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看您的运气了!(2 / 2)
“您好,我想咨询个事。”中年男人冲着正在低头审合同的王川道。早上王川还没下地铁,牛主任便给他发来了一份合同让他上午审核完。
“您好,请坐。您想咨询什么?”王川微笑道。
“两年前,有人借了我一笔钱,到现在都没还,最近听说他被别人告了,抵押给我的房产也被查封了,我想问问,我如果现在起诉还能要回钱来吗?”中年男人纠结道。
“借条您带来了吗?”王川问道。
“带来了。”说着,中年男人从包中取出一张借条,上面有签名和红手印。
“嗯,一共二十万元……”王川边看边道:“借条上约定他用房产做抵押,你们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了吗?”
“抵押手续?他把房本原件交给我了。当时说好了,他还钱后,我再把房本交给他。这算不算办抵押手续?”中年男人问道。
王川抬头看了一眼中年男人手中的房本,解释道:“房产抵押与其他财产的抵押不一样,不是交付了房本就可以的。
房产抵押需要房产所有权人拿着房本到房产管理部门去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会在房产证上记载抵押事项,并盖章。还会给抵押权人出具他项权证。
说的直白一点吧,对方把房本原件交到您的手上,不发生任何抵押效力。对方可以直接以房产证丢失为由,再申请新的房产证。也就是说,房产证原件在您手上没有任何用处。
刚才您也说了,有债权人已经起诉了,我劝您尽快起诉。对方还款最好,如果不还款,房子肯定会被拍卖,如果房产上没有抵押,您的债权会被作为普通债权与其他债权人一样等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