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阿韵,别不要我(1 / 2)
毒日头底下,陆承瑾莹白的俊脸,透出了薄薄的胭脂色。
酒糟雪梨汤香甜的味道不停地往他的鼻孔里钻,可是,他喝不到。
孟清韵把他扔出来了。
大中午的,他孤零零地被遗弃在了大街上。
他以为阿韵只是一时的赌气,可半个时辰都过去了,她依旧没有把他推进去。
麻药的效力还在,他只能软绵绵地靠在硬邦邦的轮椅背上,可怜巴巴地咬着薄唇。
像一只被丢弃的小狗狗。
火辣辣的太阳晒得他口干舌燥,心情也更加烦躁。
也许,他刚才的反应太偏激了,把阿韵吓到了。
内心苦苦挣扎着,到底要不要道歉。
另一边,清甜解渴的雪梨汤摆在桌子上,孟清韵却没有心情喝。
她时不时就会朝大门口瞥一眼。
该死的狗男人,为什么如此倔强?
道个歉有那么难吗?
她明明就很好哄啊。
只要他服软,说一声对不起,继续当小奶狗,她会毫不犹豫地把人给推回来!
晒了那么久,他不热吗?不渴吗?
可是她看了好几次,都只能看到小九固执的背影。
又气闷,又担心。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郎君,长得好俊呀!”
李秀春扭着水蛇腰,从老宅门口路过,看到了独坐轮椅的陆承瑾。
她惊艳地叹了一声。
那优雅清隽的贵气,宛若天尊的神颜,潋滟含情的桃花眸,勾得她春心荡漾。
“小郎君,大热天的,你怎么坐在日头底下呀?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
她素闻“鬼宅”的恶名,心中有些忌惮。
可没想到孟家丫头从山上救回来的野男人,竟是如此风流人物,胆气前所未有地壮了起来。
“小郎君,那边有棵树,树底下凉快,我推你过去乘凉。”
她朝陆承瑾伸出了一只手。
好嫩的肉皮,手感一定很好!
“别碰我。”
俊美的男人语气生冷,像是寒冰利剑。
李秀春的手臂僵在了半空。
“小郎君,你别怕呀,姐姐喜欢你,不如,你跟姐姐回家,姐姐养你,咱们一起生一个可
爱的胖娃娃?”
她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夫家留下了不少田产,又因长得俏丽多姿,很多男人争着给她当上门女婿。
可她心气高,万人入不得眼。
乍一见陆承瑾这样如玉般精致的男人,三魂七魄都被勾走了一半。
脑子里已经幻想着,和这位俊俏的小郎君生娃娃了。
陆承瑾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滚开。”
李秀春见他态度冷淡,只当他是见生人害羞。
挽了挽袖子,露出白嫩的腕子,又将领口扯了扯,满面风|骚地翘着兰花指,点在了陆承瑾的胸口处。
霎时,他的五脏六腑像是被一只大铁钳给紧紧钳住了一般,强烈的恶心感渗入每一个毛孔。
“小郎君,人家都不要你了,你又是何必呢?姐姐比她那个小丫头懂得多了,你跟着姐姐——”
“你找死!”
一声咆哮,将李秀春吓得脸色惨白,“啊”的一声缩回了手。
清贵的男人面色铁青,手背上青筋暴起,漂亮的桃花眸中盈满了冲天的怒意。
李秀被他的凌厉的眼神惊慑,竟有种被凌迟的痛感。
哪里还有什么旖旎的心思,心悸腿软,就差给陆承瑾跪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