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重逢(1 / 2)
光光是个大多数时候都很听话的小孩子,如果被放上育儿论坛的话,一定是被众人艳羡的“天使宝宝”。
比如很多新手父母头痛的起夜问题,沈淮岚几乎没有怎么遇上过。
但是,带孩子毕竟是一件身心俱疲的事情。
再懂事的小婴儿说到底也只是一个还没有自理能力的小婴儿,需要家长付出大把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他。
时间久了,沈淮岚也难免会觉得累。
他不放心把孩子交给素不相识的保姆,虽然那些被挂在新闻头版上的残忍事件只是概率很小的偶然情况,但是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如果发生在自己身上,那就变成了百分之百。
他不敢赌这个可能性。
更何况,沈淮岚的工资水平虽然不错,但是还没有高到可以二十四小时雇人的地步。
最近正赶上学校放长假,辅导机构的学生数量与日俱增,沈淮岚的工作强度也相应地翻了几倍,几乎每天都要熬夜备课和改作业,艰苦程度不亚于他手底下的那帮高三考生。
他在书房工作的时候,只能够把光光的摇篮放到旁边,干一会儿活就要分出心思来看看儿子的情况。
到了晚上的时候,光光往往会忍不住困意,在摇篮里睡着了,沈淮岚怕满室的灯光影响小朋友的睡眠,只好把灯都关掉,只剩下桌角的一盏台灯。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沈淮岚的眼睛受不住,早上一觉醒来还是有些红红的。
所以,纪凛说自己要把孩子抱去养几天的时候,沈淮岚很快答应了。
纪凛虽然性子急脾气大,但是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很靠谱的人。
而且,沈淮岚思考了一下,就自己这么些天的经验,他儿子确实是一个很耐造的小朋友。
医生也曾经建议,小宝宝可以从小多接触一下外界,熟悉一下不同人群的信息素,构建一个世界上不是只有父母的基本认知。
特别是alpha宝宝,他们的免疫力和适应性都比一般孩子要强得多,不需要时刻生活在父母羽翼的庇佑下。
纪凛最近休了一个长达三个月的假期。
假期第一天,他就神采飞扬地来到沈淮岚的住处,来接走自己的干儿子。
沈淮岚把早已准备好的行李箱递给他,又嘱咐了几句,才恋恋不舍地亲了亲光光的小脸蛋:
“跟着纪凛叔叔好好玩啊。”
纪凛不满地说:
“什么纪凛叔叔,宝宝可是要叫我干爹的。”
说着,他用指节蹭了蹭婴儿白藕般的小手臂:
“我说的对吧,嗯?”
两个人闹了一会儿,沈淮岚就开车去上班了。
纪凛抱着孩子走出沈淮岚的小区,上车后,把光光耐心地放到提前装好的婴儿提篮里。
然后他掏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
“光光已经被我接走了,接下来就看你自己了。”
发完信息的纪凛心情很愉快,又带着些小激动,他哼着流行曲的调子,发动了汽车。
“咱们走咯!”
……
没有孩子在一旁分散注意力,工作效率确实高了很多。
沈淮岚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一时有些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
光光一走,他的心里还真有点空落落的。
这时候,老板突然从办公室走出来,跟大家说:
“今天团建,大家一起去吃个晚饭吧!”
辅导机构里工作的大多数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都还没有成家,工作之余整天想的就是吃喝玩乐享受生活,故而对老板的提议自然是举双手双脚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