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合同上的仲裁条款不能乱写(2 / 2)
“尤总,您好。”
穆怀瑾见大背头进来,急忙起身打了一声招呼。一旁的王川见穆律师对客户如此客气,也紧跟着站了起来,以示尊重。
大背头落座后不久,前台小姐姐端来了一杯茶水,会议室内顿时茶香四溢。
王川一愣,往日里律所只提供白开水的,看来今天这客户不简单啊,茶水都上来了。
“尤总,您发过来的合同和付款凭证我已经看过了,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向您公司提供原料,已经构成违约,这个案子应该说难度不大,我们可以接。
但是有一个问题,合同中约定: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地区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商事仲裁或者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这样约定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穆怀瑾开门见山道。
“那要是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帝都起诉?不用去沪市申请仲裁了,被告就在帝都的房山区。”大背头一脸兴奋道。
“嗯……,话是这么说。
但是如果你们双方对管辖不能达成一致,仲裁机构又约定不明的话,咱们可以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向协议签订地或者对方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确认仲裁条款无效。”穆怀瑾道。
“啥意思?咱们还要再打一个确认仲裁条款效力的诉讼?”大背头惊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