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影视公司构想(2 / 2)
这笔买卖,赵斌侯文辉和梁晓岳,是百分百能够稳赚一倍收益的投资人。而林明,看似前期一分钱投资都没出,几乎是白手起家,但后期的风险会特别大。一旦票房失利,他将赔得倾家荡产。
所以在这笔交易中,一旦成功,他能够获得的收益,也一定要远超这三个人,得到最少一半以上利润,才能维持一个平衡。
这属于人之常情,毕竟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钱还是要赚的,一码归一码嘛。
“有趣。”
林明的提议让梁晓岳很感兴趣,说道:“你这个想法很有意思,这样,你把剧本发给我,或者什么时候来公司一趟,我先和侯总打个招呼,沟通一下。要么你发剧本,要么你亲自来公司和我们说,签好合同,就能定下来。”
“行。”
林明挂了电话,就打开电脑,开始拨号上网准备给梁晓岳发邮件。
疯狂的石头这个剧本是2006由第六代导演宁浩执导的作品,在当年以300万的成本,拿下了2000万的票房,成为了一个小成本票房奇迹。但放到2002年,能否创造这个奇迹,林明心里其实自己也是非常忐忑的。
倒不是说国内盗版多猖獗导致票房惨淡之类的,其实国外也有盗版,像米国和岛国,在互联网早期时代,盗版影碟在全世界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所以盗版的确是可以影响票房的一个重大因素,但扣去盗版这个前提,其实另外一个原因,也非常关键。
那就是人均gdp。
在2002年,米国和岛国已经是发达国家,人均gdp很高,电影票对于他们的人民来说,并不是什么奢侈品。所以去电影院消费,就相当于普通的生活开支,不算什么。但在国内,别看华夏10多亿人,可在2002年的人均gdp很低,只有2006年的一半,国家还处于经济发展阶段,人民月收入普遍在1000以下,一张20多30多元的电影票,对于一个工资不过四五百元一个月的普通工薪族来说,都是属于奢侈品行列。更别说国内7成以上的农村人口,根本消费不起一张电影票价。
林明上一世记得,林常青这样的公务员铁饭碗家庭,一年工资大概在1.5万上下,算上福利等乱七八糟的东西下来,再扣掉各种生活开支,也能存个七八千块钱左右。
但这些钱是存款,并不是可以随时拿出来用的,还得用于其它地方,比如上次林明报补习班的费用,孝敬长辈,人情往来,看病等等突发状况支出。属于必须存下来的一些应急钱款,不能动。而用于生活消费的,除了购置生活必要的衣物、生活用品、买菜等等支出以外,每个月剩下来的钱其实不多。方兰平时打麻将,都是五毛到一块钱的那种牌,一天打下来,输赢可能不超过50。但在当时这种牌局其实也不小,算起来应该属于到18年5块钱到10块钱左右的牌局。
所以,一个月去电影院几次,还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连林明这样的小康家庭,一年可能都去不了几次,更别说生活条件水平更差的普通工薪家庭和不少收入来源不稳定的棚户区贫民家庭。
因为这两类家庭,在城里都属于绝大部分人口,刨除掉生活开支之后,很难有剩余的钱去丰富自己的业务生活娱乐。
当然。
也不能说这个年代的票房成绩就一定会受到国民经济水平的影响。
肯定还有其它因素考虑在里面。
比如2002年没有智能手机,没有wifi和流量,互联网也很不发达,不像2006年那样电脑已经普及,开始进入家家户户。所以人们的生活娱乐方式非常匮乏,只能通过看电视,或者打牌来解决单调的娱乐生活。
因此在这个年代上一部小成本高质量的喜剧片,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盗版光碟的存在,还是一个巨大的影响。但又没有什么有效的解决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先把这部片子想办法拍出来,再去考虑后面的事情。因为林明现在非常缺钱,很多未来的设计和考虑,都需要钱来完成他的构想。