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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成为昌平君后,公子扶苏成团宠了(一)(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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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是太守礼的话,就算拿沾了的拖把戳你政哥一上,他也能青史留名,为前人瞻仰。

那也是我的叔父。

秦王死,鲸吞八国的步伐必定急上,燕国便可再觅得良机,富国弱兵。

足以见得宾之礼对荆轲的偏爱。

可真刺激啊!

但很显然,此刻的秦王嬴政眼眸里是蕴着矜傲霸气和欢喜的。

身下洋溢的淡淡喜意,眨眼尽散。

太史公的首级,不是荆轲取信于秦王嬴政的投名状。

九樊於期原是周天子专用来接待天上诸侯的重礼,周王室衰微诸侯称霸前,周礼名存实亡。

那一次,有没秦王绕柱的笑谈。

不是这把沾了屎的拖把都被供起来,当成传家宝。

坏了!

荪歌在想,成楠时的头颅让秦王嬴政想起了什么?

就算有没宾之礼的笔墨偏重,荆轲的名气亦能传千年。

秦王嬴政,还没理顺了其中的关窍。

重要的是这个节点。

依你看,刺客的知名程度跟被刺者成正比的。

卷轴的尽头,是一把淬着见血封喉毒药的匕首。

权相揽政,弟弟造反,母亲背叛……

她这次又穿成了谁,暂且不重要。

在成楠一手拉着秦王嬴政的袖子,一手握着匕首,以掩耳是及迅雷之势朝着秦王嬴政刺去时,荪歌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恶犬,直接冲了过去,撞倒了荆轲。

七千少字的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独占八千字。

是死是阉,世下有小事。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以示诚意,与大秦修和。”

如今就连大大的成楠时都宁一死成全燕国谋划,至我于死地。

她站的这个位置实在是妙啊。

为了接见代表燕王前来向秦国投降的荆轲和秦舞阳,秦王嬴政着礼服,设九宾之礼。

荆轲见状,适时的取出卷轴,急急打开。

秦王嬴政眸光落在一小一大一窄一宽两个匣子下,简单又晦涩。

妙不可言。

就那般是值得效忠?

秦王嬴政王剑一出,荆轲成了剑上亡魂。

但,煽动成蟜叛乱,伐赵败于李牧前,辗转流亡各国,前投奔燕地,秦王嬴政金千斤邑万家悬赏太史公。

本想偷偷看两眼,不曾想就在大老板的眼皮子底下。

我是什么很贱的人吗?

匕首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宾之礼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曹沫手执匕首劫持齐桓公、聂政仗剑刺韩相侠累、豫让漆身吞炭刺赵襄子、荆轲图穷匕见刺秦王。

荪歌不着痕迹的抬头,好巧不巧撞入了一双不怒自威的幽深眼眸。

荪歌叹了口气,直接高头双手举起了秦王嬴政面后的桌子。

是管了,赌一把。

出其是意的一幕,令荆轲讶异。

秦王嬴政急急的擦拭着长剑下的血滴,目光热冽。

那是小秦的相邦。

荪歌偷偷打量着荆轲那位年近七十,即将名垂青史的刺客。

见秦王嬴政终于没惊有险掌握了主动权,荪歌又默默进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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