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陪不了酒,那就割她一个肾脏卖…(1 / 2)
灰色的面包车里,正在开车的光头大汉一手操纵着方向盘。
一手把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的手机,扔到了副驾驶的黄毛混混身上。
“给我装好了,一会儿去夜总会找个地方拿充电器给手机充充电。”
“知道了。”黄毛混混不耐烦地应了一声,接着他打了一个哈欠后问道:
“大哥,我们还有多久才到啊?这都已经开了快1个多小时了,我怕后面那美女迷药劲快不够了。”
他猥琐地咧出一口大黄牙,“用不用我再去给她补点迷药?”
光头大汉狠狠剜了他一眼。
“色字头上一把刀,你少给我动歪心思!你要是敢挡我财路,我剁了你的手指头!”
他又恶狠狠地补了一句:“快到了,还有15分钟!拿了钱你随便找小姐睡去!真是胸无大志,精/虫/上脑!”
黄毛混混不满地撇了撇嘴,迫于光头大汉的威严,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15分钟以后,破旧的灰色面包车从一个偏僻的小巷子绕了几圈。
接着就停在了一栋装饰得金碧辉煌的建筑后门门口。
此时天边已经渐渐昏暗下来,龙飞凤舞的两个烫金大字“粉媚”、在黄昏里闪耀着妖里妖气的光芒。
这里是黎城最奢靡的销金窟。
上层顶流的权贵和富家子弟们,为了发泄压力,常常来这里寻欢作乐、纸醉金迷、一掷千金、声色犬马。
这里潜藏着人性里最黑暗的那一面,里面的荒/淫程度,是常人根本不可能想象出来的可怕。
同时,粉媚夜总会还有另一层不为人知的秘闻——
那就是这里,是黎城地下最大的人体器官交易场所。
多少个为了赚钱谋生的单纯少女来了以后,不是被活生生玩死,就是被虐待玩弄的只剩下一口气。
死了的就被解剖取走所有完好的器官,高价卖出去。
半死不活的就被取个肾脏、或是眼角膜什么的,反正取了以后也死不了。
所以即便粉媚夜总会出了那么多的人命事故,可是有那些来玩的权贵罩着。
根本就没受任何影响,反而还越开越大,生意红红火火、蒸蒸日上。
光头大汉关上车门,走到后备箱前,他一把推开色/咪/咪的黄毛混混,抬起了后备箱。
黑色的麻袋里纤细的身影一动不动,显然是迷药劲还没有苏醒。
黄毛混混跃跃欲试:“大哥,我来背她吧!”
“滚!”
光头大汉瞪了黄毛混混一眼,把秦菲洛搬出来扛到自己的肩膀上。
他低声警告道:“你们在这儿等着,我自己一个人带她进去,一会儿我拿了钱出来以后,你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听到光头大汉这么说,黄毛混混失望地叹了一口气,无精打采地背过了身,重新坐回到了副驾驶上。
那么绝色的美人儿不能一亲芳泽,真是可惜……
其余混混都留在了原地,光头大汉把装着秦菲洛的麻袋颠了颠,直接朝粉媚夜总会的后门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