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凶徒末路和诡异红芒(1 / 2)
方应雄一怔,没想到杨云竟然认识他二哥。
车窗缓缓关上,杨云和方应雄透过车窗,如狼似虎的紧盯着对方。
“开车。”方应雄移开目光,淡淡的说道。
黑色的奔驰轿车启动,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
看着已经远去的轿车。
杨云回头看了一眼正眯着眼打量他的周天阳。
“方家的人已经走了,以后我陪你玩。”
“已经开始了。”杨云嘴角勾起一抹弧度,双手按在周天阳的双肩上。“你等死吧!”
眼见少爷被人欺辱,周天阳身后的大汉们立刻躁动起来,举起棍棒向杨云砸来。
对方动手,杨云身边的人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从身后抽出各种家伙,冲了过来。
乒乒乓乓的声音中,各种惨叫声此起彼伏,汇聚成一首躁动而野蛮的序曲。
“你真有意思,就凭你也敢跟我说这句话,哈哈!我会让你知道死字怎么写。”
混乱在周老板和沈老板的到来瞬间归于平静。
两人双手依旧握着,依依不舍了好一会才松开。
彼此的笑容是那样的平静,仿佛多年好友般,互相挥手告别。
曾经的地头王与现在的地头王之间的争斗,由这场篮球比赛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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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板当年强龙压地头王,兵不血刃,一时传为佳话。
杨云以前也和别人一样,觉得是周老板太强,沈老板知难而退。
后来学车的时候,遇到雷哥他爸聂正明,才从他嘴里知道当年的真相。
沈老板是故意让的,他两个儿子不成材,江山早晚坐不住,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
当年让了,为什么十几年后又要打回来?
杨云想不明白,不过也没时间让他深想了。
因为资本已经盯上他了。
杨云原本以为自己现在那么弱小,不会那么快碰到资本,可现实是他已经碰到了。
资本的触手向他伸来,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
率先发觉的是张栋。
在一次同事聚会上,一个同事问他知不知道东市云天下公司。
只这一句话,就让张栋心神巨震。
一个四十多平方的公司,竟然被高盛同事盯上,这太诡异了。
但认真想想,似乎有迹可循。
两部半成品漫画卖了1200W。
神秘的手机,竟然让精明的夏梦莹心甘情愿,拱手相送百分之49的股份。
大海漫萨斯给,均订破五千,震惊一众圈内大佬。
张栋将这件事告诉杨云后,给他分析了许多利弊。
总之一句话,被资本盯上,要么拿钱退场,要么死磕到底。
死磕到底不现实,除非云梦文化公司上市,才有一战之力。
那么就剩下,最后一条路拿钱退场。
公司才刚起步,就活不下去了,杨云怒的眼睛都疼了。
他望着一片血红的世界,做出一个以前想都没想过的决定。
找靠山。
他的成长太快了,根基太浅了。别说资本了,就算是小鬼也够他喝一壶的。
在他原本的设想中,是猥琐发育,然后赚到一定的钱后,回头用钱打根基。
但资本突然的关注,让他的想法破灭了。
靠山该找谁呢,杨云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沈老板。
沈老板一直对他另眼相看,只不过他从来没想过跟他混,一直都没搭理他。
他是名牌大学学生,有光明的明天,何苦跟一个盗墓的混。
不过现在,为了生存,他必须找一个靠山,沈老板是最好的选择。
有钱有势,仗义大方,游戏人间的态度,让他不会被金钱蒙蔽双眼。
他想过丁易,丁易待他不错,但实力不够。
余老师实力是够的,按照张栋的分析,余老师国内资产至少五十亿起步,国外就更夸张了。
这种娱乐圈的大佬的资产和实力是成正比的。
他的实力比沈老板的还雄厚。
可为人太贪,城府之深,犹如深渊。
杨云自认玩不过对方,还是离越远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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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轿车停在荒郊的田地泥路上。
杨云和武远下车,穿过田地,爬上高速公路,等了五六分钟,一辆黑色的商务车减速停在了应急车道上。
两人上车,向车上的众人点了点头,坐到车门旁的两个空位上。
黑色商务车启动,向着前方一往无前的开去,目的地是五百公里外的安市。
杨云看着窗外,漆黑的夜幕下静谧的农田,心中有股火在燃。
“阿远,我们认识多久了。”
“五年多了。”
“你相信我吗?”
“我连我妈都不信,这辈子就信你一个。”
“那头秃鹫交给我,我会把他抓住的。”
“你要是出事了,苏糖怎么办……”
杨云突然咧开嘴角,自信的笑道:“我不会有事的。”
安市,某酒吧包厢内。
一位长发遮脸的男子正低头喝酒,突然,外面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他下意识的去摸腰间的佩刀。
“麻痹的,尼玛没教你走路要长眼!”
一句安市的粗口打消了男子的疑虑,他自然的把衣角放下,然后又喝了一口酒。
男子外号秃鹫,手上四五条人命,犯案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