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詹姆(2 / 2)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论资格,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我提醒你,这并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争夺过这份荣誉。”
“他很清楚。”
“瑟曦怎么样?还像以前那么标致吗?”“她美丽动人,”反复无常,“金光灿灿,”然而虚伪。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做爱,于是便宰了弄臣,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干的那样。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爱戴他。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来。”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赶进河里,使他的鞋子陷进了湿泥。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桠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披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倒不如砍头来得干净。
然而绞架之下,帐篷与营火是如此无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们麾下的骑士把自己的营帐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则尽是污秽不堪的小帐篷、马车和牛车。“莱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过无聊的军旅生活,因此特意准备了营妓、斗鸡和野猪游戏,”达冯爵士解说道,“他甚至为自己找了个该死的歌手。你相信吗?就因为咱们的姑妈把‘白色微笑’渥特从兰尼斯港带来,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这帮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见城齿间有弓箭手来来回回,徒利家的旗帜迎风飘扬,银色鳟鱼毫无惧色地腾跃在红蓝条纹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楼,却飘扬着另一面旗——长长的白色横幅绣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头一次来奔流城时,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诉表弟,“老萨姆纳·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说这封信关系重大,不能信托乌鸦。信送到后,霍斯特大人以仔细回复的名义拖拉了半个月,每次用餐,都让他女儿莱莎坐到我身旁。”
“难怪你会披上白袍,换我也会的。”
“噢,当年的莱莎和现在不一样。”她那时很漂亮,精致的脸庞上长着酒窝,还有长长的枣红秀发。然而她太害羞,不爱说话,只会偷偷嘻笑,丝毫没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凯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却已许配给了北方人,临冬城的传人……不过在那个年龄,詹姆对任何女孩的兴趣都不如对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兴趣大,布林登·徒利刚在石阶列岛的九铜板王之战中建功,于是乎餐桌上,詹姆一贯忽略可怜的菜莎,追着布林登询问“凶暴的”马里斯和乌木王子的故事。当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现在的我年轻,詹姆忆起,而当年的我比现在的小派更小。红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游,要到达冯爵士的驻地,先得经过艾蒙·佛雷的营区,经过那些屈膝回归国王治下的三河诸侯们的帐篷。詹姆发现了莱彻斯特、凡斯、鲁特和古柏勒的旗帜,还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与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没看到的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银色飞鹰、布雷肯家族的红马、莱格家族的垂柳和培吉家族的缠绕双蛇。虽然这些家族一再重申效忠铁王座,但均不愿派兵参与围困。詹姆知道,布雷肯家族在跟布莱伍德家族打仗,脱不开身情有可原,但其他的……
我们的新朋友根本不是朋友。他们的忠诚只浮于表面。奔流城必须尽快拿下,拖延就是鼓励反抗,鼓励泰陀斯·布莱伍德这类人。
到了渡口,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这大概能引得黑鱼上城头观察吧。雨果爵士租德莫特爵士走在最前,踏过浑浊的红褐河水,高举御林铁卫的纯白旗帜和托曼的雄鹿狮子旗。詹姆紧随其后,接着是大队人马。
兰尼斯特军的营地充斥着木锤敲打声,一座崭新的攻城塔正在建造中。另有两座已建立起来,用生马皮半掩。在这两座塔之间,还有一根撞锤,以大树树干制成,铁索固定,顶端削尖后用火淬硬,上面铺有木制顶棚。看来,老表并未无所事事。
“大人,”小派问,“您在哪里搭营?”
“这里,这个高地上,”他用金手一指——虽然它不太适合这任务。“把辎重和马匹分开,妥善利用我好心的表弟为我们挖的便池。亚当爵士,扎营后仔细检查外围,不得有任何疏漏之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呓语森林的事绝不能再发生了。
“要我召唤黄鼠狼们来开作战会议吗?”达冯问。
“不,等我和黑鱼谈了再说,”詹姆招呼“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打上和平的旗帜,去城堡送信,转告布林登·徒利爵士:明天一大早,我与他谈判。我会亲自来到护城河边,跟他在吊桥上会面。”
“大人,城上的十字弓手……”小派警告。
“没事。”詹姆翻身下马,“升帐,立起我的大旗。”我们来看看谁会先到,到得有多快。
没让他久等。皮雅取出火盆,正忙着点燃煤炭,小派跑去帮她。最近一段时间,伴随詹姆入睡的往往是他俩挤在帐篷一角做爱的声音。当加列特为他解开护胫甲时,帐门被掀开了。“你终于来了,对吗?”姑妈大声说。她的身躯挤满了整个门,而她的佛雷丈夫凑在后面偷偷往里瞧,“久别重逢,你就不想给你肥胖的老姑妈一个热情的拥抱吗?”她边说边张开双臂,詹姆只能接受。吉娜·兰尼斯特年轻时是个相当有形的女人,最爱开玩笑说自己有朝一日定会长胖。今天她的体形业已四四方方,脸庞宽阔平坦,脖子犹如粉色梁柱,胸部高耸。总而言之,她的体重应有她丈夫的两倍之多。詹姆尽责地抱着她,等待姑妈捏自己耳朵,从有记忆开始,姑妈就喜欢捏他的耳朵。不过今天她忍住了,只在他脸上印下潮湿柔软的吻。“对你失去的,我感到很遗憾。”
“我有了只新手,纯金打造。”他展示给她看。
“好看得很,不过你能用纯金为自己打造一个新父亲吗?”吉娜姑妈尖刻地问,“我指的是泰温。”
“泰温·兰尼斯特是千年一遇的传奇。”姑丈宣布。艾蒙·佛雷是个神经兮兮的人,一双手总是不安地扭动。他的体重最多十石……而且还要在浑身甲胄,被水浸过的前提之下。穿羊毛衣的他仿佛一根芦苇,没下巴,突出的喉结十分可笑。第三十十岁之前,他一半头发便已脱落,现在他年满第四十十,头顶只剩几根稀疏的白丝。
“最近有很多奇怪的谣言,”詹姆遣散皮雅与侍从们之后,吉娜姑妈说,“教我这个老妇人难以置信。提利昂怎么可能害了泰温?是不是你姐姐的诽谤中伤?”
“事情是真的。”金手越来越沉,他摸索向手腕处固定用的皮带。
“儿子谋害父亲,”艾蒙爵士道,“滔天大罪啊。如今是维斯特洛最黑暗的时代,泰温大人不在了,我真替大家担心。”
“若他此刻在这里,你才该替大家担心。”吉娜把丰满的屁股摆到一张折叠椅上,椅子顿时发出危险的“吱噶”声。“侄儿,讲讲我们的儿子克里奥爵士,讲讲他怎么死的。”
詹姆解开最后一个索扣,把金手放下。“我们路遇土匪,克里奥爵士挺身而出,企图引开对方,不料出了意外。”谎言很容易出口,尤其是它明显安慰了面前这对夫妇。
“孩子很勇敢,我一直这么说。这来源于他的血脉。”艾蒙爵士说话时溅出粉红唾沫,他喜欢咀嚼酸草叶。
“他的尸骨应该埋在凯岩城下的英雄之厅,”吉娜姑妈宣布,“他究竟安息于何处呢?”
无处安息。血戏子们剥了他的尸体,把血肉留给乌鸦享用。“一条小溪旁,”他撒谎道,“等战争结束,我便会带他回家。”这些日子里,只有骨头没人要。
“战争结束……”听见这话,未来的艾蒙老爷顿时来了精神,他清清嗓子,突出的喉结上上下下,“你看见外面的攻城器械了:撞锤、投石机、攻城塔。不能蛮干啊,詹姆,达冯要破坏我的城墙,砸毁了我的城门,他还说要把沥青火桶丢进去,点燃城堡。那可是我的城堡啊!”他伸手进衣袖,取出一张羊皮纸,凑到詹姆眼前。“我有王上签署的授予状,看看,上面是托曼的亲笔签名,国王的印章,雄鹿和狮子。我是奔流城的合法领主,我不允许任何人损坏我的财产。”“噢,把这蠢东西拿开,”他夫人叫道,“只要黑鱼还在城内,你就只能拿这张纸揩屁股。”吉娜姑妈虽嫁到佛雷家第五十十年了,但骨子里仍是个兰尼斯特。不折不扣的兰尼斯特。“詹姆会把城堡交给你。”
“那当然,那当然,”艾蒙老爷承认,“詹姆爵士,你父亲大人信任我是很有道理的。你看,我会把封臣牢牢掌控住,但不会太过严苛。无论布莱伍德、布雷肯、杰森·梅利斯特、凡斯还是派柏,他们都将明白我艾蒙·佛雷是个公正的封君。哦,还有我父亲——他是河渡口领主没错,然而现在我是奔流城领主了。儿子有责任服从父亲,没错,但封臣更应该服从封君。”
噢,诸神慈悲……“你不是你父亲的封君,爵士。请认真阅读你手里面这张纸,它将城堡、封地和税赋赐予你和你夫人,仅此而已。培提尔·贝里席才是河间地总督,奔流城必须服从赫伦堡的管辖。”
艾蒙老爷不高兴了。“赫伦堡不过是座闹鬼的废墟,被诅咒之地,”他反对,“而贝里席……只会数铜板,能当什么总督?他的出生……”
“你若不满意,请直接去君临向我亲爱的老姐投诉。”毫无疑问,瑟曦几口便能将瘦弱的艾蒙·佛雷吞下肚,他连塞牙缝都不够——除非,除非她忙着跟奥斯蒙·凯特布莱克做爱,没空答理。
吉娜姑妈哼了一声,“没必要用这些废话去打扰太后陛下,阿蒙,你就不能先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吗?”
“呼吸点新鲜空气?”
“或者撒泡尿,成不成?我侄儿要跟我讨论家务事。”
艾蒙老爷脸红了。“是啊,里边太热,我还是到外面逛逛吧。夫人,爵士。”他小心翼翼地卷好羊皮纸,朝詹姆一鞠躬,颤巍巍踏出帐门。
说心里话,艾蒙·佛雷很难不让人轻蔑。他十四岁那年来到凯岩城,娶了一位只有他一半年纪的母狮子。提利昂常说泰温公爵给他的结婚礼物就是“掉肉”——艾蒙因为紧张而什么也吃不下,越来越瘦。这其中吉娜也有份。记得若干次宴会上,艾蒙只能闷闷不乐地拨弄食物,他老婆则兴高采烈地跟坐在她左手边的骑士——无论是谁——开下流玩笑,他们的谈话总是伴随着突然爆发的大笑。当然,她给了佛雷四个儿子,或者说她声称他们是他的。凯岩城内没人敢质疑吉娜,尤其是艾蒙爵士。
老公前脚离开,老婆便翻起白眼。“这便是我的夫君。你老爸究竟考虑些什么,居然封他为奔流城伯爵?”
“我猜他考虑的是你的儿子们。”
“我也在为他们打算。阿蒙成不了合格的领主,但小泰可以试试,只要他懂得效法我而不是效法他爹。”她扫视帐篷。“有酒吗?”詹姆取来酒壶,单手为姑妈倒酒。“你怎么在这儿,姑妈?照理说,城堡攻陷之前,你该留在凯岩城才对。”
“阿蒙一听说自己当上了领主,便迫不及待地前来伸张权利。”吉娜姑妈喝下一大口酒,用袖子揩揩嘴巴。“你父亲应该给我们戴瑞城才是。记得吗?克里奥的老婆是农人旗下的女子,如今这悲伤的寡妇正为自己的儿子无法继承她父亲的领地而备感愤怒。门房阿丽不过从母系上讲拥有戴瑞的血脉,而我媳妇简妮乃是她老妈玛丽亚夫人的妹妹,论辈分是阿蕊丽的姨妈,名副其实的戴瑞家人。”
“你也知道她是妹妹,”詹姆提醒对方,“而且小泰将来会继承奔流城,这份奖赏比戴瑞城丰厚多了。”
“这是一份有毒的奖赏。戴瑞家族的男性业已绝种,徒利家族正好相反。那傻瓜莱曼爵士在艾德慕脖子上绕绳子,却不敢当真吊死他,而萝丝琳肚子里怀着一只小鳟鱼。只要徒利家的继承人还活在世上,我的儿孙们便坐不稳江山。”
她真是一针见血,詹姆心想。“若萝丝琳怀的是女儿——”
“——就把她嫁给小泰。是的,我想过这点,不过得先说动瓦德老大人。另一方面,若生出来的是男孩,他那根小鸡巴将来就会制造麻烦了。布林登爵士也不能不纳入考量,若他脱困,将来或许会以自己……或者小劳勃·艾林的名义来要求奔流城。”
詹姆记得在君临见过的小劳勃,四岁时还吸老妈的奶子,“艾林不会活到生育年龄。再说,鹰巢城公爵千里迢迢索要奔流城做什么?”
“为何有了一罐金子的人还想要另一罐?贪心不足蛇吞象哪,詹姆,泰温本该把奔流城给凯冯,戴瑞城留给我的阿蒙。如果他舍得来问我,我一定会劝他,不过你父亲除了凯冯之外还会跟谁商量呢?”她长叹口气。“算了,我不能责怪凯冯想为自己的儿子找个安全窝,我太了解他了。”
“原来如此……不过凯冯想要的和蓝赛尔想要的似乎是两码事。”他把蓝赛尔弃绝妻子、封地和爵位,加入教会骑士团的事和盘托出。“你想要戴瑞城,只管写信向瑟曦请求。”
吉娜姑妈挥挥杯子,以示否定。“不行,离弦之箭收不回来了。如今阿蒙那颗尖脑袋里已经装满了统治河间地的幻想,而蓝赛尔……我看这事不妙。献身于总主教和当御林铁卫没区别,恐怕凯冯会大为光火,就跟你一时冲动披上白袍后激怒了泰温一样。好在凯冯至少还有马丁做继承人,他可以用马丁去娶门房阿丽,以代替蓝赛尔。七神保佑。”姑妈又叹口气,“说到七神,瑟曦为何准许教会重新武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