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自绿洲出发(1 / 2)
第二天的早上,北原和枫早上废了一点力气爬上沙丘,坐在那上面注视着远方的天空。
那里有一轮太阳正在升起来。
橘红色的圆球看起来是娇小的,但也却浩浩荡荡,把辉煌的颜色铺满了整片天空,无端地让人想到莫奈光和影斑驳堆叠的画作。
大朵大朵鲜艳的金色与火红,还有橘色绚烂地铺陈,仿佛这个天体在升起的那一刻裹挟着这片沙漠全部的热量。
菲利普斯坐在他的旁边,撑着下巴看不远处的绿洲,看着枣椰树在沙漠偶然吹起的风下面优雅地摇曳着,如同无数年前在这片土地消失的大海那样,翻涌出起伏的波涛。
撒哈拉沙漠曾经是一片海洋。
他想着这个已经没有多少人在意的事实,突然回忆起自己帐篷里放着的贝壳——他在沙漠里面捡到的贝壳。
等到他们出发的时候,就把这个贝壳送给身边的这个旅行家吧:他应该是喜欢这些的。
菲利普斯在沙漠的日出下微微眯起眼睛,嘴角勾起一个弧度,这么想到。
沙漠现在的风不大,大概是因为气温还没有升上来,没有温差自然也没有空气轻盈的流动。但是炼金术师却觉得这样的天气十分惬意,惬意到忍不住想要眯起眼睛睡一觉。
事实上他也的确打了个盹,直到北原和枫喊了一声,把他的注意力从光怪陆离而又短暂的梦境里拉了回来。
“菲利普斯,那是细角瞪羚吗?”
旅行家坐在沙丘上,好奇地打量着不远处:那里是在一块巨大的岩壁下面,沙子和石粒混合组成了那里的地面。
由于地下存在水源的缘故,沙子结成了板结而坚硬的模样,上面生长着一层贴着地皮的草,正在被颜色几乎和四周浑然一体的动物啃食。
撒哈拉沙漠里伴随着地下水,偶尔也能看到这种有着植物的地界,围绕着它们往往能够出现一群活活泼泼的生物,从羚羊到胡狼,都可以看到它们的身影。
北原和枫辨认了好一会儿,觉得那就是他们今天要来找的细角瞪羚。
“啊?我看看。”
菲利普斯被人从浅睡中喊醒,稍微有些懵地从口袋里掏出了望镜,调整了一下焦距就直接拿到眼边,认认真真地看着。
“微曲且有环形棱的角,黄褐色皮毛和大耳朵,脸颊两侧有着眼线状的黑色条纹……应该就是细角瞪羚没错了。”
北原和枫好奇地看着那个方向,但是没有看到什么特殊的细节,只能遗憾地叹了口气。
“有小羚羊吗?”他问。
“一般一二月份它们才会生小羊。”炼金术师随口说道,手里拿着自己的望远镜打量着这片羊群,“然后再过九个月雌性才会性成熟,雄性还要更晚一点……现在应该还能看到一点半大不小的羚羊幼崽。”
他仔细地调了调望远镜的镜片,最后在一片草丛里面找到了一只看上去体型比较小的羚羊,对方似乎有点累了,正在树叶下面偷懒,嘴里偷偷咀嚼着遮蔽自己的嫩草。
它头上的角还短短的,左边的稍微长一点,可以看出来是只可爱的小公羊。
“找到了。”菲利普斯把望远镜往下面稍微挪了一点,脸上露出少许得意的表情,相当愉快地说道。
“在哪?”北原和枫也凑过来,橘金色的眼睛亮晶晶地注视着炼金术师,反而让菲利普斯有些紧张。
“嗯,在这儿。”他赶紧咳嗽了一声,把望远镜塞到旅行家的手里,朝着一个方向指过去,同时用手帮忙摆正了望远镜的方向。
“喏,看到了吗,就在草丛里,很可爱的。”
炼金术师靠在北原和枫边上,小声地说道,好像稍微大点声就会把望远
镜里面懒洋洋趴着的小羚羊吓跑。
“哇……它可真漂亮。”
北原和枫举着望远镜,发出一声被可爱到了的感慨:“那对一抖一抖的大耳朵,黑色的眼睛给人的感觉也湿漉漉的。有点像是绿洲里面的水井,或者说像是水晶。”
炼金术师安安静静地听着。
“哦,它妈妈好像过来了,它拿脑袋拱了拱这个小家伙——看起来这位家长似乎不怎么想要自己的孩子在这个活动时间犯懒。”
旅行家放下望远镜,扭头看向菲利普斯,露出一对微微弯起、带着笑意的橘金色眼睛,里面有着清晨还没有褪去的太阳辉光。
亮闪闪的。
炼金术师对上那对眼睛,无端地想到了以前自己在国王的王冠上面看到的宝石。
但是在这对眼睛中闪动着的光远远比王冠上的宝石更加具有温度,因为这是从具有温度的东西里流淌出来的。
“你要看看吗?”北原和枫抬起头问道,手里握着望远镜,眼睛明亮。
“唔,没必要。”
菲利普斯知道对方是想要自己看一看这种还算是比较难得的羚羊之间互动的场景,但还是矜持地咳嗽了一声,拒绝道:“你自己看吧,我还要去找那个孩子呢。”
顺便还要找一只沙漠刺猬……希望找到的会是一只沙漠刺猬。
“哦。”
北原和枫轻轻地眨了下眼睛,语气听上去有些遗憾,但也没有挽留,只是又拿起望远镜看着远处的羚羊。
他看着远处,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样子的场景,嘴角浮现出很温柔的微笑。
就算是根本不了解的人,在看到这样的场景时也能知道这位旅行家很喜欢这些活蹦乱跳的小动物:毕竟实在是再明显不过了。
——所以说为什么没有人和你抢望远镜反而会遗憾啊?
炼金术师很不解地想着,一个人走了。
“对了,剩下来的半只雕鸮不要给那个孩子吃了!随便吃点别的都好!”
北原和枫在望远镜里面看了有一会儿,在发现一只棕尾巴的渡鸦飞过的时候突然想到了昨晚的猫头鹰炖汤,于是高声喊了一句。
炼金术师的脸一下子黑了。
谁还想着吃那玩意啊?他马上回头就把昨天早上射下来的那只鹰给煮了!
菲利普斯先生针对于这件事,觉得自己的心情很不好,非常不好。
虽然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脾气好的人,但是活了这么多年过下来,他觉得自己已经在时间的打磨下变得很修身养性了。
“我讨厌猫头鹰。”
在重新煮一锅肉的时候,他忍不住对着自己身边的男孩嘟囔道。
男孩坐在炼金术师的对面,有些疑惑地看着面前这口煮得“咕嘟咕嘟”响的大锅,不太明白对方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这件事情。
“这不是重点。”
炼金术师像是知道他心里正在想什么,很想叹口气,但是碍于某种教师的威严,没有继续抱怨下去,而是直接开口说道:“你来到这里就说明你有点想法,坐下来吧。我们可以喝点酒,然后吃老鹰肉。”
男孩坐了下来,心里似乎被什么羁绊着,很忧郁地皱着眉。
“你为什么要见我呢?”他说道,“我并不想要离开绿洲。”
“可是你来找我。而且万物之心让风过来,对我说你需要我的帮助。”
菲利普斯看着男孩,接着微笑起来:“而且你还听从我的劝告把骆驼换成了马。一个不想要离开绿洲的人是不会因为别人的建议换一个骑乘的工具的。”
男孩默然无语。
他想到自己喜爱的女孩,想到法蒂玛,想到她清澈的黑眼睛,想到她对自己说的话
。
“阿马齐尔格的女人永远都会为他们的男人感到骄傲。因为他们永远都热情热忱,而且充满了面对沙漠和这个世界的勇气。”
她当时是这么说的,黑色的眼睛很亮,声音很好听,就像是在水里生长和蔓延的鲜嫩花朵,有着与撒哈拉截然不同的美。
“你和我说过,你是要去寻找宝藏的。这是一件充满着荣耀和勇气的事情,正是因为寻找宝藏的天命才让我遇到你——正如我也是你天命的一部分,我也是你的一部分。”
“她从来不让我为她留下。”
男孩茫然地说:“可是我能感受到,她想要和我在一起。”
“沙漠的女儿习惯了分别,你能在绿洲边看到很多等待着她们的男人回来的女人。那些男人要去沙漠里寻找废弃的水井和地下水,绘制新的地图,与别的部落或者外界人通商。”
菲利普斯平静地回答道,他的眼睛隔着彩色的帐篷注视着无垠的沙漠,带着叹息。
炼金术师知道这片土地温柔又残忍,在沙漠中生活的人也早就习惯了自己的爱人被撒哈拉永远地带走,再也无法回来。
“她已经找到了你,这边是她的宝藏。她也希望你能够找到自己的宝藏,而不是因为她放弃——正因为她爱你,当你留下来的时候她反而会感到痛苦。”
男孩没有说话,他有着年轻人惯有的对于爱情的患得患失,总是不想分别。对于他们来说,见不到彼此的日子总是分外难熬和漫长,又时刻担心着稍微远一点对方就会和梦一样破碎。
但是男孩也不得不承认,炼金术师说的的确是对的。如果他发现法蒂玛会因为他而无法追求到自己的天命,他肯定也会感到悲哀。
他看着炼金术师掀起来他的小炉子的盖子,让里面的肉香流淌出来,一瞬间溢满了这个不算大的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