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 科幻小说 > 少年神相 > 第三百一十四章 决战支和同

第三百一十四章 决战支和同(1 / 2)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好书推荐: 一日为师  放我一马如何  玄学大学  反海之坠  我的主人是圣女  我真不能说实话啊  无问非仙  网游之天命从者  人在娘胎:隔壁女帝想踹我出去  退婚后,妈咪她惊艳了全球 

随着神宗太师的讲述慢慢步入高潮,我对冥相的了解也越来越深,甚至某些时候我会有一种错觉,那就是在某些方面,冥相与我十分相似。

他嚣张,他跋扈,他道法超群,目空一切,却又张弛有度,头脑清醒,坦白说,作为一个对手而言,他确实是一个十分有魅力的对手,可惜这周身的文武艺,全都错付吞天这等道门头号魔头,可惜可叹啊。

神宗太师没有多余的话,继续给众人讲述当初发生的故事。

“彼时支和同在咬牙切齿之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这使得仙人洞方寸大乱,南山仙人当即说到:‘支和同!你我两派已然有约在先,为何你出尔反尔?既已习得我仙人洞的精妙武艺,为何要恩将仇报!’

支和同斜眼看了一眼南山仙人说到:‘我呸!你们这些酸腐之辈,我是彻底明白了你们的面目,你们根本就没有做大事的气魄,若我是广言子,莫说是你南山仙人,纵使是整个仙人洞又如何?若能一举击败吞天,何愁没有仙人洞?没有你南山仙人,他日还会有北山仙人或是东山仙人。

可是呢?你们这些酒囊饭袋,只会拖我的后腿,那不好意思,从此刻起,你我两派的联盟瓦解了,我们各自为战吧!’

说完,支和同头也不回地握着梅花匕首朝冥相走来。

南山仙人虽然十分生气,却也无可奈何,此时仙人洞的三大高手俱都有伤在身,南庭更是昏迷不醒,只能眼睁睁看着支和同在这里耀武扬威。

可是支和同真的是因为所谓仙人洞难成大事才与之分道扬镳吗?其实不然,支和同最是见风使舵的家伙,他自幼闯荡江湖,有一套自己独有的处世技巧,过往他心动于仙人洞的禁术,因此愿意与仙人洞合作,而此时眼见冥相似乎真的要置仙人洞于死地,甚至所谓的仙人洞三大高手都已经受了重伤,而自己的大部队却还在路上,值此之时,若是还不与仙人洞切割,那么冥相打败了仙人洞后,一定回来找绿林的麻烦。

而见识了冥相的厉害之后,支和同深深地明白若是没有四大金刚的帮助,自己绝无可能抵挡冥相的实力,这才灵机一动,使出这招金蝉脱壳,与仙人洞划清了界限。

其实冥相作为见惯人情冷暖的人物,也能隐隐约约感受到支和同这种落井下石的小人行径,不过毕竟此刻他是站在仙人洞的对立面,对此自然也十分乐见。

‘来吧,支和同,别废话了。’冥相显得有些不耐烦。

‘那就得罪了!’支和同说完,脚下原地一蹬,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挺着匕首朝冥相刺来。

支和同速度极快,冥相甚至都有些看不清他的招式,但是凭借凌厉的风声还是能洞察一二。

冥相赶紧抽出腰间钢鞭,凭空抖出,只听半空中当啷一声,火花闪过,支和同的匕首已经顺着冥相的钢鞭滑了过来,眼看就要来到冥相的身前。

冥相随即以青龙臂注入道脉之力,猛地将钢鞭拉回,企图用这股道脉之力弹开支和同,就像当初与高彦交手时一样。

谁知支和同居然以手中的匕首顺着钢鞭抖动的方向来回摆动,似乎将钢鞭的力量全部卸下,大概纠缠了几个回合之后,钢鞭的力量几乎都被泄尽,而支和同手中的匕首却杀机四伏,支和同显得成竹在胸。

而另一边,冥相此时却显得有些紧张,这并非是支和同有多么厉害,而是支和同刚刚所用的化劲,颇有一种太极的感觉,这让冥相从心底生出一股寒意,当初高佐仅仅凭借一招太极神功就将自己打成重伤,此时这个支和同隐隐约约又好像掌握了太极,这让冥相立刻担忧起来。

可是支和同的太极却是从哪里学来的呢?原来当初仙人洞的门徒走遍江湖各地,收集道法,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当年在少林见识过高佐的一些还俗弟子,听说了高佐曾经一击就重创了冥相,于是花费重金求来太极。

可是所谓的太极却不过是一些太极的身法和掌法,最为核心的太极神功却并未记载,一来,这些道法极有可能出自高佐之手,而高佐自然明白太极神功的厉害,若是被歹人学会,道门将再无安宁;二来,高佐作为东庭的弟子,自然要给师父一些面子,所以就没有记载太极神功的修炼方法。

如此一来,仙人洞虽然有了太极,却并无太极神功,而支和同就是在绿林与仙人洞结盟时偷看了这本道法,因此才学会了太极。

此时他将太极施展的有模有样,这极大地震撼了冥相,原本不可一世的冥相此时显得有些局促,说到:‘这,这可是太极?’

‘哼,还算有点见识啊吞文圣,怎么?听说当年你打败高彦时,曾经被高佐一击太极重伤,今日见了我的太极,还不认输?’支和同有些骄傲地说到。

上一章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书单推荐: 暗黑童话:这剧情好像不太对 诡异复苏:我有一副鬼象棋 弟弟归来,第一次破案震惊全局 阴生女,蛇王聘 恐怖人头宝藏:保安我逆袭成王 全都是鬼,我选了弹幕最多的打法 病床醒来,我成行走的罪犯收割机 不要和弹幕说话 千方百计与千方百计 正义的温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