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运气真好!(1 / 2)
“下面开始质证,原被告有新证据要提交吗?”瘦法官看向王川和郑毅。
“没有!”原被告答复道。
“原告举证。”瘦法官面无表情道。
王川按照证据目录将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担保协议等一一列举,并说明了证明目的。
案子比较简单,借款人童方对原告的证据全部认可,担保人的代理人漂亮女律师面对证据也没有什么说的,全部认可。
“被告举证!”瘦法官例行公事道。
“没有证据。”二被告回复道。
其实瘦法官也知道,案件的问题不在证据上,而在法律适用上,之前他也请教过其他同事,但是大家的意见不统一,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有的同事认为,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既然本案的担保方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应无效,抵押权未设立,担保人不应承担责任。
但也有部分同事认为,虽然本案中房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但抵押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抵押合同应成立并生效,担保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在抵押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签完庭审笔录后,王川和郑毅走出了法院。
“郑律师,这案子您觉得法官会怎么判?”王川一边走,一边问道。
“这案子比较简单,证据充足,但是唯一的硬伤就是房产抵押担保没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人现在没有还款能力,如果担保人不承担责任,那高大力想要回钱来可就难了。不过我觉得咱们还是有机会的。尽人事听天命吧!”郑毅抬头看了看天,此时的天空瓦蓝瓦蓝的,万里无云。
周五的时候众人回到律所开周例会,早上开完会后,王川打开电脑突然屏幕上弹出了一则消息,一部新的法律即将实施。他顺手点了一下。
“郑律师!郑律师!您快过来看!”十分钟后,王川大声的惊叫起来。
律所内的同事被吓了一跳,在他们的眼中王川是一个很稳重的人,见他如此都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郑喷子等几个好事之人飞快起身围了过来。
“怎么啦?被门撵了尾巴了!这么大惊小怪的!”郑毅一脸的不以为然走了过来。
“大师兄,怎么啦?是不是发现那位小鲜肉的隐私了?”郑喷子双眼瞪得跟灯泡似得,盯着电脑屏幕问道。
“没,《物权法》通过审议了,今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王川兴奋道。
“切!一部法律而已!”郑喷子一脸的无聊,一挥手走开了。
“哎!又出了一部新法,看来又得重新学了。专业选的好,天天是高考啊!”坐在一旁的工具人郝仁元叹息道。
“郑律师,您看这条!第十五条。”王川没有搭理其他人,手中鼠标的光标点在了即将实施的《物权法》第十五条上。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郑毅盯着屏幕,当他念完第十五条时,脸上的表情精彩起来:“我靠,高大力的借款案基本上稳了!担保人肯定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