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1 / 2)
方青抬手示意带头的“李一”,让众人停下来休息吃完午饭再出发。
李一是方青买回下人中训练出来最出色的一个打手,方青见此人不错,是个有勇有谋之人,便让她做村里打手的头头,这次出来方青便带上了她。
李一原来是个孤儿,从她记忆中就没有父母的存在,从小到大自己没一天吃饱过,反而是在乞讨中受尽冷眼。
这样乞讨的日子一直过到她十二岁。
在她十二岁之前,在乞讨的路上意外听见其它乞丐提过,卖身到富贵人家中做下人能吃饱饭。
她听见其他乞丐的话,心中有了自己的计较。
她因为从小的经历,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单纯的小孩,她懂得人世间很多人不懂的生存之道。
她不想继续过肚子挨饿风餐露宿的日子,在她满十二岁后,做了一个别的乞丐只敢想不敢去做的事情,那就是卖身到人牙,去大户人家做下人。
要说为什么要说她年满十二岁才去,对于她这种无母无父之人,能知道自己年龄算得上是件奢侈事。
在她们这个年代,年满十二岁的女子便能顶立门眉,因为要签卖身契,她便随便给自己取了个“大牛”的名和报了一个年龄。
她第一任主子,不说不好也不能说坏,只能说不把她们下人当人看,整天让她们去做苦力的活,还不让她们吃饱饭。
她原来就是为了不饿肚子自身自卖来做下人,主人这样对待她们下人,岂不是对她这种人来说是一种讽刺。
她不同别的下人,在原主子家做五六年下人,她有事敢说敢做,正因为敢说敢做,她在主人府里过的连狗都不如。
在一次被管家打反抗中,她半夜悄悄的从狗洞爬出去逃跑,在路上因为太饿加上身上有伤,逃到半路便晕了过去。
她只知道在自己醒来时,是在现在的主子家里。
她不清楚晕死过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只知道自己是被主子救回来的。
主子在了解她的事情后,询问她是否想做一个有用的人。
她不知道要怎么做才是有用的人,在她的心里,只希望有一天能吃饱穿暖。
反正最后她留在现在主子家里,主子除了重新给她取了个名“李一”,主子还教她一些防身的功夫。
在李一看着路边的风景想起过往时,得了主子示意下停下马,转头让跟来的另外打手全停好马车马匹,赶快招呼众人把中午要的的东西摆放出来。
张泽林从马车下来时,看见众人忙着中午要吃的膳食,走到方青面前道:“妻主,我们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吗?”
方青没带夫郎孩子往小路走,反而准备一直往官道上走,现在官道上离她们不远处,就来了两辆马车,跟她们一样停下马车休息吃午饭。
方青看了看前面从马车下来一对夫妻,对站在她身旁的张张林道:“嗯,这里地域平整,是个好休息的好地方,我们在这里用过午饭再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