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以才服人(三)(1 / 2)
“圣彼得堡乃是俄罗斯帝国的首都,濒临波罗的海,乃是俄罗斯和邻国打了百多年的战争,好不容易夺下来,此地季风习习,物产丰富,地势又很是开阔,最要紧的,这是波罗的海最佳港口位置,永不冻结的海港,俄罗斯昔日还算不得什么西欧大国,在夺取圣彼得堡此地的出海口之后,窥视欧洲大陆,力压群雄,国力飞速提升,奠定俄罗斯大国地位,而彼得沙皇也成为了如今俄罗斯帝国之中唯一一位被尊称为‘大帝’的沙皇。”
金秀笑吟吟的望着纳兰信芳,“纳兰大爷,你可知道这些事儿?算起来,也不过是一百多年前的故事,不是很古老,比较新鲜。”
一百多年,在学历史的人看来,不过是弹指一挥间的时间差距,金秀也自然是如此的观点。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纳兰信芳眼中的惊恐渐渐变成了震惊之色,他不敢置信,很想反驳金秀说的都是胡话,但下意识之中,就知道金秀如此自信的侃侃而谈,说的必然是真的,而且是绝对是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
“我看书看得多。”金秀笑眯眯的说道。
“绝不可能!”纳兰信芳断然否定金秀的话儿,这位元家姑娘肯定是在搪塞自己罢了,“市面上天南海北的书,我不知道看了多少,理藩院哪里外人看不到的文书档案,我也有所涉及,我不敢说自己在四书五经上知道的多少厉害,可这些事儿上,没有人比得过我,你是怎么知道的?”
纳兰信芳的脸上露出了渴望的神色,“你从哪里来的,元家姑娘,”他起身焦急的站在金秀面前,“能否告诉我吗?”
金秀微微一笑,坐了下来,拿起了盖碗,纳兰信芳只觉得她的笑容诡异神秘无比,她喝了一口茶,“的确我所学得来,但是从何处所学,我却是不能告诉纳兰大爷您了。”
“我知道,我知道,”纳兰信芳猛点头,“法不外传嘛,”他忙上前坐在了金秀的边上,“那我也不敢问别的,就问刚才元家姑娘那剩余的两个问题,能不能求教一二?尤其那个,俄罗斯帝国皇家的标志双头鹰之意?”
“这里头原本有个故事,若是说起来,那么就是又要长篇大论了,但单纯就说这个双头鹰如今的意思,无非也就是,”金秀解释道,“东方西方两边之土尽数瞻顾,绝不放弃之意思。”
她也是很是惊讶,纳兰信芳竟然会这些外国历史地理感兴趣?须知道护军子弟,刨去那些极少数的会读书上进想要当差之外(大概就是钮家大爷这种),其余的人浑浑噩噩,遛狗斗鸡的才是生活主流。
不是金秀看不起自己的父亲,但凡只要是家境好一些,只怕是富祥也不会辛苦去当差,而是要呆家里吃喝玩乐了,这不是说某些人的选择,而是大玄朝的护军生活主流。
大家讨论的都是哪里酒菜好吃,哪里的羊蝎子入味,哪里的涮羊肉地道,谁家养的鸽子有淡紫色的凤头,堪称大拿,谁家的蟋蟀又斗败了什么厉害的虫王,每日都是说的这些,讨论的这些,没有任何生活压力的人们,缺乏了上进的努力,难免就要走上这些吃喝玩乐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