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四(2 / 2)
这个屋子的主要功能是将刚刚转移至牢房的犯人单独隔离起来,避免其与其他犯人之间发生口头乃至物理方面的“亲切交流”。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这间独立牢房也可以另作他用。
例如,把某位即将结束禁闭期的陈警员放置其中,使其有一个自然而然的过渡阶段。
“哈喽,两位阿sir~”
我和绘绘子从铁门林立的走廊间笔直走过,却发觉一双紫色的兔耳从狭窄的铁栅栏间猛然蹿出。
“唔!”
在这片光线黯淡的监牢中,即使是相当可爱的卡特斯耳朵也能起到不错的惊悚效果,这不绘绘子就险些中招。
“……啧,怎么……又是你……”
我满脸无奈地看着笑脸相迎的轻佻小贼,至今为止,我早已数不清这位近卫局常客造访监牢的次数了。
“嘿嘿……”小贼没心没肺的笑着,眼睛却从未离开过绘绘子手上提着的手撕面包,“你们也知道,在贫民窟干咱们这行的,都会把近卫局当家,拘留所可比外面那群感染者亲切多了。”
“呼,说得好像你不是一样……话说,这回你又在局里待了多了?”
“诶,不久不久,差不多也就半个月左右。”
“……”
说实在话,没人会想着在近卫局的看守所里度过终身,当然,325479号犯人除外。
刑侦科的警员们为这只身形灵巧的小兔叽起了个略微夸大的外号——“暗索”。
可千万不要误会了,325479号犯人没有犯下过什么滔天劫案,更未做过杀人放火,打家劫舍这一类伤天害理的勾当,之所以被称为“暗索”,是因为她在作案时经常使用的那副黑色钩索。
“暗索”继承了卡特斯胆小怕事的怯懦天性,她喜欢在光线较暗或是人声鼎沸的环境里动手偷窃,其手中的长线工具总能悄无声息地顺走受害人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顺完就溜,尽快销赃,遇警则降。这便是暗索小姐偷窃多年以来所遵循的三项基本原则。
当然,针对这一类人畜无害的小喽啰,近卫局也同样愿意“敞开心扉”,给无家可归的惯犯们一个“温暖”、“和谐”、“安宁”的监狱之家,毕竟,我们也确实很喜欢暗索这一类窃贼,尤其是在我局年底“冲业绩,达指标”这段时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