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詹姆(1 / 2)
黄铜喇叭高奏,搅动了黄昏忧郁寂寞的空气。乔斯敏·派克顿应声而起,一边摸索主人的剑带。
这孩子有本能。“土匪是不会吹喇叭预报的,”詹姆告诉他,“无须拿剑。这一定是我表弟,新任西境守护驾到。”
他走出帐篷时,来客已纷纷下马,包括六名骑士、第四十十名骑兵和马弓手。“詹姆!”一名身穿镀金锁甲与狐皮披风、胡子拉碴的男人大吼,“你瘦了,那么苍白!还蓄了胡子!”
“这点毛吗?和你相比,小巫见大巫喽,老表。”达冯爵士竖立的鬓须长满整个下巴,浓厚有如树篱,头上是一窝黄色乱发——被那顶他刚摘下来的头盔压得扁扁的。在满脸毛发中,挤出来一只狮子鼻和一对炯炯有神的淡褐色眼睛,“啧,啧,你的剃刀被土匪偷了吗?”
“我发过毒誓,为父报仇之前,决不修面,”达冯·兰尼斯特的模样像狮子王,语气却十分随意,“但很遗憾,那少狼主先我一步干掉卡史塔克,剥夺了我复仇的权利。”他把头盔递给侍从,用手指狠狠梳理被压得不成形的头发。“结果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这些毛。夜里越来越冷,正如大树需要叶子,多几根毛可以保持温暖。而且吉娜姑妈说我的下巴像块砖,哈!”他双手抓住詹姆的胳膊。“呓语森林之后,我们都很为你担心,听说史塔克的冰原狼撕开了你的喉咙。”
“你为我大哭一场,老表?”
“半个兰尼斯港都在哀悼——女人的那一半。”达冯注视着詹姆的断肢。“不过这是真的,那帮杂种要了你用剑的手。”
“抱歉,我有了一只新手,纯金打造。其实单手有很多好处,比方说害怕打翻杯子出丑,就得少喝酒,再比如上朝时我也不大会挠痒痒抠屁股了。”
“哈哈,有道理,搞不好哪天我把自己的手也切掉。”表弟大笑。“凯特琳·史塔克干的?”
“瓦格·霍特干的。”这些事怎么流传出去的?
“科霍尔人?”达冯爵士啐口唾沫,“去他妈的勇士团!我告诉你父亲,我可以为他下乡征集粮秣,但他拒绝了我,坚持派佣兵。他说,有的任务适合狮子,但抢劫还是交给山羊和疯狗。”
泰温公爵确实是这么说的,詹姆清楚,父亲的话声犹在耳。“进来吧,老表,我们谈谈。”
加列特已点起火盆,燃烧的煤炭让帐内热气腾腾。达冯爵士抖开披风,扔给小个子卢。“你是派柏家的吧,孩子?”他嚷道,“长得真矮。”
“我是林斯·派柏,愿为大人效劳。”
“我曾在团体比武中把你老哥打得很惨。那蠢东西也是个矮子,我问在他盾牌上跳舞的裸体少女是不是他妹妹,他便勃然大怒。”“那是我们家族的纹章,我和我哥没有姐妹。”
“真可惜,纹章上的女人的乳头顶漂亮。男人怎么会躲在裸女后面呢?活见鬼,我每敲你老哥的盾牌一下,就觉得自己不像个堂堂正正的骑士。”
“够了,”詹姆笑道,“你出去吧。”皮雅正为两位兰尼斯特温酒,并用勺子搅拌酒罐。“我需要了解确切情况。”
表弟耸耸肩,“无休无止的围困。黑鱼坐在城堡里面,我们坐在城堡外面。说实话,真他妈无聊。”达冯爵士拉过一张折椅坐下。“徒利认死了当缩头乌龟,连一仗都没打过。结果呢,结果佛雷家的人根本紧张不起来,净他妈添乱,比方说那个莱曼,除了喝酒啥都不干,噢,艾德温就更糟糕了,他没他老爸那么胖,肚子里却净装些坏水,活像个脓包。至于咱们的艾蒙爵士……噢,不不,该叫艾蒙老爷,七神保佑,怎么给了他这个头衔……咱们的新任奔流城伯爵每天喋喋不休地指导我如何攻城。他要我拿下城堡,但又不准伤它一根毫毛,因为这是他的领地。”
“酒好了吗?”詹姆扭头问皮雅。
“好了,大人。”女孩说话时,刻意用手掩住嘴巴。小派把酒放在镀金盘子上端来,达冯爵士摘下手套,抓起一杯,“谢谢你,孩子。你又是谁呢?”
“乔斯敏·派克顿,愿为大人效劳。”
“小派是黑水河上的英雄,”詹姆插嘴,“杀了两个骑士,还抓了两个。”
“你一定比外表看上去更危险,小子。那是胡子吗,还是你忘了洗脸?听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老婆会长胡子。你几岁了?”
“十五岁,爵士先生。”
达冯爵士喷口鼻息,“你知道什么叫英雄,詹姆?就是年纪轻轻便一命呜呼,把美女留给我们这号人的蠢货。”说罢,他将杯子扔还给侍从。“再来一杯,我就会叫你英雄了,小子。我口渴。”
詹姆用左手举起自己的酒杯,喝了一口。一股热气顿时在胸膛扩散开来。“看来这几位佛雷令你深恶痛绝,莱曼、艾德温、艾蒙……”
“还有瓦德·河文,”达冯说,“名副其实的婊子养的。他痛恨自己是个杂种,更恨别人不是杂种。除此之外嘛,派温爵士正常些,至少可以忍受,不过他们家的女人也都不像话。据说我得迎娶她们中的一位。顺带一提,这事儿你父亲本该跟我商量商量。我老爹在牛津过世前,替我向派克斯特·雷德温求了亲,你晓得吗?他们家的嫁妆很丰厚……”
“黛丝梅拉?”詹姆笑了,“你喜欢雀斑脸哪?”
“要我在佛雷和雀斑脸之间选的话,嘿嘿……瓦德大人一半的种长得都像黄鼠狼。”“一半?乖乖,我才在戴瑞城见识过蓝赛尔的老婆。”
“诸神在上,是‘门房’阿丽,对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蓝赛尔竟挑了她。那小子有毛病啊?”
“他变虔诚了,”詹姆吐露,“不过挑老婆这事还真怨不了他。阿蕊丽夫人的老妈是戴瑞家的人,我叔叔认为阿丽能帮蓝赛尔稳定戴瑞领地的民心。”
“怎么稳定,靠操她吗?你知不知道她那‘门房’的外号是怎么得来的?他们说她会为每个靠近的骑士打开城门。哈,蓝赛尔应该去找武器师傅为自己打造一顶绿头盔才是。”
“不需要。咱们的老表已前往君临,宣誓为总主教服务。”
即便詹姆告诉他蓝赛尔要当杂耍艺人肩上的猴子,达冯爵士也不会更吃惊了。“这不是真的吧?你一定在跟我开玩笑。门房阿丽的本事哪儿那么大,居然让那小子……?”
实际上,当詹姆告别阿蕊丽夫人时,她只是轻轻哭泣,眼睁睁看着蓝赛尔解除婚约,并任李勒·克雷赫安慰自己。然而教詹姆担心的并非她的眼泪,而是庭院里她亲戚们的神情。“希望你不会悔婚,老表,”他告诉达冯,“佛雷家的人把婚约看得极重,我不想再让他们失望了。”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放心,我会把我的黄鼠狼娶回家,我很清楚罗柏·史塔克的下场。就艾德温透漏的情况来看,我最好是挑个还没初潮的女孩,否则迟早会发现自己在吃黑瓦德的残汤剩羹。我敢打赌,他上了门房阿丽很多次,或许这可以解释蓝赛尔的古怪行为和他父亲的反应。”
“你见过凯冯爵士?”
“是啊。他西归途中路过大营。我邀他协力攻城,却被一口回绝。他一直闷闷不乐,不晓得想些什么,虽然面子上挺照顾大伙儿,但态度冷冰冰的。我对他发誓,我没想当这个西境守护,荣誉理应属于他,他却说自己对我没有半点意见——从他的口气里,你可听不出来。他在这里待了三天,对我说的话不超过三句。唉,他留下就好了,那样不仅我能借重他,而且我们的佛雷朋友决不敢像怠慢我一样怠慢凯冯爵士。”
“怎么回事?”詹姆问。
“怎么回事,这从何说起呢?好吧,当我忙着建造撞锤和攻城塔的时候,莱曼却修了一座绞架。每天清晨,他都会把艾德慕·徒利带上去,用绳索套住脖子,威胁说除非城堡投降,否则就吊死他们的公爵。黑鱼对他的闹剧漠不关心,弄他下不了台,只能天天早上把艾德慕带上去,晚上又放下来。对了,你知道艾德慕的老婆怀孩子了吗?”
啊?“难道说经历红色婚礼之后,艾德慕还有闲情雅致睡她?”“他是在红色婚礼进行时开她苞的。萝丝琳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半点也不像黄鼠狼,而且奇特的是,她竟真喜欢上了艾德慕。派温听见她祈祷自己生女儿。”
詹姆思考半晌,“原来如此,若艾德慕有了儿子,瓦德大人就不需要他了。”
“正是。咱们的姑丈艾蒙爵……呃,艾蒙老爷,又说错了……坚持要立即吊死艾德慕。徒利公爵存在的事实让他如鲠在喉,同样他也不希望生出另一个。他天天跑来要求我让莱曼爵士玩真的,简直不厌其烦,加文·维斯特林大人则坚决反对——他老婆被黑鱼扣在城内,外加他们家三个患儿,他害怕一旦佛雷家吊死艾德慕,徒利家就会报复到他头上。他女儿曾是少狼主的老婆呢。”
詹姆见过简妮·维斯特林,但已记不得对方的长相。她一定很漂亮,因为她一人便覆灭了一个王国。“布林登·徒利决不会对孩子下手,”詹姆向表弟担保,“他外号黑鱼,心可不黑。”他开始明白为何僵持不下了。“讲讲你的部署,老表。”
“我军将城堡围得水泄不通。莱曼爵士率佛雷家的人马驻于腾石河北;红叉河南岸由艾蒙老爷负责,佛勒·普莱斯特爵士率你的旧部也归他节制,外加红色婚礼后倒戈的三河诸侯——我必须承认,他们中很多人并不高兴,幸好到目前为止,其反感只闷在心里;丽河之间是我的大营,直面护城河与奔流城的大门。对了,我们在红叉河上设置了拦阻堤坝,在城堡下游,由曼佛利·宇和雷那德·鲁特格尔负责,确保没人能自水路逃脱。我还准备了若干渔网,交给他们在闲暇时多捞几条鱼回来。”
“这么说,能饿降奔流城喽?”
达冯爵士摇摇头,“黑鱼早把与防御无关的闲杂人等统统赶出城,并将城外搜刮一空。他目前储存的粮草估计能支撑整整两年。”
“那我们呢?”
“只要河里有鱼,我们还撑得住,然则马儿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佛雷家源源不断地把粮草从孪河城运来,然而莱曼爵士声称他连自己人都满足不了,要我军另想办法。我派去征集的人有一半没回来,有的当了逃兵,有的被吊死在树上。”
“我前天见过这场面。”詹姆说。是亚当·马尔布兰的斥候发现的,一棵硕大的苹果树上,吊满脸色发黑的尸体。他们都没穿衣服,各人嘴里咬一个苹果。无人带伤,显然事先都投降了,结果却像尖叫的猪一样死去。见此状况,壮猪勃然大怒,发下毒誓要歼灭这帮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许是土匪干的,”詹姆把话说完后,达冯猜测,“或许不是。北军的小股残余仍在四处游荡,而且依我看,河间地这帮领主即便弯下了膝盖,他们内心里……还是向着狼的。”詹姆瞥瞥自己的两名小侍从,他俩围在火盆边,假装没听见。林斯·派柏与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诸侯的子嗣,他喜欢上了他们,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们交给伊林爵士,他会很难过的。“绞绳听起来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闪电大王并非唯一会扎绳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贝里伯爵。流言纷飞,他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到处都有他的踪影,但每每派军围剿,他的队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诸侯在暗中协助他,这毫无疑问,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居然协助一个该死的边疆的伯爵!前一天你听说他死了,第二十天传来的消息却称他是不死之身。”达冯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报告说河间地各处高地夜晚会有火光,多半是信号……这帮家伙简直把我军给反包围了。村庄内夜里也在烧火,似乎用来表达对某位新神的崇拜……”
并非什么新神。“索罗斯追随唐德利恩,就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着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情非得已时,我们可以发动大扫荡,把唐德利恩揪出来,但首先得解决黑鱼。必须让他搞清楚,他的事业已经失败。你没和他谈判吗?”
“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他喝得半醉,骑到城门前,大声叫嚣威胁。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他一箭射中莱曼胯下战马的屁股,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笑得我喘不过气,连尿都快笑出来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话,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
“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
“你尽可以去试,大人,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强攻。”
从前,或者说不久之前,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毕竟,他不可能坐等两年,以便把黑鱼饿出来。
“无论怎么做,都得立刻动手,”他告诉达冯爵士,“我需要尽快返回君临,回到国王身边。”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