家能比拟的,她们家只是普通的农家人,如果她把人拉了下水,对方的人定会闹她家,说不好来一个家破人亡的结果。
她已经因为内心不平,犯下这么大的错误,以后整日在牢里度过,她此时内心有一丝善意不想让家人被对方缠上。
如此想的余文把内心的不甘应下去,心里有最后一丝为家人考虑,没多说什么认下所有罪。
余文的事处理好,剩下的就是店里另外五个小二姐的去处。
要说这几个小二姐除了余剩,另外四个小二姐,可以说没拿过店里的银钱,最多就是得了余剩的赏赐,得了店里的蛋糕,拿回去给家人吃。
也可以说这些人罪有应得,明知道余家姑侄两人不是好人,还与对方为伍,这些小二姐被判了刑也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这些人知情不报,让店里损失严重,方青不打算放过她们。
所以这些人除了余剩被判要归还她平日拿去花的银两外,还判了十年牢狱之刑,也少不了另外四位小二姐的刑罚,四位小二姐平日拿走店里多少蛋糕,一切折成银两还回店里,另外每人判三年牢狱。
方青蛋糕店里掌柜,带小二姐偷盗一案就这样定了下来。
方青事后,特意给县令大人送了套文房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